“创先争优”的长效化及其在高校的路径选择

2013-08-15 00:51刘昌松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创先争优合法性活动

刘昌松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一、“创先争优”活动与我党执政合法性的巩固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保持我党先进性的内在要求,而我党的先进性又是我党执政合法性的根本来源。从这一意义上讲,“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卫护我党执政合法性,加强我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就合法性而言,有论者指出,“合法性是对被统治者与统治者关系的评价。它是政治权力和其遵从者证明自身合法性的过程。它是对统治权力的认可”。[1]有论者认为,“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2]还有论者指出,“如果某一社会中的公民都愿意遵守当权者制定和实施的法规,而且还不仅仅是因为若不遵守就会遭受惩处,而且因为他们确信遵守是应该的,那么,这个政治权威就是合法的”。[3]另有论者认为,“政治合法性是一种特性,这种特性不仅来自正式的法律或命令,而更主要的是来自根据有关价值体系判定的、由社会成员给予积极的社会支持与认可的政治统治的可能性或正当性。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政治统治能否以及怎样以社会价值观念和价值规范所认可的方式有效运行;另一方面是政治统治有效性的范围、基础与来源”。[4]虽然论者们对合法性的界定和言说千差万别,但他们几乎都会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法性的生成以人们对相关政治制度和统治权力的遵守和服从为基础,假如人们事实上对某一政治制度或统治权力不遵守、不服从,那么,对该政治制度或统治权力之合法性的言说也就从根本上丧失了意义;第二,人们对特定政治制度和统治权力的遵守和服从源自他们对后者的认可或信仰。在强盗枪口下作出的服从行为无合法性可言,而离开了人们的认可和信仰,单靠暴力和强制,戴徽章的官员和蒙面具的盗匪无异。第三,合法性涉及价值观,尤其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乖戾甚至违背的统治行为和统治权力,其合法性无从谈起。

以上述关于合法性的言说为起点,我们看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对强化和维护我党执政的合法性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创先争优”强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作用,其深入开展有利于在广大群众中形成巨大的示范效应,广大党员同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服从有利于促进公民守法和公民对党的统治的服从和拥护。其次,“创先争优”活动凸显了我党的性质,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我党作为民族“先锋队”和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定位,三个代表的要求和我党最高理想的实现都在客观上要求我党具备并永久保持先进性,而“创先争优”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具体落实。再次,“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形塑我党引领的主流价值观,强化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与我党的统治之间的内在关联,促进和加强社会成员对我党及我党统治的认同,从而最终有利于强化我党的执政合法性。

二、“创先争优”的长效化意义

“创先争优”活动不是一时兴起的鼓噪,不是风行一时的口号,它是需要我党长期坚持和坚守的事业,其长效化意义重大。

首先,“创先争优”长效化是我国继续深化经济改革的需要。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我国经济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已成功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显著提升,各种关于“中国模式”、“中国道路”、“北京共识”的论说即是上述发展和变化的直观反映。但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进入实质性阶段,改革每前进一步,都会触及既得利益集团队的相关利益,都会提出结构性和体制性的挑战,这就是为什么当前对于深化改革出现了不同的声音。终止甚至逆转改革必然会使社会主义事业陷入停顿和失败,深化改革则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审慎领导和广大党员同志的持续努力,而“创先争优”的长效化是强化和优化党的领导,继续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如果说之前的改革主要是激发基层活力,党和政府主要是把握方向并及时对改革成果予以确认和巩固,今后在深化改革时,党的领导和指引作用将更为突出。“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化有利于进一步突出我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内在特征,进一步巩固广大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引领能力,为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创先争优”长效化的目标有利于解决当前丛生的社会矛盾。我们的改革举世瞩目,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成就有目共睹,但另一方面,改革也积累了大量问题和矛盾,随着改革尤其是经济改革的深入,这些问题和矛盾开始逐步显现,其中包括城乡二元结构深化、贫富差距拉大、各种社会问题集中出现、腐败现象严重等等。虽然我们主张这些问题都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只能在发展中解决,但其解决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必须在党员和基层党组织那里实现突破,必须在长效化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寻找可能。这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我国的改革开放始于基层,实践证明民众的创造力是巨大的,在深化经济改革之际,发挥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使其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探索进一步改革的可能路径,这不仅是可能的,同时也是可行的;其二,当前许多重大的社会问题,有些直接源自某些党员干部,如腐败问题,有些则首先仰赖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努力才可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如社会道德滑坡问题、民众对改革事业疑惑增多的问题等。通过长效化的“创先争优”活动,突出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我党深刻的先进性,要让民众真正看到是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搞经济改革,让全国人民有序地富起来,而不是自己成为先富的一批并独享改革成果。

再次,“创先争优”长效化是当前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保证。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同时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是很高的发展要求,其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长期的努力和不断的探索。我国之前的革命和建设经验表明,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成功离不开党的领导,践行科学发展的事业也不例外。创先争优的过程不仅是强化党的领导的过程,还是广大党员干部引领全国人民探索、创新,扬弃先前的发展思路和模式,逐渐走向科学发展的过程。除了科学发展的目标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所有这些发展目标都是在我党的领导下提出的,其实现也一定要在我党的领导下完成。在这一过程中,“创先争优”的长效化是必要保证。

三、高校在“创先争优”长效化过程中的路径选择

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的重大使命,大学各项功能的全面实现离不开高校广大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方面的长久努力,具体而言,下述几个方面不容忽视:

第一,就人才培养而言,这是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它事关“怎样培养人”和“培养什么人”,兹事体大。在人才培养方面,高校长效化的“创先争优”活动应重点从下述几个方面努力:首先,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并有意识地将其应用于人才培养工作,确保人才培养工作的正确方向。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中有丰富的教育指导思想和理念,这些思想和理念贴近中国现实和实际,对我们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它们在人才培养实践中并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指引作用。其次,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思想上和制度上保证他们人才培养方面的热情。从思想层面上讲,要将高校教育工作者“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人才培养工作上来,明确身为教育工作者的党员干部,其“先进性”的体现和表征很大程度上要具体化到人才培养上来。我们还要从制度层面入手,通过制度层面的建构和努力将人才培养进行制度性定位,突出其在高校“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地位。思想层面的努力和制度层面的努力是一个重视内在动力,一个重视外部刺激和激励,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助益。再次,高校培养的人才中有相当一部分会转化成党的新鲜血液,此类人才的成长既是高校“创先争优”活动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努力方向,同时也需要用党的“先进性”理论和实践熏陶感染他们,将知识、技能教育、信仰、情感教育结合起来。

第二,就科学研究而言,自由的学术研究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毫无疑问的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学术研究相结合,有利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学术研究工作的进行。首先,高校科研人员应该在科研成果产出方面“创先争优”,争取多出优秀成果,自觉占领学术和思想的至高点。这不仅要求我们注重在与国内同行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还要求我们的研究成果能够“走出去”,具有国际竞争力。其次,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研究和对我国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理论总结,并以此指导我们进一步前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是我们实践活动的科学指南,但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僵死的学问,需要不断前进,为此,我们要强化相关研究,积极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语境下实践化和民族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国经济“一枝独秀”的表现需要我们在理论上予以阐释,需要将这方面的理论成果纳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来。

第三,就社会服务而言,高校作为人类智识和思想的集散地,应该努力承担起为社会提供知识、思想等智力支撑工作。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大学,我们的教学、研究绝不是与价值无涉的,而是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与发达国家大学在这方面的实践不同,我们的社会服务不应完全是商业化的,不能对我们占有的知识资源优势待价而沽,而应充分承担起高校社会服务职责,尤其是要在知识和思想层面上守护社会良知、开启民智并为民执言,这是高校尤其是高校党员“创先争优”的题中应有之义。高校“创先争优”的长效化还要求我们在社会服务方面实现长效化和可持续发展。这一方面需要我们在社会服务制度化方面下功夫,在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上确立社会服务的引导、鼓励机制,就目前的总体情形而言,高校学生的社会服务活动搞得颇具特色,各种志愿者活动被广泛开展,但就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而言,其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还有很大的空间。另一方面,我们要在保证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开放校园,使大学充分融入社区和地方社会,通过设立面向社会大众的公开课、网络课程,通过将我们的研究成果社会化等形式服务社会。

第四,就文化传承而言,大学的产生本身是重要的文化现象,同时,大学自出现以来即逐渐成为人类文化尤其是精神文化的载体。我国的大学不仅是文化的载体,更应是先进文化的承载者、创造者和传播者。我国高校在文化传承方面的可能贡献包括:第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标杆,重新形塑并传播中国传统文化,修补并尝试弥合历史上令人遗憾的文化断层。第二,利用高校自身优势和资源为我国当代文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正确认识传统与个人才能关系,通过个体化和群体化努力丰富我们的智识传统的思想资源。第三,建设并传播自身校园文化。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是当代文化建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健康、丰富的校园文化不仅有利于高校各种职能的充分发挥,还能给社会整体文化建设带来积极影响。

总之,“创先争优”活动是强化我党执政合法性,巩固我党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该活动的长效化是我党长期、稳定、科学执政的有力保障。就高校场域而言,“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化集中体现为高校四种职能的持久和稳定实现,将“创先争优”活动与高校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等功能定位相结合,这一方面能突出高校创先争优的特色所在,另一方面,只要高校上述四个方面的功能定位不发生变化,高校“创先争优”活动就具有了长久和实在的内容和载体。我们要在理论上明确党的先进性、高校党员干部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高校自身的各种职能之间的内在关联,并在实践中将高校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高校职能的发挥上,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1](法)让-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佟心平、王远飞译,筱娟校)[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1.

[2](美)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55.

[3](美)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曹沛霖译)[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35 36.

[4]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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