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汉字结构理论述评

2013-08-15 00:44
镇江高专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六书象形记号

张 凤

(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 400715)

20世纪90年代以来,汉字结构理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詹鄞鑫先生在裘锡圭先生“三书”说的基础上作了一些局部调整,提出象形、指示、象事、会意、形声、变体[1]6种汉字结构。苏培成先生从现代汉字的内部结构出发,认为现代汉字由意符、音符和记号构成。这3类字符搭配使用,构成现代汉字的6种结构:会意字、形声字、半意符半记号字、半音符半记号字、独体记号字、合体记号字[2]。张玉金先生将现代汉字常用字分为6种结构:意符字、音符字、意音字、半记号字、记号字、意音记字[3]。王宁先生用“结构—功能”分析法提出了别具特色的汉字构形理论:全功能零合成字,标形、标义、会形、形义、会义、无音综合、标音、形音、义音、有音综合合成字[4]。通过对这些理论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到汉字结构理论在艰难的探索实践中不断地发展、完善。

1 都以“六书”为滥觞

各家都试图克服“六书”的固有缺陷,摆脱其框架来探索一种新的适合汉字实际发展的体系,但4家的汉字结构理论在分类实质上都以旧六书为基础。

詹先生沿用传统六书的框架,他的“新六书说”是在裘锡圭先生“三书说”基础上的革新,实际划分继承了许慎的“六书”。其“象形字”相当于传统六书中的象形字,特点是字形跟它所表示的物体的外形相象。“象事字”意为:有些独体字,从表面上看似乎是象形字,但从它所表示的意义看,它所代表的不是有形的物,而是无形的事[1]172。这相当于旧“六书”指事字中偏于“事”的一类字,如:“大”,用大人的形象表示大小的大。“指示字”意为:“在象形符号上加比较抽象的指示符号来表现字义的文字,如:本、末”等[1]174。这与许慎“指事字”的分类殊途同归的。林志强认为是“大体相当于传统六书指事字中偏于“指”的那类字”[5]。把六书“象形”“指事”二书细分为:“象形”“象事”“指示”三书,克服了六书分类笼统和定义不明的弊病,使象形、指事之间的界线更加明晰。“新六书说”中的“会意”“形声”的划分与六书的分类如出一辙。至于“变体字”则是对那些在发展演变中发生形体变化而不能用六书概括的汉字的归类。

苏培成先生继承了旧六书的结构模式,但他只是从现代汉字的内部结构出发,没有囊括古今。他指出:会意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符构成,如:“从”表示一个人跟随另一个人;形声字由意符和音符构成,“枫”从木风声,指枫树。即是对传统会意字、形声字的继承。半意符半记号字由意符和记号构成;半音符半记号字由音符和记号字构成;独体记号字由一个记号构成;合体记号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记号构成,其中有的是简化字。苏先生把那些由于形体演变失去表音和表意作用的字符看做是记号,其实质是对古代一些“形声字”、“象形字”失去表音性和象形性后的一种归纳解释。

张玉金先生“六种汉字结构理论”中的“意符字”定义为:“通过自己的形象或依靠本身的字义来起表意作用的字符。”[3]186分为“单意符字”和“多意符字”两类,他们包括了古代的象形字、会意字、形声字、指事字,但这样的细分显得更复杂。“音符字”是由音符构成的字,“音符”指“跟文字所代表的词在语音上有联系的字符”,张先生举例说:“令”本义是命令,当它表示美好这种意思时,就是“音符字”。这是否说明当一个字被借去表示另一个词的意思时,就是“音符字”,这就与传统“六书”的假借相类似了。其“意音字”是:“由意符和音符两部分构成的,大体相当于传统的形声字。”[3]188张先生在这里想对形声字进行重新解说,使现代汉字中很多失去表音作用的字能有一个更好的归类。“意音记字”由意符、音符、记号构成,也是源于古代形声字。其中“半记号字”、“记号字”与苏培成先生的“新六书说”后4类分类相同。

王宁先生的“十一种汉字构形理论”在她的书中已明确表明:标形、标义合成字属于旧六书的“指事字”范畴;标音、形音、义音、有音综合合成字对应于旧六书的“形声字”;会形、形义、会义、无音综合合成字对应“会意字”;全功能零合成字对应“象形字”[4]66。

四家的汉字结构理论都以传统六书作基础,从汉字的形体及语言的音、义联系等方面出发,重新分析了汉字的构造方式。在不同程度上都克服了传统六书归类笼统和定义不明的弊病,但在具体分析中,也有一些不恰当的地方。詹先生的“新六书说”创造性地应用了裘锡圭先生“三书说”理论中的“变体字”名称,把“变体字”作为一书。使其包括了裘先生所说的变体字及不能纳入裘先生三书范围内的变体表音字和半记号字,如:片、孑等字。苏先生把不再具有象形性的字看做记号字,并归为一类,这只是分析现代汉字的一种分类方法,不能涵盖古汉字的形体结构,从而削弱了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可操作性。张玉金先生的六种汉字结构类型虽说在分类上把旧六书打散进行重新分类组合,但其模式也是对旧六书的继承。他在分析汉字结构过程中,将汉字的意义合在其中进行分析,使汉字的结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如:他认为:“花”的本义是花朵,当它表示耗费义时,也是音符字。指出当它们不表示假借义时,就不是音符字[3]188。但是他并没有明确指出,这类字在不表示假借义时,应归入什么类型。若在探讨文字结构类型时考虑汉字的意义,如汉字的本义、假借义、引申义等,这样分析文字结构类型就很繁琐,且没有一个客观标准,脱离了文字的本体研究。王宁先生的构形模式与旧六书的前四书有对应关系,就如她所说:“‘六书’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在普及的领域里,有时还不得不使用它来大致界定汉字的构形、解释汉字的构意。”[4]68

2 对汉字结构类型划分角度不同

从古至今的汉字结构理论研究从一家之言到现在的百家争鸣,一方面是汉字结构本身巨大魅力的显现,另一方面是学者在分析汉字结构类型时,划分角度不同因而有异。

詹鄞鑫先生侧重汉字本体的结构研究。认为:“分析汉字结构,就是分析孤立的汉字的造字结构,并不需要针对汉字在文献中的不同用法而作出不同的处理。”[1]169其“新六书”是从汉字造字的方法上,对孤立的古汉字字形的分析,他的“新六书说”比传统“六书”有更为明确的定义,但是汉字发展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划分的类型没有考虑古今汉字字形演变的实际。

苏培成先生对现代汉字的内部结构进行分类,区分汉字的“造字法”和“构字法”。“造字法指的是字源的分析,构字法指的是现状分析。一个字在产生的时候所体现出来的构形条例,属于造字法范畴。不管汉字造字时遵循的是什么条例,也不管它是怎样自古代发展变化到现在的,只从当前的字形和字音、字义的现状着眼寻求构形条例,属于构字法的范畴。”[6]苏先生的“新六书说”从汉字的内部结构分析得到字符,再根据字符和整字的音义关系分为意符、音符和记号,然后对现代汉字进行构字法分类,对简化字的分析有较强的实际可操作性。

张玉金先生是从汉字的功用角度分析汉字结构。他考察汉字的结构单位,根据字符在具体汉字中功用的不同,将其分为:意符、音符和记号,并以此为根据分析现代汉语常用字的结构类型。他的六种汉字结构类型是对文字的静态(共时)结构进行分析后归纳出来的类别,“是直接按构件符号功能的划分。”[7]

王宁先生综合考察汉字共时和历时的演变,侧重于考察汉字形体依一定的理据构成和演变的规律。她抽样测查各个历史层面的汉字和全面测查《说文》小篆构件,认为汉字的构件在组构成字时共有四种功能:表形、表义、示音、标示功能。根据直接部件在参与构字时所体现的功能,把各类汉字归纳为11种构形模式。王先生遵循汉字形体结构是随历史发展而演变的事实,将汉字构形演变从共时与历时的历史层面进行综合研究,在共时(断代)基础上进行历时描写,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

由于各家的划分角度不同,导致对汉字结构认识的差异。汉字的形体结构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演变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汉字表现出不同的结构特点,如果一种结构理论不能最大限度地涵盖汉字在发展演变中积聚的复杂特性,那么这个理论在实际应用中将会缺乏实际操作性。在研究汉字的结构时,是否区分造字法和构字法,是否考虑汉字的功能,都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3 对“记号字”类型判定标准不同

经过秦汉时期的隶定汉字彻底摆脱了图画文字的性质,开始失去了其见形知义的基础。汉字简化运动更是使汉字的符号性更加突出,致使一些汉字无法用传统的汉字结构理论来分析,因此需要新的结构理论来解释。裘锡圭先生指出:“跟文字所代表的词在意义上有联系的是意符,在语音上有联系的是音符,在语音和意义上都没有联系的是记号。”[8]11此后“记号字”一说被众多学者采用,但各家对于“记号字”的认识不同。

王宁先生注重汉字构字的理据性,主张对汉字进行溯源。在其书中指出有些字的构件不构意,提出了另外一些在演变中丧失了构义功能的构件—记号构件。并根据记号的有无指出:“合成字的直接构件里有一个记号构件参与构字的字称为构意半存字;合体字的构件都是记号构件的称为无构意字。”[4]68王先生的‘记号’一词,取裘锡圭先生之说,但所指范围稍有不同。王先生的“‘记号’只指无法解释、失去构意作用的非字构件,不包括前面所说的象形构件遗存、尚可解释的非字构件,也不用以指称失去象形性的独体字,我们认为那种独体字仅仅是义化,而不是记号化。”[4]56她认为还可以解释的非字构件和独体象形字都不是记号字,虽然它们都失去了其见形知义的基础,但它们的意义已经固化,经过溯源还能找到其理据性。

苏培成先生说:“独体记号字主要来自古代的象形字。由于形体的演变,古代的许多象形字已经不再象形。例如:日、月、山等。我们说这些字变成了记号,是说从楷书形体上已经看不出所象为何物,也看不出该怎么读音……独体记号字被当作字符进入了合体字,可以充当义符、音符或记号。例如‘木’在‘松、柏’中是义符;在‘沐’中是音符;在‘极、楂’中是记号……我们说‘木’是记号,是说它现在的形体看不出它象树木但是‘木’作为一个字,有音有义。”[2]99-100他是用字形是否能“见形知义”来作为“记号字”的判定标准,尤其侧重于从现代看简化字。

张玉金先生认为“‘眉’原是象形字,像眼睛上有眉毛之形,而现在眉毛形变为‘□’,成了记号;眼睛形‘目’还是意符,但它已不是以其形体而是以其字义跟‘眉’的意义发生联系。”[3]193对记号字的判定标准也是汉字是否还具有见形知义的基础,但强调汉字的意义是否凝固在字符中充当意符。张先生对“记号字”的认识稍显混乱,他在文章中[9]认为现代汉字中的“日”是记号字。他把半记号字分为记号意符字和记号音符字,举的例字分别为“春”和“符”。意音字是由意符和音符构成的字,例字是甲骨文中的“翌”、现代汉字中的“河”。现在我们按张先生的定义来分析这些例字,“春”的小篆字形从艸从日屯声,会意形声字,今上部楷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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