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纾对中外小说艺术的比较研究

2013-08-15 00:43韩洪举
关键词:林纾狄更斯现实主义

韩洪举

(浙江师范大学 江南文化研究中心,浙江 金华321004)

林纾比较研究的成果是多方面的。他既没有把中国传统文学全盘否定,更没有把中西文学看成是毫无相通之处的矛盾体。他对中国的传统文学始终带着某种珍视感、自豪感。比如,他看到了中西文学有时在谋篇、布局、剪裁、联系等方面并无区别。他在《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序》中说:“纾不通西文,然每听述者叙传中事,往往于伏线、接笋、变调、过脉处,以为大类吾古文家言。”[1]118-119《斐洲烟水愁城录·序》中又写道: “西人文体,何乃类我史迁也!”[2]30-31这反映出了林纾的文学敏感和主动的比较意识。林纾凭着自己高深的文学修养,能敏锐地发现中西文学的相同与不同之处。尤其是,他真诚地赞赏西方近代文学的优点,批评中国传统文学的不足,在这种迫切的“维新”倾向中,在社会需要向西方学习的形势下,这分明昭示出西方文学对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和创作方法的某种积极影响。

一、描写对象的比较

林纾怀着极大的兴趣,反复向中国读者评介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作品,尤其是狄更斯“扫荡美人名士之局,专为下等社会写照”的特点。林纾对中西文学的这一比较和收获,涉及到我国小说描写对象的变革问题,在近代现实主义小说理论的建设中具有独特的意义。

林纾把欧洲以狄更斯为代表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中国的“谴责小说”作家进行了比较,这便使我们从另一侧面领悟到林纾于批判现实主义确有本质的认识。众所周知,近代小说中有一股以“谴责小说”为代表的批判现实主义潮流,主要作家是李伯元、吴沃尧、刘鹗和曾朴等人。林纾认为,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在于揭发社会弊端,使政府和读者知而改之。外国之所以强,因其“能改革而从善也”,吾国倘能“从而改之,亦正易易”。这说明林纾的文学观和梁启超“小说改良社会”的文学观是相呼应的。林纾推崇批判现实主义作品的目的,也正是从思想启蒙和“改良社会”的角度出发的。他认为,社会的丑恶和政府的腐败是可以改良的,不必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制度。中国倘能走“改良”、“革新”的道路,也是有前途的,并不一定要推翻封建专制制度,这反映了林纾改良主义的思想实质。林纾希望中国也能出现像狄更斯这样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他认为李伯元、刘鹗、曾朴就是这类的作家。林纾极力称赞《孽海花》、《文明小史》和《官场现形记》等“谴责小说”是有原因的。

林纾虽然没有写过像梁启超那样的阐述新小说理论的论文,但他从文学与普通人的关系上对中西文学进行的比较,却涉及到西方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小说描写对象多为“小人物”,而这恰是中国传统文学及传统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所缺少或忽略的。1907年,林纾翻译了《孝女耐儿传》。他在译序中把狄更斯小说的人物和题材与中国文学传统的人物和题材作了这样的比较:

余虽不审西文,然日闻其口译,亦能区别其文章之流派,如辨家人之足音。其间有高厉者,清虚者,绵婉者,雄伟者,悲梗者,淫冶者,要皆归本于性情之正,彰瘅之严,此万世之公理,中外不能僭越,而独未若却而司·迭更司文字之奇特。天下文章,莫易于叙悲,其次则叙战,又次则宣述男女之情……苟以雄深雅健之笔施之,亦尚有其人。从未有刻画市井卑污龌龊之事,至于二三十万言之多,不重复,不支厉(离) ……中国说部,登峰造极者无若《石头记》。叙人间富贵,感人情盛衰,用笔缜密,著色繁丽,制局精严,观止矣。其间点染以清客,间杂以村妪,牵缀以小人,收束以败子,亦可谓善于体物。终竟雅多俗寡,人意不专属于是。若迭更司者,则扫荡名士美人之局,专为下等社会写照,奸狯驵酷,至于人意所未尝置想之局,幻为空中楼阁,使观者或笑或怒,一时颠倒不能自已,则文心之邃曲宁可及耶? 余尝谓古文中序事,惟序家常平淡之事为最难著笔。《史记·外戚传》述窦长君之自陈,谓“姊与我别逆旅中,丐沐沐我,饭我乃去”。其足生人惋怆者,亦只此数语。若《北史》所谓隋之苦桃姑者,亦正仿此,乃百摩不能遽至,正坐无史公笔才,遂不能曲绘家常之恒状。究竟史公于此等笔墨,亦不多见,以史公之书,亦不专为家常之事发也。今迭更司则专意为家常之言,而又专写下等社会家常之事,用意著笔为尤难。[2]77-78

林纾的确是较为准确地把握了狄更斯小说的人物和题材特征。他不仅据此对他所非常崇拜的古文《史记》和他非常喜爱的小说《红楼梦》(《石头记》) 提出了比较中肯的批评,而且对狄更斯的倾心折服时时溢于言表。1908年,林纾翻译了狄更斯的另一名著《块肉余生述》。他在“识语”中写道:“此书不难在叙事,难在叙家常之事; 不难在叙家常之事,难在俗中有雅,拙而能韵,令人挹之不尽。且前后关锁,起伏照应,涓滴不漏。言哀则读者哀,言喜则读者喜,至令译者啼笑间作,竟为著者作傀儡之丝矣。近年译四十余种,此为第一,幸海内嗜痂诸君子留意焉。”[2]85

林纾很赞赏狄更斯“扫荡美人名士之局,专为下等社会写照”、“叙家常平淡之事”、“刻画市井卑污龌龊之事”的特点,这对我国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革新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或者说,这正是我国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在外国文学的影响下,在近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即将开始革新的信号。高尔基就非常重视人物、题材对作品现实主义成就的影响。他在《俄国文学史》中写道:

我所以评述英国文学,是因为英国文学给了全欧洲以现实主义戏剧和小说的形式,它帮助欧洲替换了十八世纪资产阶级所陌生的世界——骑士、公主、英雄、怪物的世界,而代之以新读者所接近,所亲切的自己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把他的姑姨、叔伯、兄弟、姊妹、朋友、宾客,一句话,把他所有的亲故和每天平凡生活的现实世界,放在他的周围。[3]

恩格斯对狄更斯评价更高,他甚至把狄更斯等人的小说在人物和题材上的特点誉为小说性质的革命。他说:

近十年来,在小说的性质方面发生了一个彻底的革命。先前在这类著作中充当主人公的是国王和王子,现在却是穷人和受轻视的阶级了。而构成小说内容的,则是这些人的生活和命运、欢乐和痛苦。……查·狄更斯就属于这一派——无疑地是时代的旗帜。[4]

文学本来就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但在漫长的“神”统治的封建社会里,“人”并没有觉醒或者被“发现”,因此,所谓的正统文学与普通人及其生活有着很大的距离。这类作品中的人物多为达官显贵、忠臣孝子、义夫节妇、才子佳人。即使在那些“非正统”的作品里,被表现的也多是神魔鬼怪、绿林好汉之类被神化半神化的人物,普通人的生活和命运则很少得到如实的表现。因此,尽管现实主义在我国文学史上始终是创作方法的主流,但直到近代以前,我国的现实主义理论都没有突破性的发展。元代之前人们对现实主义的理解是文学应“反映时事”,以“察补得失”,仅此而已。白居易在传统的现实主义理论和创作上颇有贡献,但他在《与元九书》中也只是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并没有从人物、题材的角度对现实主义提出论述。明清时期的现实主义理论虽有所发展,但也只是停留在要求文学反映“世情”,即摹写社会生活中的悲欢离合、炎凉世态方面,就连以写下层市井社会著称的《金瓶梅》,也仍与宫廷、贵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封建统治的逐步衰弱,随着“人”的不断觉醒,小说主体的复归乃大势所趋,普通人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文学描写的主要对象,我国传统的现实主义理论和创作也必将获得突破性的发展和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林纾通过中西文学的比较,对狄更斯小说在人物和题材方面的成就的推崇和宣传,正反映出林纾的翻译事业对我国传统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积极影响。

林纾所作的中西文学比较在中国文学史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它促进了西方某些先进的创作方法和文学观念在中国的传播,从而导致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和创作方法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这当中,文学中“小人物”的出现意义确实不可低估。

19世纪的俄国文学中出现过一系列“小人物”的形象,这在世界文学史上是一件非常值得一提的事情。比如普希金笔下的维林(《驿站长》) 、果戈里笔下的巴什马奇金(《外套》) 等等,这些形象的出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改变了世界文学史的发展历程,对整个世界文学的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五四”时期,周作人在《平民文学》中提倡:“我们不必记英雄豪杰的事业,才子佳人的幸福,我们只应记世间普通男女的悲欢成败。”[5]茅盾在《新旧文学平议之评议》中也指出: “进化的文学有三要素”,而其中之一即“为平民的而非为一般特殊阶级的人物”。[6]而林纾在盛赞狄更斯能“扫荡美人名士之局,专为下等社会写照”时,认为狄更斯的特点在中国传统的文学中“从未见”,他慨叹道:“令我增无数阅历,生无穷感喟矣。”这一褒一贬的态度与“五四”时期周作人、茅盾的主张是极为相似的。

林纾发现西方19世纪的小说多描写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正如他在《〈孝女耐儿传〉序》所言:“天下文章,莫易于叙悲,其次则叙战,又次则宣述男女之情。等而上之,若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决脰渐血,生气凛然,苟以雄深雅健之笔施之,亦尚有其人。从未有刻画市井卑污龌龊之事,至于二三十万言之多,不重复,不支离……则迭更司盖以至清之灵府,叙至浊之社会,令我增无数阅历,生无穷感喟矣。”[2]77-78这就把握住了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区别于其它各种小说的重要特点。英国历史小说家司各特笔下的人物多是国王、贵族和骑士等,而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则多写小人物。小说描写对象的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在我国明末,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阶级逐渐成为文学表现的对象。到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代开始、封建专制时代即将结束之际,林纾发现西方小说描写对象的变化,这决不是巧合,而是时代精神的折射,是随社会变化而发生的文学大变革的一种征兆。

《孝女耐儿传·序》中,林纾首先指出了中外文学共同的表现,即小说的题材、情节、人物可以不同,但其间所表现的或高厉、或清虚、或绵婉、或雄伟、或悲梗、或淫冶的情感是相同的,“要皆归本于性情之正,彰瘅之严,此万世之公理,中外不能僭越”。换言之,不管东方西方、中国外国,小说(文学) 所传达的情感形式虽有不同,然其“归本于性情之正,彰瘅之严”,则是同一的。这是林纾看到的文学具有“共心”的一面,并不因地域或国别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林纾特别赞扬狄更斯在表现性情与扬善惩恶方面文字的奇特,尤其是其以“至清之灵府,叙至浊之社会”,直令林纾产生“令我增无数阅历,生无穷感喟”之叹。

随后,林纾在序言中又对叙家常平淡之事作了比较。他指出,中国的《史记》、《北史》虽有述及家常事者,却不多见,且难以“曲绘家常之恒状”;而狄更斯则“专意为家常之言”,“而又专写下等社会家常之事,用意著笔尤难”。当然,应该指出,《史记》、《北史》之类乃正统史书,“以史公之书,亦不专为家常之事发也”,它们不同于小说类;但林纾此处谈描摹家常事而举《史记》、《北史》为例,说明在表现家常事方面,中国小说或许难以举例,只好举《史记》、《北史》了。在林纾看来,狄更斯小说的专意下等社会,是中国小说所罕见的,由此便突出了狄更斯的不同寻常,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特色,这对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二、艺术手法的比较

林纾在其序跋中,还对中西小说在艺术手法的表现上作了具体、细微的比照,给人以深刻鲜明的印象。

林纾在《洪罕女郎传·跋》中将哈葛德的小说与《史记》作比较,认为前者的艺术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司马迁的《史记》,这对开拓当时国人的眼界,破除历来正统文人“唯我是长”的陈旧封闭观念无疑起了一定作用。他说: “哈氏文章,亦恒有伏线处,用法颇同于《史记》。予颇自恨不知西文,恃朋友口述,而于西人文章妙处,尤不能曲绘其状。故于讲舍中敦喻诸生,极力策勉其恣肆于西学,以彼新理,助我行文,则异日学界中定更有光明之一日。”[2]40-41他又在《红礁画桨录·译余剩语》中指出,有些西方小说有寄寓哲理的特色:“故西人小说,即奇恣荒渺,其中非寓于哲理,即参以阅历,无苟然之作。西小说之荒渺无稽,至葛利佛极矣。然其言小人国、大人国之风土,亦必兼言其政治之得失,用讽其祖国。此得谓之无关系之书乎? 若《封神传》、《西游记》者,则真谓之无关系矣。”[2]60林纾的这些见解对当时文坛以外国文学为借鉴,促进中国文学吸收新鲜养分、繁荣自身创造,无疑都是有启发意义的。此外,林纾还在《〈离恨天〉译余剩语》中将《左传》的描写方法与《离恨天》作了比较:

余尝论《左传·楚文王伐随》,前半写一“张”字,后半落一“惧”字。“张”与“惧”反,万不能咄嗟间撇去“张”字,转入“惧”字。幸中间插入“季梁氏”三字,其下轻轻将“张”字洗净,落到“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今此书写葳晴在岛之娱乐,其势不能归法,忽插入祖姑一笔,则彼此之关窍已通,用意同于左氏,可知天下文人之脑力,虽欧亚之隔,亦未有不同者。[2]108-111

林纾从某一艺术表现手法在中西不同作品中的类同显现,指出了“天下文人之脑力,虽欧亚之隔,亦未有不同者”这一天下文学具有“共同文心”的真理,体现了“东海西海,心理攸同”的规律,其见解实在不同凡响,在近代文坛上实属罕见。他在《黑奴吁天录·例言》中写道: “是书开场,伏脉、接笋、结穴,处处均得古文家义法。可知中西文法,有不同而同者。”[1]103

林纾在小说比较研究中,目光敏锐,认识深刻,每每有独到见解。他比较了西方战争小说与中国文学对战争的描写后,发现二者之间在表现方法上存在着很大差异。他说:

余历观中史所论战事,但状军师之摅略,形胜之利便,与夫胜负之大势而已,未有赡叙卒伍生死饥疲之态,及劳人思妇怨旷之情者,盖史例至严,不能间涉于此。虽开宝诗人多塞外诸作,亦仅托诸感讽写其骚愁,且未历行间,虽空构其众,终莫能肖。至《嘉定屠城记》、《扬州十日记》,于乱离之惨,屠夷之酷,纤悉可云备著。然《嘉定》一记,貌为高古,叙事颠倒错出,读者几于寻条失枝。余恒谓是记笔墨颇类江邻几,江氏身负重名,为欧公所赏,而其文字读之令人烦懑,然则小说一道,又似宜有别才也。[2]14-15

《不如归·序》又说:“吾国史家,好放言。既胜敌矣,则必极言敌之丑敝畏葸,而吾军之杀敌致果,凛若天人,用以为快。所云下马草露布者,吾又安知其露布中作何语耶? 文明之国则不然。以观战者多,防为所讥,措语不能不出于纪实。”[1]105-106这充分表现了林纾对中国小说史的细致观察和思考。中国小说长期受到抒情文学和历史著作的束缚,封建统治者还强迫它粉饰太平。尽管元末以后中国小说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多数人的文学观仍受传统诗文理论的局限,习惯于用诗歌或史书的理论来评价小说。因此,中国战争小说的成就远不及西方。林纾认为,小说是一种全新的体裁,它应以描写和叙述为主,战争小说要反映普通士兵的生活和心理。林纾从中西比较中得出这一观点,在当时很有现实意义。

在《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序》中,林纾详尽地将司各特的《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同中国文学作了对照,传神般地点出了《撒克逊劫后英雄略》的特色及其风格,读之发人深思。他说:

古人为书,能积至十二万言之多,则其日月必绵久,事实必繁多,人物必层出。乃此篇为人不过十五,为日同之,而变幻离合,令读者若历十余年之久,此一妙也。……述英雄语,肖英雄也; 述盗贼语,肖盗贼也; 述顽固语,肖顽固也。虽每人出语,恒至千数百言,人亦无病其累复者,此又一妙也。书中主义,与天主教人为难。描写太姆不拉壮士,英姿飒爽,所向无敌,顾见色即靡,遇财而涎,攻剽推理,靡所不有。其雅有文采者,又谲容诡笑,以媚妇人,穷其丑状,至于无可托足,此又一妙也。《汉书·东方曼倩传》叙曼倩对侏儒语,及拔剑割肉事,孟坚文章,火色浓于史公。在余守旧人眼中观之,似西文必无是诙诡矣。顾司氏述弄儿汪霸,往往以简语泄天趣,令人捧腹。文心之幻,不亚孟坚,此又一妙也。[1]118-119

林纾将狄更斯小说的技法与《水浒传》、《史记》、《汉书》、《石头记》作比照,字里行间透出了对狄更斯小说高超技法的推崇与褒扬:

施耐庵著《水浒》,从史进入手,点染数十人,咸历落有致,至于后来,则如一群之貉,不复分疏其人,意索才尽,亦精神不能持久而周遍之故。然犹叙盗侠之事,神奸魁蠹,令人耸慑。若是书,特叙家常至琐至屑无奇之事迹,自不善操笔者为之,且恹恹生人睡魔; 而迭更司乃能化腐为奇,撮散作整,收五虫万怪,融汇之以精神,真特笔也。史、班叙妇人琐事,已绵细可味矣,顾无长篇可以寻绎。其长篇可以寻绎者,惟一《石头记》。然炫语富贵,叙述故家,纬之以男女之艳情,而易动目。若迭更司此书,种种描摹下等社会,虽可哕可鄙之事,一运以佳妙之笔,皆足供人喷饭,英伦半开化时民间弊俗,亦皎然揭诸眉睫之下。使吾中国人观之,但实力加以教育,则社会亦足改良,不必心醉西风,谓欧人尽胜于亚,似皆生知良能之彦。则鄙人之译是书,为不负矣。[2]83-84

中国早期的部分小说,都以人物与情节的新奇取胜。《水浒传》在70 回以前,有不少成功的市井生活的描写。由于作者对人物性格把握得非常准确,因而写得生动感人。71 回以后,作者着重描写奇特的阵法和两军的厮杀,放弃了对日常生活的描绘和对人物性格的塑造,以至成为弱笔。明末的冯梦龙、凌濛初等人提出真奇出于庸常的理论主张,并在小说创作上进行了实践。“三言”、“二拍”及《金瓶梅》、《红楼梦》等世情小说,放弃了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写,转而铺叙日常琐事。可惜的是,这一现实主义发展势头到了《红楼梦》之后就停滞不前了,理论上的阐发和总结也中途搁浅。而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理论却能得到及时的概括和总结。巴尔扎克授意费里克斯·达文在《巴尔扎克〈十九世纪风俗研究〉序言》中指出:“巴尔扎克的最大秘密就在这里: 在他的笔下没有不足道的小东西,他会把一个题材的最卑鄙的细节提高起来,并使之戏剧化。”[7]别林斯基在著名的《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理君的中篇小说》一文中也提出:“一篇引起读者注意的中篇小说,内容越是平淡无奇,就越显出作者才能过人。”[8]真正艺术性的作品,就是把生活中平淡无奇的对象生动地表现出来。林纾的见解与之大同小异,他所言“融汇之以精神”和“以至清之灵府,叙至浊之社会”,使作品中“物物皆涵清光而出”,亦即此意也。他认为,小说家能够把琐屑无奇的事件写得充满韵味,是因为作者对小人物的不幸命运充满同情,对戕杀人性的不合理制度大为不满,正是作者正义的感情引起了读者强烈的共鸣。

从引文中可以看出,林纾的比较并非有意贬抑中国小说而抬高狄更斯的小说,而是在肯定中国小说的同时,指出了在某种艺术表现手法上,狄更斯小说更具棋高一着之处,这就显得比较客观,比较实事求是,突出了借鉴的意义。而与此同时,林纾的翻译有助于社会改良的良苦用心也昭然毕现,真可谓一举两得。

林纾翻译小说的序跋,几乎随处都有中西比较的成份与色彩。例如《斐洲烟水愁城录·序》,林纾将《斐洲烟水愁城录》与中国诗人陶渊明的《桃花源》相类比,他写道:“此篇则易其体为探险派,言穷斐洲之北,出火山穴底,得白种人部落,其迹亦桃源类也。”这里所谓“桃源”,即序文开首所言陶渊明的“《桃花源》之作”。继此,该序文又将哈葛德的《斐洲烟水愁城录》同司马迁《史记》中的传记从文学表现手法上作了具体比较,并指出两者相同之处:

余译既,叹曰: 西人文体,何乃甚类我史迁也。史迁传大宛,其中杂沓十余国,而归氏本乃联而为一贯而下。归氏为有明文章巨子,明于体例,何以不分别部落以清眉目,乃合诸传为一传? 不知文章之道,凡长篇巨制,苟得一贯串精意,即无虑委散。《大宛传》固极绵褫,然前半用博望侯为之引线,随处均着一张骞,则随处均联络; 至半道张骞卒,则直接入汗血马。可见汉之通大宛诸国,一意专在马;而绵褫之局,又用马以联络矣。哈氏此书,写白人一身胆勇,百险无惮,而与野蛮拼命之事,则仍委之黑人,白人则居中调度之,可谓自占胜著矣。然观其着眼,必描写洛巴革为全篇之枢纽,此即史迁联络法也。[2]30-31

林纾还把史传文学与狄更斯的小说进行比较:

余尝谓古文中序事,惟序家常平淡之事为最难著笔。《史记·外戚传》述窦长君之自陈,谓“姊与我别逆旅中,丐沐沐我,饭我乃去。”其足生人惋怆者,亦只此数语。若《北史》所谓隋之苦桃姑者,亦正仿此,乃百摩不能遽至,正坐无史公笔才,遂不能曲绘家常之恒状。究竟史公于此等笔墨,亦不多见,以史公之书,亦不专为家常之事发也。今迭更司则专意为家常之言,而又专写下等社会家常之事,用意著笔为尤难。[2]77-78

林纾能指出狄更斯超过太史公,这足以表现出他的远见卓识。

林纾认为,反映日常生活的作品,必须注意艺术的统一性和整体性,要对作品中的一切细节巧妙地进行艺术加工,“不重复,不支离”。林纾在《〈冰雪因缘〉序》中以陶侃巧于运用材料作比,说“迭更司先生之文,正所谓木屑竹头皆有所用”。他还指出:“迭更司先生临文如善弈之著子,闲闲一置,殆千旋万绕,一至旧著之地,则此著实先敌人,盖于未胚胎之前已伏线矣。”现实主义小说与浪漫主义小说有着明显的不同,前者很难由一字之巧、一句之奇取胜,而是通过整体效果使作品产生高度的真实感。《春觉斋论文》讲到《史记》对窦皇后姊弟见面的描写时说: “此在情事中特一毫末耳,而施之文中,觉窦皇后之深情,窦广国身世之落漠,寥寥数语,而惨状悲怀,已尽呈纸上。此即所谓‘务似而生情’者也。且‘似’字亦非貌似之谓,直当时曲有此情事,登之文学之中而肖耳。”[9]现实主义作家应善于从人们熟知的日常琐事中提炼出深刻的生活内涵。他说:

左氏之文,在重复中能不自复; 马氏之文,在鸿篇巨制中,往往潜用抽换埋伏之笔而人不觉,迭更氏亦然。虽细碎芜蔓,若不可收拾,忽而井井胪列,将全书作一大收束,醒人眼目。有时随伏随醒,力所不能兼顾者,则空中传响,回光返照,手写是间,目注彼处,篇中不著其人而其人之姓名时时罗列。[2]99-100

他认为,只有成功地塑造人物性格,才能达到艺术上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林纾还用我国名著《红楼梦》与狄更斯相比。他在《孝女耐儿传·序》中说:

中国说部,登峰造极者无若《石头记》。叙人间富贵,感人情盛衰,用笔缜密,著色繁丽,制局精严,观止矣。其间点染以清客,间杂以村妪,牵缀以小人,收束以败子,亦可谓善于体物。终竟雅多俗寡,人意不专属于是。若迭更斯者,则扫荡名士美人之局,专为下等社会写照,奸狯驵酷,至于人意所未尝置想之局,幻为空中楼阁,使观者或笑或怒,一时颠倒不能自已,则文心之邃曲宁可及耶?[2]77-78

这种说法在对《红楼梦》的评价上并不准确。狄更斯以变换题材和人物来扫荡名士美人之局,而曹雪芹以写出贵族少男少女之间的真情来扫荡才子佳人之局。两种写法,各有千秋。林纾大力提倡狄更斯的小说艺术,不仅是因为再写贵族生活很难超越曹雪芹,不容易创新,更重要的是,时代也向作家提出了艺术地再现下层社会生活的强烈要求。因此,林纾的这一见解是有积极意义的。

林纾通过比较,能准确地把握住狄更斯的风格与叙事特点,尤其是细密照应的结构技巧。他在《〈冰雪因缘〉序》说:

迭更司先生临文如善弈之著子,闲闲一置,殆千旋万绕,一至旧著之地,则此着实先敌人,盖于未胚胎之前已伏线矣。惟其伏线之微,故虽一小物、一小事,译者亦无敢弃掷而删节之,防后来之笔旋线到此,无复叫应。冲叙初不著意,久久闻余言始觉,于是余二人口述神会,笔遂绵绵延延,至于幽渺浮沉之中,觉步步咸有意境可寻。呜呼! 文字至此,真足以赏心而怡神矣![2]99-100

可见,林纾对欧洲小说的结构艺术是非常欣赏的。

三、“外外比较”

林纾不仅对中外小说作了比较研究,而且还有意识地对外国作家作品作了比较,即“外外比较”。他在《冰雪因缘·序》中对几位英、法小说家的行文作了有意识的比照:

英文之高者,曰司各得; 法文之高者,曰仲马,吾则皆译之矣。然司氏之文绵褫,仲氏之文疏阔,读后无复余味。独迭更司先生临文如善弈之著子,闲闲一置,殆千旋万绕,一至旧著之地,则此著实先敌人,盖于未胚胎之前已伏线矣。[2]99-100

林纾虽然不懂外文,但由于他长期从事翻译,故而对于外国文学中的流派颇能识辨。正如他在《孝女耐儿传·序》中所说的: “予独处一室,可经月,户外家人足音,颇能辨之了了,而余目固未之接也。今我同志数君子,偶举西土之文字示余,余虽不审西文,然日闻其口译,亦能区别其文章之流派,如辨家人之足音。”西方的文学名著,流派有别,风格各异。以“林译小说”为例,大小仲马的作品,色泽艳丽,多富有罗曼蒂克的情调; 而司各特的小说雄奇壮丽,带有浓郁的英雄传奇色彩;狄更斯的作品则平实、深刻,以幽默见长; 塞万提斯的作品又具有奇幻、夸张和荒诞的特色。

林纾具有敏锐的审美感受和很强的文学鉴赏力,他能区别作家的高下。他认为哈葛德的作品远不如狄更斯: “哈氏之书……笔墨结构去迭更(司) 固远。”[10]又说,狄更斯的《块肉余生述》是他近年所译小说中最好的一种。

林纾在《践卓翁小说·序》中说:“为小说者,惟艳情最难述。英之司各德,尊美人如天帝;法之大仲马,写美人如流娼,两皆失之。惟迭更司先生,于布帛粟米中述情,而情中有文,语语自肺腑中流出,读者几以为确有其事。”[1]121他的这些评述是颇为中肯的,因此,他的翻译与评介在当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那个时代,整个中国文坛尚处于闭塞、半闭塞状态,林译小说像一股冲决堤坝的洪水流入中国知识界,大开了中国文人与读者的眼界,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文学观念,掀起了翻译介绍西方文学的高潮,影响了一大批文人与读者。因此我们说,林纾无论是在翻译还是比较研究方面,都功不可没。但可惜的是,直到晚年,林纾的封建的观念与立场都没有太多改变,传统儒家名教思想对他束缚太重。他一方面翻译西方文学,引进西方文明,一方面又在创作中宣扬封建礼教,维护封建伦理纲常。“五四”时期,他站在新文化运动的对立面,成为保守派的代言人。尽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复杂的,但这不能不说是林纾晚年的一个悲剧。

四、自撰小说与外国小说的比较

林纾在短篇小说的结尾总是以“畏庐曰”的形式发些议论和评述,往往将自撰小说与外国小说作些比较,尽管这些比较较为肤浅,但也体现出了林纾对小说的见解和他的比较意识。

短篇小说《娥绿》讲兵部侍郎李行检与副宪杨敦素不睦,李公的孙女娥绿与杨公之子闲闲萍水相逢,互生爱慕之情。后闲闲参加礼部试,主考李公初不知为仇家之子而拔他高中,遂入翰林。闲闲颇受高宗皇帝赏识,入值南斋(皇帝之南书房) 。会逢李公为台官弹劾,高宗偶至南斋,向闲闲问及李公为人,闲闲力赞其忠,李公得以免祸。从此,李、杨两家遂尽释前嫌,闲闲与娥绿终成眷属。

林纾在小跋中写道:

雅典之罗密欧与周立叶,亦以积仇而成眷属。顾罗、叶幽期不遂,彼此偕亡。今杨、李之仇,同于罗、叶,幸南斋一觐,冰炭仇融,此中似有天缘,非复人力矣。

这仅仅是小说情节的一般比较,通过比较得出了杨、李比罗、叶“幸运”的结论,显得很单薄。其实,封建制度下仇家子女相爱,无论团圆不团圆都必然是悲剧性的。莎士比亚笔下的主人公似乎因偶然而铸成悲剧,其实是必然的; 《娥绿》中的主人公若出现悲剧则更真实,出现大团圆结局才是偶然现象。

短篇小说《欧阳浩》讲亲王属吏欧阳福善之子欧阳浩与临女黛娥相爱,初不知黛娥是亲王的私生女。不久,黛娥被亲王召入王府,为郡主伴读,与欧阳浩失去联系达两年之久。亲王在打猎时遇险,欧阳浩冒死救之,遂见亲信。黛娥事被福晋知道后,将她逐出王府,两人得以结合。

林纾在小跋中写道:

王昵外妇,遗私生子于人间,不惟中国有之,即外国亦然。余译大仲马小说,叙法国鲁意十五时,囊得中革命党人有叟黎葛斯当者,即与摄政王之私生子蟹莲郡主有情; 然叟黎与党人信誓,谋刺摄政王,而蟹莲又为王女;宰相欲杀叟黎,王不能决; 而叟黎终投于死刑,竟断蟹莲之爱,诚革命中之英雄也。欧阳事类蟹莲,然欧阳生功名中人,且乾嘉时未闻有革命之事,与蟹莲事又判若天壤矣。

林纾的这段话也是小说情节的泛泛比较,它指出中外都有宫廷贵族遗留私生女于民间的事实,但私生女与人相恋的结局之所以不同,一因男方为革命党人,出现悲剧; 一因男方为功名中人,故能团圆。这种比较显得有些庸俗。

短篇小说《陆子鸿》讲高平知县之子陆子鸿中进士后,任刑部司官。有一次,慈禧太后去颐和园游玩,陆子鸿随驾前往。走到颐和园附近的海淀时,有一宫人将东洋绢制花朵掷于车下,为陆子鸿所拣。一日,陆子鸿去看戏,隔座一自称贵福的内务府官员突然发病,陆子鸿善医术,遂为之治愈。贵福邀他到家做客,恰遇贵福在宫的女儿雁红病归,陆子鸿请为之治病,两人遂相爱。但不久雁红又召入宫中。庚子之变,雁红趁机回家,与陆子鸿结为良缘。

林纾在小跋中写道:

团匪之祸,被其蹂躏者,虽区区北省,而南中受赔款之累,至于四万万吞声,不图却成全此两小偶也。不然,满汉之不通婚,为时已久。雁红即属意于生,果贵福之亲属,一为之梗,事亦无就;乃离离奇奇,就中生一团匪,为之作合,乱杂之际,竟挟美人同行,似荼蓼中,却含岩蜜之味,令人益觉其甘芳。余向译《十字军英雄记》,有英国公主掷花与卧豹将军,遂成好合。今雁红之事,亦似是而非,谓为暗合可也,即谓为剿袭,亦匪不可。

这与前面的内容相比大同小异。林纾的自创小说多为受自译小说的影响而作,然后在跋中泛泛作比。小说内容有时无聊,甚至反动;但林纾为小说作序跋,能时时想到与外国作品进行比较,这种比较意识是难得的。此外,他的比较毕竟可以勾起读者的联想,帮助读者阅读和理解小说的内容,只是要注意,不可受其保守思想的影响。

短篇小说《庄豫》讲台湾侠士庄豫(又名庄芋)杀富济贫、行侠仗义,曾严惩一恶霸,并将他抢来的少女救回家。庄豫平时经常盗取为富不仁者的金钱,然后撒发给穷苦百姓。他后为官府所获,临刑前大义凛然地说:“一生急人所急,但不知古人中何人似我,恨我不读史,无能举以自方也。”

林纾在小跋中写道:

余疑事迹似近点染,顾小说家又好拾荒唐之言,不尔,文字不能醒人倦眼也。生平不喜作妄语,乃一为小说,则妄语辄出。实则英之迭更与法之仲马皆然,宁独怪我?

再如短篇小说《林雁云》,讲福建诸生林忠馥之子雁云颇有才华,一日梦遇五代时闽王的皇后陈金凤,言雁云乃其情夫归守明转世,她将转生于永嘉,约十六年之后当嫁之。十六年后,林雁云至永嘉,结识了当地绅士陆君,长住其家,得以认识陆君的小妹,一问果是陈金凤转生。二人以信物为证,再结因缘。林纾在小跋中写道:

玉箫、荆宝之事,特小说中悠谬之谈,毫无足据。今余所述,亦得诸人言,安知非凭虚构此一层楼阁以炫人耶? 彼妄言之,余妄载之,诸君妄听之可也。外国小说,汗牛充栋,而尚不止,岂真皆有实际? 观者固不必呶呶于余也。

由此可见,林纾由于受狄更斯、仲马父子的影响,自觉不自觉地使用虚构这一创作方法,并能在理论上有所认识,且意识到中外作家都常用此方法,这是比较难得的。

短篇小说《洪嫣篁》讲吏部官员洪子亮之女洪嫣篁极孝,母病,乞天愿代母死,后终得子亮同僚薛西苹治愈。西苹之子薛颖亦孝,因通家,姐事洪嫣篁。薛颖中举,娶白侍郎之女珠英为妻。妻能诗,尤工围棋,然理家之才远不如洪嫣篁。珠英病笃,遗嘱洪嫣篁嫁薛颖。

林纾在小跋中写道:

为小说者,惟艳情最难述。英之司各德,尊美人如天帝;法之大仲马,写美人如流娼,两皆失之。惟迭更司先生,于布帛粟米中述情,而情中有文,语语自肺腑中流出,读者几以为确有其事。余少更患难,于人情洞之了了;又心折迭更先生之文思,故所撰小说,亦附人情而生。或得新近之人言,或忆诸童时之旧闻,每于月夕灯前,坐而索之,得即命笔,不期成篇。词或臆造,然终不远于人情,较诸《齐谐》志怪,或少胜乎?

林纾深受狄更斯的影响,这部小说的情节显然模仿《块肉余生述》。薛颖似大卫,珠英似都拉,洪嫣篁似安尼司。尽管如此,林纾能意识到自己以前的小说人物过于完美,所以尝试着塑造有缺陷的形象。林纾在晚年尚有这种探索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总之,林纾的不少短篇小说创作都受到了外国小说的影响,他在小跋中有意识地进行内容或艺术比较,这些比较对我们理解小说的思想与艺术均有启示,可谓比较研究的又一新的形式,也是我国早期比较文学的一大收获。

[1]薛绥之,张俊才.林纾研究资料[M].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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