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礼仪制度中的“宾道”观念

2013-08-15 00:44李志刚
泰山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君臣饮酒身份

李志刚

(泰山学院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泰安 271021)

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建立以来,“三纲五常”已成为政治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①“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1](P2663)君臣之间出令与行令职权表现的不同,显示君臣地位的悬殊。但存在二千年之久君君臣臣式的君臣关系,是否就是历史的唯一真相?事实上,仅就君臣关系而论,先秦思想家的论述已经非常丰富。有学者总结其时有“君臣道义论”、“君臣惠忠论”、“君臣逸劳论”、“君臣尊抑论”等模式,涉及儒、墨、道、法家。这足以说明,在前中央集权时代,君臣关系存在多元化倾向,臣对君的绝对服从并非天经地义。更有学者提出,君臣关系必须通过“策名委质”的仪式,方能正式确定,否则两者不构成君臣关系。[2](P813)

众所周知,自西周以来,礼乐制度已渗透到两周社会的各个层面。考诸文献,常能发现周代“分庭抗礼”式的活动中君臣、父子、夫妇等人伦关系,被主宾关系替代。主宾间的觥筹交错、周旋揖让,使森严的尊卑等级受到相对平等的冲击。换言之,“以臣为宾”的大量出现,体现出前中央集权时代,尚存在着一种被学界所忽略的“宾道”观念。[2]对礼仪制度所蕴藏“宾道”观念的揭示,有利于学界重新检视中国古代的君臣关系。现略呈管见,祈方家指正。

一、宾主的面向

礼仪中主人与宾客所处空间,无不与其身份相称。所谓“礼仪空间”,有学者指出主要分为“向”与“位”两大类。[3](P467—498)“向”指人与物在礼仪过程中的朝向,主要指东向、西向、南向、北向。“位”指人与物所处或经过的位置、场所。[4]礼书中常见的东阶、西阶、牖下、户西、堂中、庭中等,既是宫室的物质构成,又是礼仪现场中人与物所形成的相对位次。“宾”的身份,既可通过“向”与“位”而得到体现,那么,礼仪中宾主的面向如何?

“宾”的面向与君及卿大夫不同,主宾必须分庭才能完成行礼。《仪礼》中常见主人迎宾仪节,正好可以体现出宾的面向。《士冠礼》:“主人迎,出门左,西面再拜。宾答拜。……主人升,立于序端,西面。宾西序,东面。”《士昏礼》:“主人以宾升,西面。宾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聘礼》:“宾升,西楹西,东面。”郑注:“与主君相向。”《特牲馈食礼》:“宾及众宾即位于门西,东面北上。”宾主入门、升堂仪节,宾由门左,经左堂途,升自西阶,必东面;主人由门右,经右堂途,升自阼阶,必西面。可见宾东面,主人西面,是宾主面向的一般通则。

宾东向,主西向,为礼之通例,但根据具体情况,亦有变例存在。如上引《士昏礼》“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即主人阼阶上拜时,变为北面。《士冠礼》记孤子行冠礼时云:“凡拜,北面于阼阶上。宾亦北面于西阶上答拜。”孤子自为主人,北面于阼阶上拜宾,宾于西阶上亦北面答拜。宾主答拜,不是相向而是同北面。同样的例子很多,如《士昏礼》“纳采”时“宾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醴宾”时“主人北面,再拜。宾西阶上北面,答拜”。《乡饮酒礼》“拜宾至”时,“主人阼阶上当楣北面再拜,宾西阶上当楣北面答拜”等。清凌廷堪把这种现象总结为“凡门外之拜,皆东西面;堂上之拜,皆北面”。[5](P34)可见宾主门外行拜礼时,皆东西面,即宾东面,主西面(庭中拜亦如此);但堂上行拜礼,宾主皆北面而拜。其缘由,叶国良解释为因古代房屋皆坐北朝南,堂上北面拜意指向全家族行礼,故隆重其事;[6]杨天宇认为堂上之拜皆北面,实际上是尊对方于北面上位而拜之。[7]北面向全家族行礼,于礼经文献无确切证据,不大可信。“尊对方于上位”与礼经中堂上有以南为上者相抵触。[8](P521)可见杨氏之说亦不可信。众所周知,北面为室所在方位,而室为祖先神灵所在地。北面拜之,实有尊敬神灵的缘故。

宾亦有南面的情况。《仪礼·士昏礼》醴使者:“主人彻几改筵,东上。”郑注:“彻几改筵者,向为神,今为人。”贾疏:“为神则西上,为人则东上。”神席以西为上、人席以东为上,则俱南面无疑。此使者为宾,则宾可以南面。《乡射礼》:“乃席宾,南面东上,众宾之席继而西。”此所记为乡射前的饮酒礼,宾及众宾之席均南面。《燕礼》:“司宫筵宾于户西,东上。”《公食大夫礼》:“宰夫设筵,加席几。”郑注:“设筵于户西,南面而左几。”户西,即户牖之间。③《士昏礼》:“赞醴妇,席于户牖间。”郑注:“室户西牖东,南面位。”贾疏:“礼子、礼妇、礼宾客皆于此,尊之故也。”堂上户牖之间为尊位,席宾于此,为尊宾之故。《大射仪》:“小臣设公席于阼阶上,西向。司宫设宾西于户西,南面。”宾位户牖间南面时,主人位阼阶,则西面。

另宾主堂上授受礼物时,同为南面。《仪礼·士昏礼》:“授于楹间,南面。”郑注:“授于楹间,明为合好,其节同也。南面,并授也。”此言使者与主人在堂上楹间,俱南面而授受。《仪礼·聘礼》:“宾自碑内听命,升自西阶,自左南面受圭,退负右房而立。”郑注:“听命于下,敬也。自左南面,右大夫且并受也。必并受者,若向君前耳。”此乃主国国君派大夫还玉于聘宾仪节。聘宾与大夫在堂上,俱南面。必为南面者,郑玄认为是“若向君前耳”,宋李如圭亦云“并受者,若在主国君前受也”。[9](P249)郑玄注《礼记·曲礼》“向与客并,然后受”时云“于堂上则俱南面”。据此,则在堂上时授受俱朝南,以南为尊。

堂下授受则宾主均北面。《仪礼·聘礼》:“宰执书,告备具于君,授使者。使者受书,授上介。”郑注:“其授受皆北面。”《聘礼》:“使者受圭,同面,垂缫以受命。”郑注:“同面者,宰就使者,北面并授之。凡授受者,授由其右,受由其左。”此两处是聘宾受己国君书与圭的仪节,国君在户牖间,同北面授受意是向君,与堂上南面授受向君同。

综合而言,宾主行礼面向存在着三种情况:一是宾主相向行礼,宾东面、主西面。此为礼的一般通例。二是宾主同向行礼,如堂上拜俱北面,授受俱南面,堂下授受俱北面。三是宾南面,主西面,这种情况主要存于主人醴宾仪节中,尊宾色彩更浓厚。就面向而言,宾主之间基本遵循了同等的相向或同向原则,与君臣间臣以君的面向为标准存在显著的差异。

二、宾主的位次

上文讨论宾主面向时,已涉及位次问题,现再详加讨论。古人宫室之内,有东西二阶。《尚书·顾命》:“大輅在宾阶面,缀輅在阼阶面。”《礼记·檀弓上》:“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丧礼大殓过后,于西阶埋棺停殡,表达丧主以死去的父祖为宾客之意。那么,西阶即为宾阶;东阶或阼阶即主阶。宾主行礼,宾由门左入,升自西阶,主由门右入,升自阼阶。《仪礼·士冠礼》载:

主人迎,出门左,西面再拜。宾答拜。主人揖赞者,与宾揖,先入。每曲揖;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升,立于序端,西面;宾西序,东面。

主人立于序端,西面,则其所升,必为东阶;同理,宾立于西序东面,所升必为西阶。凌廷堪曰:“凡宾主,礼盛者专阶,不盛者不专阶。”[10](P73)意思是说宾主以敌体行盛礼,则各自登阶,分庭抗礼;若不为盛礼,则不能独专一阶。在政治实践中,位向往往与权力结构有关。鸿门宴中,项羽东向坐,范增南向坐,刘邦北向坐,张良西向侍。余英时据此座次,认为刘邦实际上接受了把项羽当作上级,甚是。[11](P209)项羽东向坐为主人与君,范增南向坐犹如乡饮酒礼之宾,刘邦北向为臣。君臣关系,通过座次已展露无疑。假如刘邦西向坐的话,则属主宾分庭抗礼,君臣关系或未确立。与之相对,汉惠帝与齐悼王燕饮时,却是变君臣为宾主或兄弟。“孝惠二年入朝,帝与齐王燕饮太后前,置齐王上坐,如家人礼。”颜师古注:“以兄弟齿列,不从君臣之礼,故曰家人也。”[12](P1987)齐王年长于惠帝,惠帝置之上座。“上座”即“东向座”。惠帝敬齐悼王为兄,故以之为主,自己为宾。

东阶、西阶,在区别行礼身份具有的特别功能,于《仪礼》可以得到证实。

《燕礼》在“命宾”前,“小臣纳卿大夫。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东上。……公降立于阼阶之东南,南向,尔卿。卿西面,北上。尔大夫,大夫皆少进”。卿大夫从门右而入,西面北上,可见是以臣的身份行礼如仪的;君立阼阶下南面,作出靠近卿大夫的姿态,体现的非是以主人身份,而是以君的身份对卿大夫加以慰问。但在公“命宾”后,“宾出,立于门外,东面”、“宾入,及庭。公降一等揖之”、“宾升自西阶”。从这些仪节来看,与前卿大夫入门、及庭,被命为宾者在进门方位、升阶方式上,有了显著的不同:即北面、西面变为东面,门右入变为门左入,立在阼阶下变为升自西阶。细微变化已暗示,作为卿大夫中一员时,宾首次入门是臣的身份;在被公命为宾后,再次入门升堂时,则已不是臣,而是与主人能分庭抗礼的“宾”,身份有了质的变化。

与《燕礼》类似的记载,同样见于《聘礼》。正聘之时,聘宾因代表本国君行礼,故“宾入门左”,郑注“由宾位也”“公事自闑西”。闑为门中所树短木,闑西即门左。《礼记·曲礼》:“大夫、士出入君门,由闑右。”贾疏引卢值注:“门以向堂为正,主人位在门东,客位在门西。今此大夫士是臣,臣皆统于君,不敢由宾,故出入君门恒从闑东也。”所以“闑西”“闑东”区分宾主身份的功能与“门左”“门右”是同样的,即闑西进者为宾,闑东进者为臣。正聘之时,聘宾代表本国君行礼是公事,所以径自由门左闑西而入,升自西阶,以宾的身份与主国君分庭抗礼。但正聘之后,盛礼已毕,聘宾行觌见主君之礼,“宾觌,奉束锦,总乘马。二人赞,入门右,北面奠币,再拜稽首”,郑注“入门而右,私事自闑右,奠币再拜,以臣礼见也”。觌为聘宾面见主君之礼是私事,较轻。④宾入门右,郑注以为聘宾想以臣礼面见主国君。有趣的是,主国君不愿受聘宾的臣见之礼,使赞礼之摈者辞。于是摈者把聘宾所奠之币,所牵之马,请出庭外,重新还给聘宾;并让聘宾再次以宾的身份觌见主君,“宾奉币,入门左。介皆入门左,西上”。这一次,聘宾改为“入门左”,其副手介亦入门左,以宾礼见,与前以臣礼见,判然可别。聘宾觌见主君先以臣礼,被辞后用宾礼,与燕礼时宾未命前用臣礼,受命后用宾礼,入门方位、升堂方式,如出一辙。可见宾主之礼,相对于君臣之礼,自有其固定程式。

东阶、西阶能暗喻主宾身份,通过上文的讨论,已较清晰。那么升堂之后,主宾所处位次,是否亦有明确的界定?通检礼书,可以得出堂上宾主位次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宾主分庭抗礼,而又略重于敬主人时,宾西序下东面,主人东序下西面;二是同样宾主分庭抗礼,但尊宾稍强于敬主时,常席宾于堂上户牖之间,南面,主人位东序下,西面。⑤

先说宾位西序下,主人位东序下,相向行礼的情况。《聘礼》聘宾为卿,主人为诸侯,身份悬殊,宾应敬主人。但因公事,聘宾代理本国国君行礼,所以在正聘“致命”礼盛之时,“宾升,西楹西,东面……宾致命。公左还,北向。摈者进。公当楣再拜。宾三退,负序”。此处“致命”,指聘宾把行聘信物圭,授给主国之君,说明两国交聘之意,是聘礼中最隆重的仪节。宾西楹西,东面,则必立于西序下。授圭礼毕,主国君北面拜后,“宾三退负序”,所负之序即西序。“公左还北面”,即自东向西的旋转。那么在“左还”前,公必西面。[13](P361)两国国君行此礼时,体现的亦是这种情况。《左传·成公六年》载:

六年春,郑伯如晋拜成,子游相,授玉于东楹之东。士贞伯曰:“郑伯其死乎! 自弃也已。视流而行速,不安其位,宜不能久。”

此处虽是以西楹、东楹为界定礼仪空间的标的物,但本质上与东西序无二致。郑悼公与晋景公皆为一国之君,地位相当。宾主地位若相当,授玉时进位到两楹之间,即中堂;若宾客身份低于主人,授受在中堂与东楹之间,即东楹之西。⑥郑伯虽可尊晋侯为霸主,授玉也只应到东楹之西,却授玉在东楹之东,远离其所应在之位,且“视流行速”无谦和雍容之态,所以士贞伯讥其自弃其位,预测其必死。郑悼公过于自卑,远离其所站位次,被认为是弃位弃礼行为,受到了批评与讥讽。然则在先秦时期,古人行礼所站立的位次,要以身份尊卑的差异而定,是确定无疑的事情。

再说主人为尊宾,席宾于户牖之间,己位于阼阶的情况。这种情况,《仪礼》中习见。如《士昏礼》主人醴使者、舅姑飨新妇,《乡饮酒礼》《乡射礼》《大射仪》《燕礼》主人饮宾,《公食大夫礼》公食大夫,《聘礼》主人飨宾、介,《特牲馈食礼》《有司彻》主人饮尸,均是主、宾酬酢而尊宾之礼,宾位于户牖之间,主人位在阼阶。因《乡饮酒礼》所记宾主饮酒较全面,现据之略加论述。

《乡饮酒礼》所记乃三年大比之时,乡大夫为选贤能之才输送给国君,于乡中以贤才为宾,饮之以酒之礼。可见乡饮酒的目的在于尊宾重贤。这决定了行礼双方虽同是主宾关系,但与《聘礼》类主宾关系,仍有稍许的差异,且主要体现在宾所处的位次上。《乡饮酒礼》:“乃席宾、主人、介。”郑注:“宾席牖前,南面。主人席阼阶上,西面。介席西阶上,东面。”郑注非常清晰地展示了宾主及介,在乡饮酒礼中的位次。《礼记·乡饮酒义》“宾必南向,介必东向,主人必居东方”,亦证明郑说不误。尊宾为何要席宾于户牖之间,南面。《乡饮酒义》对此有作解释:

宾主,象天地也。介、僎,象阴阳也。三宾,象三光也。让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四面之坐,象四时也。天地严凝之气,始于西南而盛于西北,此天地之尊严气也,此天地之义气也。天地温厚之气,始于东北而盛于东南,此天地之盛德气也,此天地之仁气也。主人者尊宾,故坐宾于西北,而坐介于西南以辅宾。宾者,接人以义者也,故坐于西北。主人者,接人以仁以德厚者也,故坐于东南,而坐僎于东北以辅主人也。仁义接,宾主有事,俎豆有数,曰圣。

介为副宾,三宾为众宾。郑注“贤者为宾,其次为介,又其次为众宾”,所言即此。僎,亦可写作僔,为乡中致仕之卿大夫。宾位西北,即户牖之间;主位东南,即阼阶之上;介位西南,即西阶上;僎位东北,即宾之东方。这样正好形成了一个“四面之坐”。堂上宾、主、介、僎四者形成的饮酒位次,象征天地宇宙;而他们饮酒酬酢蕴含的道义及各方的关系,象征着天地间流行的各式之“气”。通过这种比附,《乡饮酒义》构筑了一个完整的“天人相应”模式,使饮酒礼的位次具有了神圣性。这当然有孔门后学过度发挥的成分存在。但主宾饮酒礼仪背后隐喻的礼义,却更为形象地展露在世人眼前。宾象天,主象地,天尊地卑,宾的地位在此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尊重。

综上言之,礼仪现场中,宾主的面向与位次,现在可以勾勒出一个大致的图线:门外之时,宾位于门左闑西,主位于门右闑东,相向行礼,即宾东面,主西面;入门后,宾左转由左边堂途升自宾阶,主右转由右边堂途升自阼阶,揖让周旋,亦相向行礼;升堂后,宾立西序下,主立东序下,以分庭抗礼。不过,堂上正式交酬行礼时,仪式渐趋复杂,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变化。简言之,他们的面向有三种,一是宾主相向行礼,二是宾主同向行礼,三是宾南向,主西向;位次有两种,主宾之间,略敬主人时,宾位西序下,西楹西,主位东序下,东楹东;略重宾时,宾位户牖间,南面,主位阼阶,东面。可以说,在礼仪过程中,“面向”与“位次”勾勒出宾主间的“分庭抗礼”局面。正是这种“分庭抗礼”虽然不能完全抹去尊卑色彩,但是与君臣间的等级森严相比,更多地体现的是一种平等关系。先秦时代,宾主关系在礼仪中的大量存在,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尊卑间的森严等级。

三、尊宾与尚贤观念

宾主关系相对于君臣关系而言较为平等,故而古人常借燕飨宾客,以表达尊贤之意。西周金文中就常见“飨宾”类记载。《甲盉》:“甲作宝尊彝,其万年用飨宾。”(《集成》9431)《欮簋》:“欮作厥簋两,其万年用飨宾。”(《集成》3745)《鲜钟》:“用作皇考林钟,用侃喜上下,用乐好宾,用祈多福子孙永宝。”(《集成》143)可以看出在西周时期,飨宾乐宾与向祖先祈求福佑,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到春秋时期,同类的金文更是常见。兹略举几例:

用自作醴壶,用作飨宾客,为德无暇。(曾伯陭壶,《集成》9712)

用征以迮,以御宾客,子孙是若。(大史申鼎,《集成》2732)

以宴以喜,以乐嘉宾及我父兄、庶士。(沇儿鎛,《集成》203)

自作商句鑃,以乐嘉宾及我父兄。(姑冯氏口之句鑃,《集成》424)

用乐我嘉宾及我正卿,扬君灵,君以万年。(邾公針钟,《集成》102)

用宴用喜,用乐嘉宾及我朋友。(齐鲍氏钟,《集成》142)

从上揭金文来看,“飨”、“御”或“乐”,在铭文中的含义,均表示制器者欲用此器在燕飨礼中,致欢乐于宾客。特别是“宾”与“父兄”“庶士”“朋友”,甚至“正卿”相提并论,更体现古人对宾客之道的重视。郭店简《语丛一》:“宾客,清庙之文也。”[14](P194)以宾客文饰宗庙,主人广纳贵宾贵客参与祭祖并燕飨之,以文饰宗庙,荣耀先祖。⑦金文“以乐嘉宾”之所以常见于宗庙重器,想必正是此意。古人通过觥筹交错、声歌并作等礼仪,以安宾致欢。

诚然,上述飨宾还不能完全与尚贤观念对等起来,但作为其中之义,问题不大。《乡饮酒礼》所载为择贤之礼,主人“戒宾”时“宾拜辱”,清盛世佐曰:“主人,乡大夫也。宾,处士也。主人戒宾,当如先生异爵者请见礼。先生异爵者请见,先见之,不敢拜迎。而此乃云拜辱者,当宾兴大典,主人好善忘势,而宾亦以道自重,故以处士而俨然与大夫抗礼,不为骄也。”[15]主人作为乡大夫,地位崇高;宾作为处士无权无势但有“道”,故主人至宾家邀请自己时,拜其自屈辱至己门。主人“放弃”自己的权势亲自登门,宾“以道自重”与大夫抗礼,不仅相互为礼,而且有位势颠倒之嫌。之所以如此,正是因宾为贤能之士,主人亲自登门有尚贤观念存焉。故胡培翚云:“以君临臣,则君为尊,臣为卑,谓之辱。以宾临主,则宾为尊,主为卑,谓之辱。此主人,乡大夫也。宾,处士也。主人至宾家戒之,则主人为宾,宾为主人,故为以卑称尊之词,而拜其子屈辱也。”[16](P284)乡大夫到宾家邀请宾客来参与饮酒礼,自己反而变成了宾,自屈曲是为了尊重贤能之士。

《乡饮酒礼》在“正歌备”后,将举行旅酬之礼,主人立司正以留宾。其仪节为:

主人升,复席。司正洗觯,升自西阶,阼阶上北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请安于宾。”司马告于宾,宾礼辞,许。……主人曰:“请坐于宾。”

此“安宾”,即盛礼过后留宾以参加旅酬、无算爵、无算乐等礼。主人请宾坐下燕饮,宾请主人彻去俎。郑注:“请坐者,将以宾燕也。俎者,肴之贵者。辞之者,不敢以礼杀当贵者。”淸俞正燮云:“请安者,俱欲宾安坐尽欢。”[17](P90)是则,安宾仪节已没有举行正礼时的肃敬、威严,主宾之间在轻松的氛围中饮酒奏乐,甚至以醉为尚。与《乡饮酒礼》类似的记载,还见于《仪礼》的其它篇章。如《燕礼》《大射仪》正礼后的安宾之仪,君命“无不醉”,宾及卿大夫答曰“敢不醉”。《诗经》中的《宾之初筵》《鹿鸣》《南有嘉鱼》《湛露》《楚茨》《既醉》等篇中,均有主宾之间,应爵无算、乐无算,不醉无归的记载。要求宾“不醉无归”的缘由,乃是留下宾客以尽欢愉,具有亲厚宾客之意,并以达到融洽主宾关系的目的。

西周晚期《郑邢叔钟》载:“郑邢叔作灵龢钟用妥宾。”(《集成》21)《说文》无“妥”字,段玉裁补“安也,从爪女,与安同意”。[18](P626)杨树达驳阮元、方睿益“妥宾为律吕之蕤宾”说,认为妥古训安坐,引申训为安,妥宾即《周礼·春官·大司乐》之“以安宾客”。[19](P153—154)《诗·小雅·南有嘉鱼》:“嘉宾式燕绥之。”绥,即安宾之意。邢叔作钟以妥宾,想必是在燕飨礼仪中,用此钟奏乐,以安宾尽欢。传世礼典文献正可与此相印证。《诗·小雅·鹿鸣》载: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傚。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毛序认为《鹿鸣》所载为燕群臣嘉宾,孔颖达则认为是飨食群臣,两说大同小异。燕饮礼中,群臣即君之嘉宾。“燕乐嘉宾之心”,正是对贤能嘉宾的重视。君臣关系被主宾关系代替,宾受到主人最大的重视。

《诗·小雅·彤弓》载:“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宾,中心贶之。钟鼓既设,一朝飨之。”《彤弓》所载为飨还是为燕,历来有二说。郑笺:“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飨礼之。”清孙诒让云:“首章飨,即主人献宾,次章右,即谓宾酢主人,三章酬,即谓主人酬宾。”即在孙氏看来,《彤弓》所载正好是“一献之礼。”[20](P70)杜预则认为是燕礼。⑧朱子曰:“此天子燕有功诸侯,而锡以弓矢之乐歌也。”《左传·文公四年》卫国宁武子来聘,鲁文公设宴招待,并赋诗《湛露》与《彤弓》。宁武子不辞又不答,认为此属天子待诸侯之礼,自己乃陪臣不配“以觉报宴”。则春秋时代,宁武子认为《彤弓》所载属燕礼。无论属飨还是燕,“我有嘉宾”而“贶之”“喜之”“好之”,并“飨之”“右之”“酬之”,尊宾之意非常明显。

《说苑》载楚庄王宴会上“绝缨”故事,同样可见庄王尊重贤能。所谓“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21](P125)正是这种观念的真切展现。与之相反,若飨食礼中,主人不尊宾重贤,有可能导致燕饮不顺利,甚至主宾交恶的事情发生。《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卫献公邀请孙文子、宁惠子参加饮食之礼。因献公“不释皮冠而与之言”的失礼行为,孙文子、宁惠子认为受到侮辱,合谋以弑卫献公。《左传·哀公二十五年》哀公在宴饮中讥讽三桓食言,以致君臣交恶。

春秋已降,诸侯争霸到列国兼并,各国诸侯均希望得到贤能之士辅助自己建立不朽功业,招贤纳士成为其时风尚。《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邹子身重天下,各国诸侯无不愿意纳归己有,“是以驺子重于齐。适梁,惠王郊迎,执宾主之礼。适赵,平原君侧行撇席。如燕,昭王拥彗先驱,请列弟子之座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22](P2345)虽然这里并未言及国君设燕飨之礼以待邹子,但国君或与邹子执“宾主之礼”,或“侧行撇席”自屈尊位,⑨或执弟子礼尊之为师,可以看作是先秦时代尊贤的最佳表率之一。

与贤者执宾主之礼而非君臣之礼,史非孤例。《吕氏春秋·举难》载,战国初期的魏文侯“师子夏,友田子方,敬段干木”,[23](P541)敬贤均非以臣视之。燕昭王求贤于郭隗。郭隗云:“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者与役处。”[24](P1685)待贤如师会取得帝业;待贤如友取得王业;待贤如臣仅能取得霸业;若仅是为了役使贤才,则会亡国。对待贤才的态度,决定君侯功业的大小。尊贤重才已被郭隗推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燕昭王听从郭隗建议,筑黄金台以待贤才,结果乐毅、邹衍、剧辛等往之。《孟子·公孙丑下》载孟子“称病”拒绝朝齐王,赵岐注:“孟子虽仕于齐,处宾师之位,以道见敬。”[25](P255)可见孟子有非常浓厚的以道自重意识。《史记·范睢传》载范睢入秦,昭王与之执“宾主之礼”。[26](P2406)更有意思的是,《战国策·齐策四》载,高士颜斶在朝廷上大声对齐宣王说:“王,前来。”宣王不满道:“王者贵乎?士贵乎?”颜斶却理直气壮地答:“士贵耳!王者不贵。”最后宣王还得“愿请受为弟子”。[27](P639)魏国信陵君为尊重隐士侯嬴,登门拜访,且亲自驾车,并让出车上左边的尊位,在酒席上对侯嬴也甚为尊敬,“侯嬴遂为上客”。[28](P2378—2379)侯嬴以一介守门隐士,竟然能成为信陵君的座上贵宾。《汉书·货殖传》载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颜师古注:“为宾主之礼。”[29](P3684)子贡以一介士的身份周游列国,与国君分庭抗礼,一方面显示子贡的外交才能与财富势力,另一方面表明列国诸侯对子贡的尊重。

以“宾主之礼”代替“君臣之礼”,国君的“自委屈”换来的是贤士环绕。可以说,这是在时代潮流的影响下,贤士与国君相互利用、需求的结果。大批游士成为自由职业者,他们怀才求货,售于尊贵之家;而各国国君正需要这些贤士的辅助。相互的需要,使贤士与国君的结合,具有更多的自由选择的色彩。后汉时期,陈元上疏言:“师臣者帝,宾臣者霸。”意思是以臣为师者能成就帝业,以臣为宾者能成就霸业,尚是郭隗思想的继承发展。⑩

总而言之,周代的尊宾与尚贤,具有如下两个特点。

第一,在位者的尊宾重道。天子、诸侯及乡大夫,甚至族长,在燕飨礼中暂时“放弃”其尊贵身份,以等级色彩不浓的“主人”身份,参与其中,表达亲贤尚能之意。当子、臣、族人,被父、君、族长以宾相待时,严格的尊卑上下秩序,被温情平等的主宾所代替,人与人之间显得更加亲密,感情交流更加容易。特别是战国时代,各国诸侯为招纳贤才,往往对贤能之士,不以为臣,而以为宾。这正是“宾道”意识在战国时代的反映与发展。

第二,在下者暂时性突破等级制度,以宾自处,与高位者分庭抗礼,酬酢劝酒,展示出较独立的身份意识。值得注意的是,“宾道”在秦汉后社会仅有稍许的遗存,兴盛却在秦汉专制主义建立之前的社会中,这反映出君臣、官民等尊卑明显的关系,可被“主宾”关系暂时性的代替,并非一种偶然存在的现象。相反,宗周礼乐制度中,蕴含的这种“宾道”意识,反映的是其时社会权力结构,并没有后世想象的那么森严与不可逾越;其时不是皇权专制形态下的皇帝独断一切,高高在上,臣子也非唯唯诺诺,仅能奉命行事。

“尊宾”观念反映了秦汉专制君主制建立之前,君臣关系并非仅是垂直式的臣对君之绝对服从。《左传·宣公四年》在总结“书法”时谈到“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君非“绝对正确”,臣亦非完全“臣罪当诛”。君以臣为宾,并尊宾,臣以“道”自重,与君分庭抗礼,正是春秋时代,甚至更早,君臣关系的一面镜子。正因如此,朱子在批评叔孙通用朝仪使群臣屈服,使刘邦知“为皇帝之贵”时,认为“叔孙通为棉蕝之仪,其效至于群臣震恐,无敢喧哗失礼者。比之三代燕享群臣气象,便大有不同,盖只是秦人尊君卑臣之法”。[30](P3222)可见在朱子看来“三代燕享”与“秦人尊君卑臣”有绝大的差异。

四、“宾谏”与礼仪中宾的身份

《礼记·檀弓下》晋国知悼子卒而未葬,晋平公即饮酒作乐,杜蒉进谏之事:

知悼子卒,未葬。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大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亡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无废斯爵也。”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

晋平公有大臣之丧,而与群臣燕饮酒违礼,杜蒉不便直接进谏,而借献酒之机而隐讳谏之。杜蒉献酒有四。第一,酌酒而献师旷;第二,酌酒献李调;第三,酌酒北面而自饮;第四,扬爵献君。此四次酌酒,据杜蒉自己的解释,实乃罚爵。师旷奏乐司聪,君违礼而不谏,故饮酒以罚之;李调主管饮食而贪酒,不谏君非,同样罚之;第三杯,实乃杜蒉的自罚。杜蒉乃宰夫,宰夫在君行燕礼中为献主,代君行献。杜蒉认为自己同样有失职之嫌,故饮酒自罚。晋平公听了杜蒉的解释后,知道自己的过失,故请杜蒉亦罚其饮酒。此则故事有意思之处,乃是杜蒉以罚爵的方式进谏,虽隐讳,却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们知道,《乡射礼》《大射仪》中有饮比射不胜者之酒,亦称之为“罚爵”。射礼中,宾党与主党构成一耦而比射,双方的身份乃宾主关系,故即使君主不胜同样罚之,与杜蒉罚晋平公饮酒,有异曲同工之妙。实质上,无论是燕礼还是射礼,双方并非是以君臣关系行礼,而是以宾主关系行礼。身份的相对平等,故而使宾或臣能够借机讽谏,而君主并不以为忤。《左传·隐公元年》载颖叔考借郑庄公与之“食”而谏之,解决了庄公的心病。

同样的例子,还见于晏婴与齐侯的饮酒礼中。《晏子春秋·内篇杂上》载:

晏子饮景公酒,令器必新,家老曰:“财不足,请敛于氓。”晏子曰:“止! 夫乐者,上下同之。故天子与天下,诸侯与境内,大夫以下各与其僚,无有独乐。今上乐其乐,下伤其费,是独乐者也。不可!”[31](P323)

同类故事《晏子春秋·内篇谏上》尚见几条。如“景公饮酒酣,愿诸大夫无为礼,晏子谏”,“景公饮酒酲三日而后法,晏子谏”,“景公饮酒七日不纳弦章之言,晏子谏”,“景公饮酒不恤天灾,致能歌者,晏子谏”,“景公也听新乐而不朝,晏子谏”,“景公燕赏无功而罪有司,晏子谏”,等等,均发生在燕饮礼中。著名的淳于髡借饮酒讽谏齐威王,威王待之为“诸侯主客”,[32](P3199)与晏子之举如出一辙。《礼记·曲礼下》:“为人臣之礼,不显谏。”郑注:“为夺美也。显,明也。谓明言其君之恶,不几微。”为臣之礼,要保全君主的尊严,谏君并非无限制。但在饮酒礼中,君为主,臣为宾,尊卑色彩得到一定程度的冲淡,故不必过于拘泥于君臣关系,而能够轻易谏君主之非。实际上,臣子以宾的身份进谏君主即是“宾谏”。

诗有讽谏功能。《左传·襄公十四年》:“史为《书》,瞽为《诗》,工颂,大夫规悔,士传言,庶人谤。”则《诗经》所载飨燕诗言贵族失礼行为,亦应看作宾谏之举。《楚茨》毛序:“刺幽王也。政烦赋重,田莱多荒,饥馑降丧,民卒流亡,祭祀不飨,故君子思古焉。”《頍弁》毛序:“诸公刺幽王也。暴戾无亲,不能宴乐同姓,亲睦九族,孤危将亡,故作是诗也。”

“宾谏”同样见于吊唁丧礼中。《礼记·檀弓上》载卫国贵族司寇惠子去世,于家中举行丧礼。按礼,惠子的嗣子虎应为丧主,主持丧礼,但惠子之兄文子自己做起了丧主。孔子弟子子游作为惠子好友,穿重服“麻衰,牡麻絰”去吊丧,暗地讥讽文子的非礼行为。文子不察其意,表示不敢接受重服之吊,请辞。子游答曰“礼也”,表示坚持。不仅如此,“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进一步加以讥讽。文子终于察觉出子游的用意,“扶适子南面而立”,子游也“趋而就客位”。吊丧者于丧主而言,即为宾。子游就诸臣之位,通过否定自己宾客的身份,间接着否定了丧主的身份,即不承认文子为丧主,从而加以讥讽。文子觉察后,立嗣子虎为丧主;子游乃就客位,亦是通过承认自己宾客的身份,间接承认嗣子虎的丧主身份。这里,从“诸臣之位”到“客位”,历代注家解释纷纭,王文锦认为“他(子游)不就西面朝东的客位,而跑到门东面朝北的家臣的位置”,[33](P86)较为可信。子游通过其行礼空间的变化,成功劝谏了文子的违礼行为。

通过饮酒礼确定参与各方的身份,以决定继嗣者,实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宾谏”。《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载:

季武子无适子,公弥长,而爱悼子,欲立之……访于臧纥。臧纥曰:“饮我酒,吾为子立之。”季氏饮大夫酒,臧纥为客。既献,臧孙命北面重席,新尊洁之。召悼之,降,逆之。大夫皆起。及旅,而召公鉏,使与之齿。季孙失色。

季武子欲废长立少,臧纥通过“饮酒”之礼,为其解决了问题。饮酒之时,季武子为主人,臧纥为上宾。主宾一献后,对悼子,臧纥设北面重席之位,重洗酒尊,亲自降阶迎之入位;对公鉏,则在旅酬之时,召之使与人齿,位列众人之中。臧纥通过对悼子和公鉏不同礼仪待遇,无形之中已经确定了他们的身份。《仪礼·乡饮酒礼》:“公三重,大夫再重。”臧纥为悼子设重席,表明悼子身份为大夫。《乡饮酒礼》:“既旅,士不入。”沈钦韩《春秋左氏传补注》曰:“士入当旅酬节也。旅而召公鉏,以士礼待之,明其不得嗣爵。”[34]臧纥在旅酬时召公鉏入位,并使之与众人齿,表明公鉏身份为士。一为大夫,一为士,谁可嗣季武子之位,昭然若揭。臧纥作为季武子之宾,他不是通过言语劝说,而是通过行礼过程中具体的礼仪安排,成功地实现了季武子废长立少的目的。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确知燕飨活动中的各项礼仪,并非是无意义的繁琐仪节,相反,这些细小的仪节,折射出的含义,透露的是行礼人身份的贵贱,地位的高低。人的身份的确定与体现,在礼仪实践中,通过向众人展示,具有社会性意义。臧纥正是通晓宴飨礼仪的此种功能,成功地解决了季武子的难题。

如上所论,“宾道”观念在先秦礼仪制度,甚至具体的政治实践中存在,是毫无疑问的事实。君臣间以宾主身份分庭以抗礼,无论面向还是位次,均体现出双方具有某等意义上的“对等”地位。与后世皇权笼罩一切相比,先秦时代的“宾”最起码能够保持一定的超脱。

正是因为“宾道”体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平等,所以在上位的王者,为了尊贤重道,往往设礼以宾客的身份对待贤能之事,礼仪过程中变君臣关系为主宾关系。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贤者能者在争霸战争中作用越来越来重要,王侯待之以宾师,更为普遍。而作为宾的贤能之士,同样表现独立的身份意识,能够以道自重,甚至借助宾的身份,更加巧妙地对君王进行“宾谏”,争取得到君王的最大尊重。令人遗憾的是,战国秦汉已降,礼乐制度走向衰微,思想观念在时代的激荡博弈下,“尊宾”逐渐不被一般人重视,“尊尊”却借助皇权,在此后两千年帝制时代,不断强化。在这种情况下,“宾道”意识逐渐淡出多数人的眼界,只有少许大儒高德如王安石者,尚能意识到以宾道抗衡君权。可以说,揭示出先秦礼仪制度中的“宾道”观念,为思考中国古代的君臣关系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

[注 释]

①陈寅恪先生于《王观堂先生挽词序》谈到“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若希腊柏拉图所谓Eidos 者”。载《陈寅恪集·诗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2页。

②“宾道”相对于“君道”与“臣道”而言,是本文自拟的一个词语。《孟子·离娄上》:“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荀子》中有《君道》《臣道》二篇,所讲乃为君为臣之法,总体上不脱君臣上下尊卑之域。宾者,客也。主客关系相对君臣关系而言,尊卑色彩较轻。与“臣”的身份相比,“宾”的身份具有更大的能动性。

③清孙星衍据《大戴礼记·明堂》“凡九室,一室而有四户八牖”,认为每室皆有二牖夹户,用设黼扆,而所谓“牖间”,指两牖之间,正中设屏风处。这种解释,与历代注家释“户牖间”,指室户与牖之中间,明显不同。实际上,明堂的形制问题,千年聚讼,未有确解,但《大戴礼记》言明堂有九室,与寝、庙二房夹室,或东房西室,还是有明显区别的。王氏以明堂户牖构成,附会寝、庙户牖形制,不甚确当。今不从。参见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陈抗、盛冬铃校点,中华书局,2004年,第489 页。

④这里所谓“私事”,并非完全是聘宾个人之事,实指此时聘宾不再代表本国君身份行礼,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与主国君行礼,只是相对于“致命授圭”礼较轻而已;本质上,仍是国与国交聘的公事。真正的“私事”,要到聘礼快结束时,主国之君或卿大夫为感谢聘宾为两国交好,作出的贡献,以行燕饮之礼。所以,觌见之礼,主国君为尊敬聘宾,不敢以臣礼接待。

⑤宋张载云:“坐位,宾主不相对,礼不主于敬主,欲以尊贤也。若相对,则主于敬主矣。”换言之,主宾相向行礼,一东序下,一西序下,主宾虽分庭抗礼,在敬主的成分更浓些;若主宾不相对,即宾户牖下,主阼阶上,则尊宾的重于敬主。张载的这种说法得到清万斯大的高度赞许,亦可信。参看万斯大《学礼质疑》卷2《乡饮酒礼席次》,《清经解》第1 册,上海书店出版社影印,1988年,第325 页。

⑥堂上的授受之礼,胡培翚《仪礼正义》分四种情况,作了清晰的总结,他说:“一为宾主敌体,在两楹间,宾面卿,是也。一为宾主虽敌体,而所趋者君命,则在堂中西向,归饔饩于聘宾,受币堂中西,宾问卿堂中西,是也。一为宾臣主君,则直趋君位,当东楹。宾觌,进授币,当东楹。公礼宾,受币当东楹,是也。一为宾主虽君臣,而所执者君之器,则在中堂与东楹之间。聘宾致命,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是也。”见胡培翚《仪礼正义》,段熙仲校点,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55 页。

⑦《仪礼·少牢馈食礼》“宗人遣宾就主人”,李如圭云:“此臣也而曰宾者,祭以得宾客之助为荣也。”

⑧《左传·文公四年》杜注:“歌《彤弓》者,以明报功宴乐,非谓赐时设飨礼。”

⑨《史记索隐》引张揖《三苍训诂》云:“襒,拂也。谓侧而行,以衣襒席为敬,不敢正坐当宾主之礼也”。可见,平原君尊重邹子,已达到自己不敢为主的地步。

⑩《左传·昭公五年》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⑪王安石《虔州学记》云:“若夫道隆而德骏者,又不止此,虽天子,北面而问焉,而与之迭为宾主。”(《王文公文集》卷34,唐武标校点,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02 页)臣下依据其所拥有的道德,使天子北面以礼事之,与天子迭为宾主。这正是宋代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有较强政治主体意识的体现。正如余英时所言,宋代士大夫的政治主动性,较前之汉唐,后之元明清,更为突出。(参见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第1 页)这也从反面说明了,就秦汉以后的中国而言,士大夫在君权的控驭下,主动性总体上并不突出。宋代士大夫的与天子“共治天下”,及与天子“迭为宾主”,正是在追寻“三代之治”的政治文化诉求下,对先秦“宾道”意识的袭存与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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