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友堂
河南省商丘市卫生监督所,河南商丘 476000
射线装置及放射性同位素是医院及其他工作单位的常用工具,其推广应用虽促进了国内外多种事业的长足发展,却也因滥用、误用严重危及患者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违反了放射工作的本意。近年来,我单位积极联合当地政府开展实施放射防护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并健全培训教育机制、拓展培训教育面、加强培训教育情况审查、强化法律约束,效果良好。现将相关经验总结如下。
放射事故发生情况是各管理机构及企业放射防护安全培训的直接反映,很多报道、资料表明,近年来,我国放射事故总体发生率大大降低,多因放射性物质丢失、人员受到超剂量放射物质照射、放射性物质污染引起,其中因丢失放射性物质引起的放射事故远远多于放射事故总起数的半数以上。国内医源性放射事故虽少,但也时有发生。多方面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放射事故产生数量与放射源总数的比率远远高于美国,表示我国仍需要加大放射防护力度,将放射事故防患于未然。安全培训是提升放射防护水平的主要途径。
培训教育率低:在充分认识到培训教育对于放射防护工作的重要性之后,我国放射防护机构及企业自身对与从业人员的放射防护安全教育力度不断加大,但至今国内安全培训率仍然偏低。相对来说,γ探伤及辐照等辐射事故风险较高的领域,放射防护安全培训率虽明显高于平均培训率,但仍然显示较低。未接受全面放射防护安全培训的人员从业后,不能在短时期内了解全部放射防护知识,遇到突发情况更是难以应付,不仅在日常工作中极易因操作不当带来放射危险,还威胁到其他从业人员、企业人员人身健康与安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及行业影响;部分机构及企业虽然安排从业人员接受了培训教育,但只是简单的照本宣科,不系统、不科学、传统的培训教育并不能是从业人员真正了解到放射防护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对基本和专项防护知识及技能掌握度也远远不足。
培训教育面窄:我国放射防护监督机构及相关企业普遍采用传统的“一刀切”模式实施放射防护培训教育工作,既没有根据人员工作性质、文化程度、在职与否进行细化的、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也为根据企业性质、工作特点、工作项目划分培训内容的重点层次,最终形成“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混乱局面;很多放射防护监督机构及相关企业仅仅对直接从业人员实施了培训教育,管理层、短期工作人员不接受或少接受系统培训教育,企业周边居民几乎没有接受过正规、系统的培训教育,这种情况不仅对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健康安全有很大的负面影响,还严重威胁到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工作中的身体健康。
我单位在充分认识到放射防护安全培训现状及重要性之后,立即根据地区放射工作单位工作项目、工作特点、规模、相关人员数量、人员学历、人员性质配比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登记在案,联合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成立了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部门,负责日常对相关从业人员、短期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居民等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人员工作性质、文化程度、在职与否进行细化的、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也为根据企业性质、工作特点、工作项目划分培训内容的重点层次,宣传不同工作性质的人员受到放射伤害的几率,鼓励全体人员包括周边居民接受系统的放射防护安全培训;鼓励并指导相关企业积极建立安全培训部门,并指派专人深入到企业部门之中亲自给予培训指导,拓宽安全教育培训途径,全面实施系统的安全培训工作。
根据人员工作性质、文化程度、在职与否进行细化的、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也为根据企业性质、工作特点、工作项目划分培训内容的重点层次,鼓励管理层、主要从业人员、非正式工作人员及周边居民各自接受相应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培训教育,依照工作性质及特点着重对高危防范内容进行重点培训教育,并鼓励上述人员积极了解其他相关安全教育内容;不可疏忽全体工作人员家属的相关培训教育工作,注意培训工作的科学性与严肃性,既不可过分夸大,也不可毫不在乎,从而真正加强工作场外有可能受到辐射的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强化技术操作安全培训,如着重帮助辐照装置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装置基础安全操作要点及安全联锁操作方式,并加强相关人员对设备的日常维护、突发事故的处理培训。
在结合实际工作范围及不同放射工作场所建设需求、设备需求,严格参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建设、验收工作,并根据上述流程及细化工作特点制定规范的管理程序的同时,着重对各企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进行重点管理,逐渐将企业人员相关安全培训教育时长、考核结果变为一项常规检查评价指标。
首先确定放射防护安全培训的法律地位,将是否接受放射防护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结果是否合格作为放射性工作的又一准入条件,从根本上确立放射防护安全培训工作的法律地位,提示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及待从业人员从业前及从业中相关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改变放射事故法律责任追究方式,将不规范、不系统的培训教育工作引起的工作中放射事故,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改变以往单纯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的“错误”方式。从法律的角度提醒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及待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到放射防护安全培训工作中。
总之,放射防护监督机构及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核技术应用不当对工作人员、企业、社会产生的巨大不利影响,建立并健全培训教育机制、拓展培训教育面、加强培训教育情况审查、强化法律约束,多措并举,强化放射防护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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