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磊邹俊
2003年11月20日,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提出:“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同时,提出今后五年公安工作主要奋斗目标即“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全面进步。公安管理体制更进一步完善、纪律作风明显改进,警民关系更加密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作为培养训练公安民警的重要基地,公安院校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会后公安部制定了《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并要求公安院校组织实施。
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使命决定的。公安院校是培养适应未来发展的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品质、严明的纪律作风、过硬的专业素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勇于奉献的精神。而实行警务化管理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基本措施,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的特色。实践证明,通过实施警务化管理,公安院校为公安队伍输送了大量合格人才,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个性化发展通常指学生个体按照自身个性特征和个人需要发展的态势,自我完善,形成相对稳定而独特的健康个性。个性化发展与现代高等教育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现代高等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人的解放与自由,注重发挥人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的开发人的潜能,注重学生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不断开发个人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主张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个体的最优发展。
公安院校的教育作为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尊重现代高等教育的规律。同时,也应看到,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民主的发展,不仅要求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力量,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而且要求公安机关善于做群众工作,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健全的人格培养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公安院校应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不仅注重学生政治、纪律方面的培养,也要注重丰富、完善、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良好人格。从目前公安院校招收学生的情况来看,学生已从“80后”向“90后”转变,“90后”学生的独立意识,个性要求更为突出,特别是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追求自由、个性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成为当代学生的潮流,公安院校在培养学生时,必须尊重学生个性的发展,在尊重和信任的前提下,善于引导学生,让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
坚持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培养合格预备警官的必由之路,是坚持特色办学的必要路径,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但是,当前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是公安院校的办校方针,毫无疑问这必须坚持,但存在理念陈旧,认识不足的问题。片面地将警务化管理仅理解为“严”,学生只是管理的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只注重纪律意识、服从意识的培养,而缺乏对学生个性化发展认识。而没有认识到新时期公安工作对人才的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具备纪律性、服从性,同时也要求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具有自身个性和创造力,特别是在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实际矛盾纠纷中,尤显重要。
目前公安院校的学生正逐步以90年代后出生的学生为主,“90后”学生往往自我意识强,个性突出,追求自由,不愿被各种管理制度所束缚。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他们能随时从外部接受到大量信息。笔者所担任指导员的中队,60%以上的学生经常用手提电脑上网,用手机上网的学生更是达到100%。当前,警务化管理在思想上已经缺乏过去封闭化或半封闭化的外在客观条件。此外,公安院校学生从过去包分配到现在以考公务员为主的自主就业,同时,绝大多数公安院校招收非公安专业(普通专业)的学生,如何对他们进行警务化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而对此把握不够的问题在公安院校中普遍存在。
警务化管理模式本身蕴含着公正和规范,管理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从另一个层面上说缺乏法治精神和程序正义,管理的随意性较大,不按现有的规章制度办,不按既定程序办事的现象比较突出。这样做不仅极大的减弱了警务化管理应有的权威,而且对学生的崇法、敬法心理和学生正在养成的法治精神和程序正义理念造成极大的冲击。此外,警务化管理主要通过早出操、整队上课、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等来体现,并且通过经常性的检查来落实。这种管理方式相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被动接受的管理方式,弱化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影响到学生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的发挥。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管理者影响力的决定因素主要有权力因素和非权力因素两方面。衡量管理者优秀与否的标准一般以是否具有非权力影响力,是否具有人格魅力。在警务化管理中,牢固树立并贯彻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关爱学生,以德服人,以情感人。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善于思考,有较强的自尊心和个人荣誉感,独立意识、竞争意识和平等意识强,同时,内心承受挫折能力较弱,不愿接受不同意见,团结协作精神较差,作为学管干部多应当换位思考,多以自己的体验感染学生,以爱为基础,而不仅是简单生硬地命令学生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学管干部应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积极引导学生,使学生心悦诚服地理解和接受管理制度和规范。
在新的历史时期,警务化管理应是教育、服务与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而不仅只具有管理的内涵。这种模式中蕴含着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实质上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突显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参与到警务化管理中来,自觉进行警察意识的培养和锻炼。例如:发扬民主,以竞选方式选出中队干部,并定期汇报工作,接受同学监督;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区队文化氛围;建立长效机制,让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中去,如开展“如果我是大队长”,“如果我是学生处处长”的大讨论;组织学生参加学工会议;安排学校领导接待日,举行与学校领导座谈会等等,通过多种渠道,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发表自己的意见。
现在进公安院校的学生逐渐以“90后”为主,他们的性格特点是:自律与自制能力差,逆反心理较重;希望别人的理解,但不愿意换位思考;追求个性化发展,但对“个性”的含义缺乏全面理解;以自我为中心,责任心不强;做事情往往以自己的兴趣为标准。特别是刚进校,就接受警务化管理,感觉非常不适应,如果没有及时疏导,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因此,必须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警务化管理中,将警务化管理与学生心理教育相结合,坚持心理疏导,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从学生的内心深处做工作,帮助学生走出心理的低谷,体会成长历程,正确对待自己经历的事情,提高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创造意识,在不断的自我调节中达到心理平衡。
公安院校主要任务是培养适应未来公安工作的人才,作为公安院校的学生,其核心人生观、价值观被概括为“忠诚、正义、团结、奉献”。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必须具有正义感,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同时具有“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团队协作精神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通过警务化管理,培养学生树立此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塑造学生的警察意识,坚定他们献身公安事业的信念,形成遵守行为规范的行为理念和令行禁止的纪律作风。
基于公安院校有其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安院校必须在警务化管理的前提下来谋求学生的个性发展,尽量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当学生的个性发展与警务化管理产生矛盾的时,要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妥善地解决矛盾。而绝不能离开了警务化管理的耍求而空谈个性发展。
[1]陈小冰.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与学生个体发展[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6).
[2]阎继忠.关于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几点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6).
[3]陈红雨.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若干思考[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