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陈日亮老师的《我即语文》,我最喜欢的是其中很特别的一辑《断想——关于语文教学及其他》。这类“断想”,日积月累,不求速成,不弄玄虚,自有深意。临睡前翻上几则,读读,想想,就觉得这一天没有白白度过。
其中一则介绍了德国小学的一节体育课:只教几个基本的舞蹈动作,没几个学生能做得规范,但教师却认为学生“基本会跳”即可,跳得快乐就行。一节课让学生至少跑动了2000千米,完全达到了锻炼的目的。陈老师从这节似乎与语文毫不相干的体育课中,得到了三个启示:掌握“基本会跳”的原则、未必要人人做得规范、要让学生在课堂上“跑”个痛快。最后得出结论——多引发思考和激发想象,就是语文课的“多跑”,语文课程并不是真理课程,而是行为课程。
回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这则断想颇给我启发与鼓舞。课堂上,文学社活动中,我常组织一些短小活泼的语文活动,从学生的反馈来看,是能“引发思考和激发想象”的。活动之后,我总觉得应略作总结,让学生有所收获,却发现效果并不是很好。我急于从某次活动中总结出的规律,往往只是对活动中自己和学生发言的简单重复,或是对一些知易行难的语文方法的反复强调。导致这种结果,可能是我水平有限,但更深层的原因,是急于将“源头活水”梳理成线性的科学规律,那活水就在线条与框架中漏光了。重复的废话、尽人皆知的套话,不如不说,于是我停止了这类吃力不讨好的总结。有时,一堂课看起来似乎不完整,确是“止于不可不止”,保留了活气与开放性。
陈老师的思考,使我对自己的做法多了些自信:课堂上的充分“跑动”才是最重要的。在充分地“跑动”(听、说、读、写)中,在积极的思考和想象中,形成习惯,提高素养,这些比“总结”更重要。因为,即使是高水平的“总结”,对学生来说,依然还是要还原到语文情境中,将“真理”落实到“行为”中。
我这样说,并非是要否定规律总结与理论建设的重要性。但转眼一想,语文教学真有那么多规律和理论可总结吗?总结出来的就一定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吗?更有很多名师、学者,热衷于提出概念,建构体系,将丰富多变的语文硬塞入自己的“体系”,可这些体系经得起时间的推敲吗?这个时代名目繁多的“XX语文”,会不会沦为后人眼中的笑话?
翻看一些教育类的专业杂志,常惊诧于研究者们如此擅长总结“一二三四”。初而观之,整齐划一;细读下来,却总觉得有些问题。比如有研究者总结语文教学应如何“寓教于情”:一、情境催情;二、文字悟情;三、朗读宣情。还有作者总结探究文本应于“精彩处审美”、“关键处着力”、“疑问处探究”等。这类总结,实在谈不上有什么新意。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教学论文有价值?我不是专家,对这类问题不敢妄加评论,但窃以为,论文总应提供新知新见。也有研究者“以小见大”,试图以“动词开发”,“实现语言与情感的相互邀请”,看似玄奥,其实只是谈动词的重要性及如何品味动词。而目前广受诟病的课题研究,最擅长的就是此类总结与拔高,且必须在短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北大学者郑也夫曾撰文指出:语文不同于科学的“清晰、规律、有序、系统化和线性化”,将语文科学化的尝试收益小,损失大。试图将语文科学化,好歹还算是一种学术探究;而急于求成以得利,则另当别论了。
至于如何让课堂“多引发思考和激发想象”,同样是“行为”问题,而非“真理”问题。首先,教师应善于思考与想象,而思考与想象,绝不是“一二三四”的总结能带来的,必须要有如朱光潜先生所说的那种对人生世相和语言文字的敏感。这种敏感,固然有天赋的差异,却也可“习得”:从生活中来,从阅读中来,将长期的积累化作“断想”、“闪念”,以对抗思维的僵化和感觉的钝化,烛照课堂,也烛照自己的人生。如果将阅读和写作局限于“一二三四”的罗列,却希望课堂生机勃勃,则无异于缘木求鱼,必定所得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