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军区司令部 李 剑 李 涛
遂行非战争军事任务是我军新世纪新阶段的重要使命。民兵预备役部队与现役部队相比,人多面广、专业齐全,寓军于民、亦军亦民,便于就近动员、快速使用,在遂行非战争军事任务中具有独特优势。充分认清非战争军事行动特点规律,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非战争军事行动启动突然、要求反应迅速,必须未雨绸缪、扎实准备,努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从近几年非战争军事行动实践看,恐怖活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往往发生突然,时间、地点、规模、性质难以预料,对遂行任务的时效性要求很高。民兵预备役部队必须着眼各种情况的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应对准备,努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一是要准确掌握预警信息。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优势,采取“县建站、乡设组、村有员”的形式,布建全域覆盖、点线面结合的民兵情报信息网,做到涵盖社会各个阶层、深入社会各个角落;充分发挥地方军事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加强与地方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军地情报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力争第一时间获取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况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成立军地协作组,通过技术分析与人工研判相结合的方法,对获取的情报信息进行识别和判断,为非战争军事行动提供有力的情报信息支撑。二是要编建常态化应急力量。非战争军事行动日趋常态化,要求必须建立一支常态化的重点应急力量。要打破传统编组模式,在落实“地(市)建营、县(市区)建连、乡镇(街道)建排”的基础上,根据遂行任务需要和驻地实际,依托专业相对对口、人员素质较为过硬的地方行政部门或部分高技术行业系统,组建一支规模适中、装备对口、一专多能的常态化重点应急力量。在自然灾害频发期或重点敏感期,按照现役部队连队模式,集中食宿、集中管理,真正做到遇有情况,能够迅即反应、随时行动。三是要加强针对性训练演练。组织在岗自训。充分利用地方科技人才和设备优势,组织网络通信、医疗卫生、汽车运输、防化洗消等专业分队,依托编组单位,以生产、工作岗位为训练平台,结合日常生产开展训练,努力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组织军地协作训练。与驻地院校、科研院所、友邻部队和地方有关单位建立对口学、借装训、挂钩练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其人才、信息、科技、装备等资源优势,训练一批专通合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实兵实装联训。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军地首长、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地方专业技术队伍进行1~2次涵盖主要任务、主要分队、主要装备的联合训练,不断提高军地联合行动能力。
非战争军事行动参与力量多元、情况复杂多变,必须完善机制、健全体制,努力提高统筹指挥能力。
非战争军事行动牵涉军地、关联各方,情况瞬息万变,行动难以协调,加上各种行动相互交织,组织指挥十分复杂。为保证军地力量及时赶赴现场,快速展开行动,有效控制事态,必须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提高统筹指挥能力。一是要建立军地联合指挥机构。为有序协调军地联合行动,应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组织和军事机关为依托,对防汛抗旱、防震抗震、森林防火、维稳反恐、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纳入军地联合指挥体制之中,从而建立起以政府系统为主体、以职能部门和军事机关为骨干、政府与军事机关“两位”一体、“双轨”并行的联合指挥机构,实现对军地双方的人力、物力、技术、装备等资源的统一掌握、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做到军地资源优势互补,组织指挥横向协调,真正发挥军地整体威力。二是要搭建多域联通指挥平台。当前,军地信息系统融合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和制约着民兵预备役部队遂行任务能力的提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托军地现有通信资源,切实搞好系统整合,实现系统之间的完全兼容和无缝链接。要以军事综合信息网为骨干,综合集成国防动员信息系统、地方政务网,建成覆盖党政军警各级指挥机关,互联互通、军地兼容、信息共享的应急指挥专网。发挥民用通信网络的覆盖优势,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传媒资源,在联合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和编兵单位之间,建立立体广域的指挥通信网络。积极发展短波、超短波和卫星通信等手段,确保指挥灵敏高效、军地行动统一。三是要健全协作运行机制。重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商、需求对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公安、安监、环保、气象、交通战备等行业指挥平台和民兵情报信息监测网络,及时发布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情报信息,以便第一时间掌握情况、采取行动。联席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把军地各方情报信息集中起来,多方印证、准确判断重大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征候,提出科学合理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和民兵预备役部队行动提供情报信息保障。需求对接机制。由政府主导、军事机关牵头,组织军地相关部门,对辖区社情、灾情、险情进行研判,搞好兵力、装备、物资等需求论证、商洽对接。在此基础上,年初集中制订方案计划,半年组织修订完善,切实增强方案计划的针对性、实用性。
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多重、需求多样,必须整合聚优、搞好融合,努力提高综合保障能力。随着省军区系统职能使命的拓展、使用频率的增加,民兵预备役部队执行非战争军事任务,经费难落实、物资难筹措、权益难保障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必须充分发挥省军区系统双重领导和双重保障的优势,借助社会资源全面落实保障准备,努力提高综合保障能力。一是要建章立制规范经费保障。建立建设经费预算保障制度。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所需经费,由军事机关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编报预算,经批准后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保障。落实非战争军事行动储备金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设立非战争军事行动储备金,具体数额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储备管理。军事机关根据遂行任务需求提出使用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分管武装工作领导审批后使用,做到专款专用、随用随补,始终保持总数不变。二是要多措并举确保装备物资供应。按照通专结合、急需先配原则,完善民兵预备役部队物资配备、储备、保障机制。遂行非战争军事任务所需武器装备由军事机关、预备役部队配备,消耗性器材按需分级购置;不属于武器装备的物资器材,可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动员征用预案,落实征用数量、种类、单位和动员措施,并适量购置,部分配发民兵预备役应急专业力量训练和使用,部分预置预储,确保紧急情况下各类物资器材能够及时保障到位。民兵预备役部队遂行任务所需的救援物资、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纳入同级政府物资保障体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三是要配套完善权益保障制度。发挥法规制度的导向和约束作用,积极协调地方人大、政府出台相关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和编兵单位职责,确保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执行非战争军事任务期间享有相应物质待遇。适应市场经济特点,不断拓展和完善民兵预备役人员意外伤亡抚恤保障模式,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提高优待抚恤标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军事机关的申请,为遂行任务的民兵预备役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减少伤亡风险。执行非战争军事任务征用民用设备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组织实施,用后及时返还并支付相应费用,发生损毁的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