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独立人格培养与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关系研究

2013-08-15 00:54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人格

田 枫

(西安邮电大学,西安 710121)

目前大学生群体的主要构成为“90 后”人群,且大学生人群中独生子女的比例逐年提高。据统计,目前在校大学生独生子女比例约占到70%-80%。面对不断变化的大学生人群结构,高校对大学生的教育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同时对高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创新和改进高校管理制度,是当今高校及教育领域面临的新问题。

一、目前大学生的人格特点

“90 后”大学生有着独特的人格特点,既继承了大学生人格的优势,同时又显现出新一代大学生人格的劣势。其人格优势主要表现为:智能结构健全,逻辑思维清晰,学习与创新能力突出;自我意识较强;情感饱满积极,适应力强。其人格劣势主要表现为:自理能力弱,依赖性强,具有从众心理;盲目的自信,缺乏团队意识与协作精神;心理脆弱,缺乏责任感。综上,“90 后”大学生,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成长下的大学生,其成长与接受教育的经历,使其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且依赖于他人帮助的性格,其人格特征更趋向于依附型人格。

二、独立人格的涵义及培养大学生独立人格的必要性

1.独立人格的涵义。

独立人格,是指一个人能够摆脱外来的压力和束缚,排除外来的影响,不依赖他人的力量,主动依靠自己的力量和独立的见解,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实施解决问题的行为所反映出来的个体的心理倾向性。[1]独立人格可以划分为行为独立、意识独立和社会独立。行为独立指个人生存行为不依赖外界因素;意识独立指个人思想与思维不受外界因素束缚,具有独立分析判断能力;社会独立指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不受外界因素制约,在社会交际生活中具有独立能力。

2.大学生培养独立人格的必要性。

首先,形成独立人格是大学生成熟的标志。大学生在高校学习生活需要经历从依附向独立转变的过程。个人行为由依赖父母、老师和朋友逐渐转向独立;思想意识逐渐成熟,能理智思考,冷静判断;人际交往中形成了人际交往圈,社会关系发展成熟。其次,形成独立人格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前提。行为独立、思想独立和社会独立的大学生,有能力承担责任与义务,从而实现个人价值;同时,个人价值的实现是社会价值实现的基础,进一步为社会发展有所贡献,实现个人社会价值。最后,形成独立人格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大学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所以大学生培养独立人格,是国家、民族独立的基础,是开拓创新能力形成的保证。社会文明与进步需要大学生形成独立人格。

三、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与大学生独立人格培养的相关性分析

1.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涵义。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指高校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特定的手段和措施,带领和引导师生,充分利用校内外的资源和条件,整体优化学校教育工作,为有效实现学校工作目标的组织活动而制定的系统性的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从性质上可分为控制型、引导型、激励型和惩罚型。控制型管理制度指约束大学生思想行为,限制大学生活动范围的管理制度;引导型管理制度指教育人员通过引导方式,使大学生充分认识自我,结合自身特点及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思想行为活动的管理制度;激励型管理制度指以鼓励性的行为和措施,激发大学生的行为,以有效实现大学管理目标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惩罚型管理制度指以处罚性的行为和措施,纠正大学生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2.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与大学生独立人格培养的相关性分析。

不同性质的管理制度,或同一性质的不同强度的管理制度,对大学生独立人格的培养过程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形成相对应的结果。

引导型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能引导大学生树立人生目标,激励大学生积极进取。正面引导大学生行为、意识及社会关系的形成,既发挥出教师的导向作用,又充分尊重大学生自我意识,促使大学生形成独立行为、独立意识及独立社会关系。例如教师对学生的意识及行为引导,心理咨询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等方式。

激励型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运用奖励性措施,充分肯定大学生自我价值,使大学生享受到成长过程中的快乐,积极参与大学生活,鼓励大学生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例如学校开设各类科技文体竞赛的奖项、奖学金、授予称号及公开表彰等方式。

控制型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可能侵犯大学生的合理权利,导致大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出现抵触行为。强而有力的制度是保证大学生行为规范的基础,但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约束范围过大,力度过强,会触及处于成长期的大学生的合理的权利,从而使大学生无法适应。大学生自我意识较强,已经形成了基本的是非观,对于行为与意识是否正确拥有基本辨析能力。如果强行干涉,断然完全否定大学生自我行为,会使大学生无法接受,从而产生逆反心理,进而会与外部干涉产生对抗,因此会阻碍大学生独立意识的养成。如高校禁止大学生接受外部信息冲击、禁止参加宗教组织集会、非常时期采取封楼封校措施、禁止大学生谈恋爱行为等。

控制型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影响大学生独立行为能力,可能使大学生形成依附人格,造成大学生缺乏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通常大学生很少参与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因此管理制度本身缺乏民主性。有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过分精细化和程序化,使高校管理类似于中学时期,学生日常活动循规蹈矩。大学生受制于管理制度,处理应对日常问题时,受到管理制度对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行为、意识的主导而非引导,大学生机械地依据制度执行,从而使大学生产生对制度或教师的依赖性,阻碍其成长。例如大学生把现实生活折射到小说、影视、网络、游戏等虚拟生活中,逃避现实生活带来的困难与挫折,对虚拟事物产生强依赖。

惩罚型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对大学生活力与创新力培养产生影响。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完善,对自己关心的新事物充满求知的渴望,学习与适应能力强。高校采取惩罚性管理措施,会打击大学生的行为积极性,过分干涉大学生日常生活,会限制大学生的创新与活力。另外,由于大学生自身性格特点鲜明,个性突出,一刀切的管理方法会限制大学生的发散思维与创新能力。

如果缺少惩罚型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大学生自我意识过强,无法形成自我约束力。大学生成长于过分宽松的高校环境中,即使行为意识出现错误,也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无法纠正大学生错误行为,使大学生无法形成自我约束力。同时,任已所为的环境中,大学生自我意识膨胀而无后顾之忧,使大学生盲目自信而无法正视自己,由于缺乏管制而无法培养大学生的独立人格。

四、建立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几点看法

1.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由集约管理向粗放管理转变,形成外松内紧模式。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应以培养独立型人才为目标,高校负责宏观原则性问题,将微观非原则性问题的管理制度建立交还给高校学生,使学生自主而平等参与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建立过程。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大学生自主能力,培养大学生独立人格。

2.引导高校学生自我管理与教育。

大学生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是大学生日常管理的主要手段。自我管理与教育能够激发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大学生在行为意识成长的同时,锻炼团结协作精神,促进交流沟通,塑造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发挥全员育人与实践育人的积极作用。

全员育人是将高校大学生划分为小组,由指定教师负责大学生全面培养任务。全员育人更精细地划分了大学生群体,将具有相同或相近特点的学生划分在同一集体中,教师更易于因材施教,培养具有个性特点的专项人才。实践育人是通过使大学生参加实践活动而学习知识技能,培养人格。通过实践课程,如参加科技竞赛和文体活动、参加社会实践及参与集体事务管理,培养大学生独立承担事务的责任心,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使大学生全面发展。

[1]魏微.大学生独立人格培养问题研究[D].金华: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硕士论文,2010.

[2]赵琴粉.大学生独立人格的养成研究[J].企业家天地,2011,(6):256-257.

[3]黄海涛.我国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困境及其化解对策[J].现代教育管理,2009,(6):25-28.

[4]蔡世斌.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优秀硕士论文,2007.

[5]肖平.高校管理中学生权利保障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优秀硕士论文,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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