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艳
(南昌工程学院 思政部 江西 南昌 330099)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为何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课题。要弄清楚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全面深刻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中国是在客观环境的逼迫下,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了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全新历史性课题的探索。通过执着而艰辛的努力,中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成功地实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中国的改革铸就了自身的辉煌,同时也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不改革就没有出路。”十年文革灾难让中国人形成了一种“非改不可”的危机感。在客观环境的逼迫下,面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暴露出的严重弊端,中国最终在实现现代化的路径上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不列颠百科全书》编委会副主席弗·吉布尼时,提出:“我们有些经济制度,特别是企业的管理、企业的组织这些方面,受苏联影响比较大。这些方面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经营方法、管理方法、发展科学的方法,我们社会主义应该继承。”这也就破除了旧的思想,指明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981年11月,邓小平指出:“在坚持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前提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国家在制定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和运用价值规律”。1982年9月,十二大进一步明确提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开辟了道路,指引着经济体制改革前行的方向。
1984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提出了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进一步勾画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轮廓: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主要是抓好互相联系的三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使它们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第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第三,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控制和调节经济运行。
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做出了新的解释。该理论的提出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的发展,中共十三大在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作了新的概括和说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十三大提出的就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模式,完全突破了传统观念,是对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一次重大发展。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作了精辟的论述:“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的南方讲话,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预示着中国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认识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邓小平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人。江泽民在邓小平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进行了进一步艰辛的探索,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范畴,准确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指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尽快建立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体制。而建立新经济体制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要正确认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是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加重视和发扬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这个“新的经济体制”该如何表述?江泽民提到:“我个人的看法,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提法”,“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
在此基础上,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我们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修正案)》肯定了这一目标,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奠定了思想基础,标志着中国对计划和市场关系的理解和认识达到了更新的境界。
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具体化,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其重大原则。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及时协调。同时,江泽民还勾勒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蓝图: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经济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主要环节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围绕这些主要环节,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而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些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新的时期,中国政府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懈努力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历经了一个不断深化与完善的过程。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做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决策,是对全党新的重大考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的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期,中国政府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性。
基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视角,中国政府郑重重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2006年3月7日胡锦涛同志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也强调,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政府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探索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大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事物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基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视角,可以认为,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即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的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统性思路。
关于怎样达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中国政府特别强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200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报告指出,2004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实践,不仅保持了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更重要的是使我们深化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防止经济增长出现大幅波动的认识,加深了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关系的认识,增强了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2011年10月,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推动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中国开创了一条走向繁荣富强的道路。实践证明,中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是正确的,中国将沿着这一条道路继续前进。
[1]邓小平文选 (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邓小平文选 (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6]袁木,白克明.迈向21世纪的行动纲领[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