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悦
(潍坊科技学院,山东 寿光 262700)
认识观表现在物品上就是对产品的设计,在产品设计中,造型设计尤为重要。在很多情况下,设计师的意图不能被使用者正确理解,导致了错误的识别,这并不意味造型设计的失败,而是使用者没有充分弄清它的使用环境,做了错误的搭配,从而使一个成功的设计变成一个失败的设计。
产品有六大要素:人因、环境、色彩、形状、功能、结构。它们当中,单独拿出任一要素都是非常孤立的。一个好的设计并不是说它的某一要素是多么地好,而是说它的各个要素搭配得非常和谐,共同作用成为一个好的设计。
产品设计又叫产品造型设计,这里的“型”从广义上来说并不是单纯地指六大要素中的“形态”,它包括了六大要素的全部内容,只不过相对于别的要素来说,“形态”要素更显重要,如果没有色彩、结构、功能等因素的衬托,“型”也就无从谈起了。
事物都有它存在的环境,那么对于产品来说,这个环境是其使用环境。使用环境是它存在的地点,如居室、公园、宾馆、写字楼、车内等。抽象地说,则是它所占有的空间。任何事物之间都是对立统一的。那么造型设计与使用环境也遵循了这一道理,既是相互矛盾又是相互联系的。造型设计与使用环境是相互联系的,这里的相互联系主要是说使用环境从大的方面来说与造型设计是紧密联系的。
最具视觉传达力的要素是形态,这也是工业设计师工作的重点。形态首先是为了表达一个产品的性能和功能特征。所以说形态是产品功能的合理性存在,但并非同种产品只有一种形态,比如轿车,它们同样是代步工具,但形态却是多种多样。形态是意义传达的载体。企业和设计师们通过对产品形态的创造,把自己对于产品功能、情感、操作、品牌、企业形象的想法和认识都融入其中,表达出产品的时代感、信赖感、价值感,使得产品的形态成为了一种向使用者传递意义的手段。
产品的形态也是审美创造的一种。它结合了设计师对审美的理解和艺术趣味,注重意境和形象的创造,有着独特的审美价值观。这种形态既可以是自然形态的模仿,又可以是抽象形态的创造,无不体现了形式美感的规律。如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对称与均衡,对比与调和,统一与变化等。通过产品的形态设计,不仅提高了产品的魅力,而且丰富了人的精神生活。形态作为一种媒介越来越具有个性价值和信息价值。
在造型设计与使用环境的联系中,设计的形态与使用环境的关系占首要地位。在进行产品形态的设计时,如果没有注意到它的使用环境,而一味地追求形式美,就必定设计出失败的作品。
以笔者设计的产品为例。一开始定位于单身贵族居住的单身公寓使用。由于没有考虑到它的特定使用环境,而是一味地追求形式,于是就有了这种草图(如图1 所示)。
这种形式单纯从形态来说,它是美的,但是如果把它放于单身公寓内,就成了一个不合适的设计。首先是占用空间浪费;其次与周围的家具不和谐、不搭配。如果把它定位成一公共设施的设计形态的话,相信它应是好的设计。在有了造型设计的形态应与使用环境紧密联系的理论提示后,我们改变了设计方案,改成如图2 所示的方案。这个方案应用于此使用环境,简洁方便,便于移动,可以收放,节省空间,设计新颖。
图1
图2
因此,产品设计都要与环境因素相联系,因为处于环境之中“是以社会群体为基础的而不是以个体为基础的”,环境性因素一般处于非受控制与难以预见的变化状态。造型设计既受使用环境的制约,又在它的范围限制内,获得独特的灵性,发出无限的光芒。造型设计就是“情”,使用环境就是“景”,只有二者相融,才能“形”“神”合一,设计出富有生命力的产品。
[1]吴翔.产品系统设计——产品设计[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