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军
一个体系必然体现为一定的理念和结构。理念是体系的灵魂,结构则是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排列和搭配所形成的架构。理念是一个精神、意识层面的上位性、综合性结构的哲学概念,是人们经过长期的理性思考及实践所形成的思想观念、精神向往、理想追求和哲学信仰的抽象概括。[1]理念对于体系而言,具有至关重要性,人们是在特定的理念的指导下进行体系构建的,体系构建的目标无疑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所期望的功能。在一般的意义上,结构制约和决定着功能,当我们对功能产生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时,则往往需要调整结构,而结构的调整则需要更加先进的理念的指导。一定的结构安排是与一定的理念相适应的。体系的建设必须从理念与结构两个方面着手,不能偏废,如果仅重视理念,而不变革结构,则往往理念很难落实,并沦为空想;而如果不在理念的指导下变革结构,那么这样的变革必然是盲动的。为了落实某一理念,人们往往需要不断地尝试更加合理有效的结构,在变革结构的实践过程中也可以对理念进行检验、发展、修正和完善。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也应遵循这一基本原则。
在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中,理念与结构的关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需要进一步探究和丰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这一问题又可细分为二:一是需要进一步深入“揭示”何谓“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关于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内涵的最权威解释来自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界定:“到 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学者将这一内涵界定分析为外部适应性、内部适应性和系统协调性。[2]毋庸置疑,这样的界定和分析十分深刻、准确和富有启发性,但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提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一概念是由“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所构成的。我们之所以把目前所要构建的职业教育体系冠之以“现代”一词,而非其他词汇,毋庸置疑,是因为我们对“现代”一词有着高度认可和期许。因此,要深刻准确地理解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必须紧扣“现代”这一关键词。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现代”之于“职业教育体系”的意义呢?我们不能仅仅从相对的时间概念上来理解。作为一个时间概念的“现代”,具有相对意义,基本上生活于每一时代的人,都把自己所生活的时代称之为“现代”。[3]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是可以把在目前这个时代构建的职业教育体系,称之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是必要的,但还远远不够,因为“现代”有着极为丰富深刻的内涵,它更是一个哲学的、社会学的关键词。它既是一个时间性表述,同时更具有某种特质性意义,包含了某种价值判断。因此,我们理应从这种特质性意义和价值判断上深入理解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那么,我国正在构建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这种特质性意义和价值判断究竟是什么呢?目前我国学者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和理念的研究,普遍集中在以下主题关键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协调发展,普职协调发展等。这些分析的确是揭示了目前我们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时代需求以及体系内部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的一种应然关系的描述。但这是否就是“现代”之于职业教育体系的特质性意义和价值判断呢?这一追问值得我们持续深入探究。
二是需要反思我国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观。著名高等教育哲学家布鲁贝克区分了认识论高等教育哲学和政治论高等教育哲学。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存在“交集”,这一思想对于我们分析职业教育也同样具有相当的有效性。从清末中国近代职业教育发端以来,强调以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政治论教育哲学就一直主宰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这种政治论教育哲学对应的是工具论的价值取向。职业教育主要培养为经济社会发展直接服务的技能型人才,因此,职业教育主要体现的是政治论教育哲学和工具论价值取向,是有很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但长期以来,这也导致了我国职业教育几乎完全走向了一种被动的“适应论”的发展观,造成了诸多消极影响。比如,丧失发展的主动性和主体性,或者说发展的主动性和主体性被压抑和遮蔽,导致职业教育未能在中国社会现代化历程中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一直明显偏低,在经费、政策等资源配置中始终得不到公平对待,严重缺乏应有的吸引力,高端技能型人才极度缺乏,发明家更是寥寥无几,缺少真正的企业家及企业家精神,企业员工的整体职业(道德)素养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以社会本位论为主而没有适当兼顾个人的发展需要,没有将追求职业幸福感纳入职业教育的终极关怀,作为普通劳动者很难体会职业的尊严和幸福感,其职业的创造性和主体性远远没有(条件)得以发挥等。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时重点解决的,在某种意义上,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才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成功与否的重要衡量标准。问题的有效解决需要首先在理念层面予以反思。但综观近几年我国职教学界关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研究,几乎还是传统的政治论教育哲学、工具论价值取向和适应论发展观支配下的思维的体现,几乎看不到关于理念的这种深入的、基础性的、反思性的研究,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笔者认为,我们需要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理念中适度弘扬以促进人的发展为目的的“人本论”价值取向和“超越论”的发展观,培养具有现代公民素质的、具备较强的职业素质和伦理精神、善于将职业理想赋之于现实并将职业理想与职业现实相统一的技能型人才,简而言之,我们不能仅仅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更要培养那种能够主动改变经济社会(种种不合理的制度)的超越型的技能型人才。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真正激发普通劳动者和普通公民的职业潜能,实现从潜在的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大,院校数量众多,但办学经费等资源相对有限,加之当今国际社会竞争剧烈,因此,由国家在众多院校中按照一定标准优选一定数量的院校作为重点建设单位,在经费和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保障这些院校在快速提升自身办学实力的同时,能够及时地为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国际竞争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就成为我国的近乎必然的一种选择。
其实早在1947年,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胡适就曾经提出,政府应当制订争取学术独立的十年计划,集中精力建设5-10所大学并使之跻身世界一流大学之列,[4]这个建议在当时引起了各方的广泛论争,虽然最终未能成功,但这说明了重点建设在我国是有历史渊源的。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全面学习苏联教育模式,加之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确立,更为根本的原因则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人民夺取政权和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所形成的 “集中优势兵力夺取战争胜利”的思维,使得我国政府相信在教育战线也可以采取集中优势资源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曾经先后确立过多个重点建设计划及数量不等的重点建设院校,其中最为显著的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211工程”和1999年开始启动的“985工程”。客观而言,在这些年国家的重点投资支持下,100余所 “211工程”大学和39所“985工程”大学在硬件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也有所提升,也出现了一批较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较好地支撑了近年来中国的高速发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9所国内一流大学在国际上的知名度迅速提升,在国内外一些机构的大学排名中名次迅速提升。
高等教育领域重点建设政策的示范效应是明显的。特殊的国情以及重点建设计划的成效使得重点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影响高等教育的一种重要范式,并对今后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改革形成了很强的路径依赖性。换而言之,当我国政府重视哪一类教育时,就会采取重点建设的政策范式。因此,2006年起,教育部和财政部在职业教育领域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一政策本身就十分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于职业教育的迫切需要,国家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了,职业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职业教育领域的重点建设工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国家安排20亿元资金重点建设100所高职院校,这一计划因此也被誉为高职领域的“211工程计划”。2010年,国家为了进一步推动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又新增100所左右的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和财政部在该计划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目标任务在于“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作用,带动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并把“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作为该重点建设计划的四大原则。[5]在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以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时任教育部长周济曾在一次视频会议上对于实施示范院校建设计划与全面提高高职教育质量之间的辩证关系做了明确的解释:“面向全国1000多所高职院校要推进质量工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同时集中力量重点建设100所示范性院校,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关系。高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将为示范院校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而示范院校……发挥积极的楷模作用,总结出现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制度,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加快改革和发展”。[6]
因此,从国家出台示范性建设计划的初衷和相关政策文本来看,就是要形成中央与地方、行业企业共同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建设的合力,并带动当地及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协调发展。
虽然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最终目的在于以重点院校建设带动一般院校发展,并最终实现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但这只是教育部及其政策文本的设计初衷,且2006年至今也只有短短7年时间,因此,尽管该政策在改善重点院校的硬件设施、实训条件和专业建设等基础能力方面显现了一定的效果,但长远效应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逐渐显现并接受检视。随着该计划的深入推进,我们必须警惕和防止该政策发生“异化”。所谓异化,是指政策的效应与初衷相违背。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可能的表现:
1.形成“身份歧视”。成功入选国家示范性建设计划的示范校和骨干校,不仅会得到中央、地方甚至行业企业的资金优先投入,而且还会在招生制度改革、专业建设等诸多方面优先享受改革收益等政策性倾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示范校和骨干校与一般院校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明显,进而影响社会(特别是行业企业)对这些院校的形象认知,形成身份上的等级意识。这种身份歧视最明显地体现在招生和就业两个方面。优质考生会优先报考示范校和骨干校,而企业用人单位也会在招聘过程中优先考虑招聘示范校和骨干校的毕业生。这对于那些一般性的职业院校及其毕业生是十分不公平的。这一异化问题早已在我国普通高等教育领域实施的“211工程”和“985工程”中显现出来,以至于教育部不得不于今年出台文件,禁止在招聘过程中人为地规定院校出身。因此,我国在实施重点建设政策加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时,应吸收普通高等教育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的教训。
职业院校的区域性、行业性很强,与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全国性的辐射能力不同,职业院校一般是面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因此,身份歧视可能不像普通高等教育那样明显,但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以及部分职业院校影响力的扩张和冲击国内及至世界一流职业院校的进程,这种身份的歧视也会逐渐显现,不能忽视。
2.形成“马太效应”。国家在资金和政策上所给予的倾斜,无疑会促进示范校和骨干校的内涵和办学质量的提升,而这反过来又会十分有助于示范校和骨干校争取行业企业、地方和中央的其他办学资源,从而形成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马太效应的出现对于一般职业院校的成长是极其不利的。原本那些可通过自身努力和公平竞争脱颖而出的职业院校,很可能会由于马太效应的出现而被束缚和抑制,妨碍职业院校间公平的竞争生态的形成。非重点的一般职业院校比例不少于80%,如果没有这“大部分”一般职业院校的相对协调发展,那么,就不会有我国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崛起,而如果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整体实力水平没有实质提高,那么,这个体系是不能有效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上,所谓国内外一流的职业院校和大学,从来都是在具有良好的生态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的,而非“计划”的产物。没有竞争,也就不会产生真正的一流学校。因此,我们在加强重点建设的同时,必须着眼于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
3.形成政策依赖。在我国,大部分办学资源(经费、项目、奖励等)都被相关政府部门所掌握,相关政府部门又形成了以政策驱动职业院校办学的传统和范式。因此,这势必会形成职业院校对于政府教育政策的依赖,职业院校一切以政府的政策“马首是瞻”,久而久之,这样的办学思维和政策依赖,势必严重扭曲职业院校按照自身的逻辑科学办学,弱化了自身自主办学能力的成长。如果职业院校内在的自主性始终得不到自主发育,职业教育体系的内在的健康的逻辑得不到伸张,那么,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分支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尽管能够享受到国家的一些好政策,但是这些政策激励的效果往往是大打折扣的。因此,我们在通过重点建设工程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时,一定要着眼于职业院校、职业教育体系的自主性之培育。
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还必须重视与社会相关制度的关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需要社会相关制度的支持,否则很难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从其本质上说来,就是社会性。与普通教育相比较而言,职业教育的社会性更加明显,“职业学校的基础,是完全筑于社会的需要上”。[7]这不仅体现在职业教育与整个社会的联系更为直接、具体和紧密,而且更为根本地体现在职业教育对社会相关制度的依赖性更强、更直接。对职业教育有直接重要影响的社会相关制度主要包括: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劳动保障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招生考试制度等等。这些社会制度对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关键性的影响,是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性制度。一个国家的职业教育体系是否发达、是否能有效满足社会需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给其提供的发展空间和发展上限。社会相关制度对职业教育体系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地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决定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和吸引力,二是制约职业教育的发展程度。这两个方面是紧密相连的,只有当该国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且具备较强的吸引力的前提下,该国的职业教育才能在生源、经费、政策等方面获得良好的支持和公平的机会,其发展才能达到较高的水平。
欧美国家的职业教育体系之所以较为发达,是与其有着良好的社会相关制度环境密不可分的。比如,德国给所有工人提供好的工作条件,高工资、高福利,鼓励工人参与企业管理,在劳资关系之间建立了高度的信任,有着特殊的职业文化,全社会对职业教育较为重视,德国前任总理科尔曾指出,发达的职业教育是德国强盛的关键因素之一。[8]英国于1963年颁布的《罗宾斯报告》将高级技术学院升格为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大学,成为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这一报告解决了高级技术学院的归属问题,促进了职业教育在英国地位的提升和发展。其后,英国的职业教育获得了较快发展。
综观新中国前50多年的发展史,不难发现,我国在处理职业教育体系与社会相关制度的关系上是存在不容忽视的教训的。新中国成立后到2000年前,虽然我国政府颁发过不少政策以促进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但职业教育体系始终没有获得所期望的那种大发展,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发展。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体制,2000年前,我国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基本上采取的是不鼓励政策,职业教育主要面向城镇人员,而技工教育,则在户籍制度建立后,就基本上把农村人员排除在外了。[9]在这样的诸多体制、制度、政策等因素的限制下,我国当时的职业教育体系不仅规模发展受到很大限制,而且最重要的是功能也受到相当限制。近1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及其体系的大发展恰好与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涌向城市以及我国政府大力推进的城镇化进程高度吻合,这样的吻合绝非偶然或不相关。应该说,正是由于我国正在经历的人口大规模流动、城镇化及其相伴随的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为职业教育提供了足够的生源,产生了对于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迫切需求,原有的职业教育体系不能或无法很好地应对这一前所未有的局面,才产生了对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迫切需求。
黄炎培说:“一种职业社会,即有一种的环境。欲使所培养的,适于他的环境,进一步更须改善他的环境,必须切实知道他的环境是怎么样的,才可以下手。”[10]我国改革开放已经持续30余年,目前正在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和“关键区”。收入分配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产权制度等等诸多的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制度都是亟待改革的。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而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成败不取决于自身,而是取决于其赖以存在的这些社会相关制度的改革成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赖以存在的社会相关制度的改革是非常复杂,既有认识上的问题,又有实践操作路径上的摸索,更有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因此,这些“深水区”和“关键区”的改革很可能比较漫长,道路也可能比较曲折。但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将之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一个基础来认真对待。
综上,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重视理念与结构、重点与一般、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社会相关制度等这三个影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重大的基础性关系,多一些反思性的追问,才能切实提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成效。
[1]潘懋元.多学科观点的高等教育研究[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59.
[2]马树超,范唯,郭扬.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若干政策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11(21).
[3]张应强.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反思与建构[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14.
[4]朱鲜峰.一流大学之梦:四十年代“学术独立”论战回顾[J].读书,2013(02).
[5]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EB/OL].http://www.sdpc.gov.cn/cyfz/fwyfz/t20070426_143885.htm.
[6]周济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视频会议上的讲话[N].中国教育报,2006-11-14(01).
[7]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教育文集(第二卷)[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489.
[8]石伟平,匡瑛.比较高等职业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29.
[9]王清连,张社字.职业教育社会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140-142.
[10]陶行知 黄炎培 徐特立 陈鹤琴教育文选[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