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俐敏
(大连港实业有限公司 工会,辽宁 大连116601)
国企改制,改变了职工身份,职工与企业建立了新型的劳动关系,彻底砸碎了原国有职工的“铁饭碗”、“铁交椅”。 随着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和职工身份的改变,企业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经营思想的转换,企业管理模式、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原国有企业职工长期养成的惯性思维因被动适应改制企业发展要求而一时难以实现脱胎换骨的改变,促成了职工思想和企业文化步入了多元化过度阶段。 因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统一员工思想,凝聚员工力量,有效缩短改制企业发展所面临的过渡期,必将对改制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随着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纵深推进,我们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创建“五型”新企业的战略构想,而创建“幸福型企业”正是改制企业员工们的众望所归。 作为女职工占55%的港口公共服务保障企业,自企业改制以来,在为港口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特别是在创建“五型”企业的探索和实践中,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发挥女职工们半边天作用的重要性,同时也在做好改制企业女工工作上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女职工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 是社会良好风尚和职业德道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实现者,为此,改制企业的工会组织不仅要高度重视工会女职工工作,切实加强对女职工工作的领导,而且工会组织要更加关注女职工工作,切实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要求,使女职工组织更好地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和特殊作用,切实履行职能,调动好、保护好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推进女职工组织不断适应形势的变化,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式。
按照《全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要把女职工组织建设纳入工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实现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组建的全覆盖目标。 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组建方式,建立健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配备专兼职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落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待遇,为女职工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提供组织保障。并通过各级女职工组织的力量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在改制企业因工会定员较少、身兼数职、精力有限的情况下,解决好配好、配强女工干部队伍并给予政策上大力支持的问题,切实保证女工组织作用的良好发挥。
工会组织要定期听取女职工组织工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女职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解决女职工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切实凝聚女职工力量和智慧,全身心投入推动企业发展之中,将会起到化解难题、保障利益、激发斗志、建功立业的作用。
首先,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努力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建设一支具有“四自”精神的高素质的女职工队伍。
其次,要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革新等活动使她们实现岗位成才,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和适应时代发展的技能型、智能型女职工。
第三,女职工组织要为女职工建功立业搭建平台,在广大女职工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献计献策。 通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活动,对涌现出的巾帼标兵、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弘扬她们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所取得的骄人的成绩和先进经验;通过有组织地大力宣传身边的楷模,以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现身示范和精神引领,激励广大女职工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从而激活她们的创造潜能,增强她们的创新能力,拓宽她们实现价值的渠道,不断提高她们的为企业发展多做贡献的责任意识。
3.1 要认真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既是女职工委员会履行维护职能的体现,更是企业发展和女职工实现自身发展的需要。
3.2 要确保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内容中充分体现行业女职工的工作特点,尽可能将女职工最关心的问题细化和量化。
3.3 要保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工会与企业行政方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平等协商时, 首先要坚持签订公司集体合同时有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作为职工一方的成员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全过程,使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相关内容在集体合同内容中体现,在履约中落实,协商一致后,应由企业法人和工会主席分别代表行政方和职工方签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使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保护契约化、法律化,内容上更广泛,更具体,充分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 其次要坚持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保证女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政治权利。 第三要坚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有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保护。
一是要切实为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关注单亲、特困、特病女职工的生活。把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作为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办实事,切切实实做好事,积极做好突遇家庭困难女职工的应急救助,及时把企业温暖和关怀送到女职工心中。
二是要制定由下及上的摸查制度,建立困难女职工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有步骤地落实帮扶计划。 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有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帮扶措施;必须将帮扶对象落实到人。 同时还要根据家庭具体情况对困难女职工逐一调查分析、建立档案,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扶,真正做到对困难女职工送温暖不留死角。
三是在有组织地坚持开展大规模送温暖活动的同时, 还要不断拓展送温暖活动的内涵和外延。要利用自身优势,不断创新帮困方式,拓展帮扶内容,把过去单纯的送钱、送物,转变成送信息、送岗位,努力帮助她们从根本上实现自我脱贫。 对有意向继续深造学习的低学历女职工,积极为她们提供和创造学习的机会,不断增强她们的自我生存能力。
总之,做好新时期女职工工作,对改制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工会和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开展既适应改制企业发展要求,又体现女职工工作的特色和活力,不断激发女职工创造活力,实现女职工工作助推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的现代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