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官梅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企业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带来极其深刻的变化,女职工的劳动就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引导女职工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组织女职工为企业的扭亏脱困献计献策,率领女职工在改革中实现自身价值,成为当前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
突出维护职能 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
企业女工组织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履行维权职责,要在明晰维护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实现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权途径、维权手段、维权实效的有形化和具体化,满足广大女职工的维权需求,努力塑造工会女职工组织在企业改革和经济建设中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的维权形象。
一要组织广大女职工,特别是女职工干部认真学习和深入了解《工会法》、《山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赋予女职工和女职工组织的权利、义务,并积极推动其贯彻落实。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
二要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努力使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纳入集体合同制度之中,有些问题可以通过签订单项集体合同或劳动协议予以规定,以确保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不受侵害。
三要建立和完善女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纳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之中,作为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职工代表应占企业女职工总数相应的比例,凡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保障女职工的就业权益和身体健康,是工会系统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重要目标,也是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迫切要求解决的新问题。首先要积极开展待岗女职工再就业援助活动,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密切党与职工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认识促进待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在教育女职工转变就业观念的基础上,从技能、岗位、政策、法律、创业基金等方面为待岗女职工提供援助,为待岗女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进一步实施“女职工健康工程”。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女职工特病保险”工作,努力扩大“女职工特病保险”的覆盖面,为女职工提供医疗制度改革后抵御大病风险的安全保障;同时要积极开展为待岗、特困女职工送保险活动,为待岗女职工多办实事、好事,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女职工保健知识和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的宣传教育,帮助女职工增强自我保护和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大力开展为待岗、特困女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目前企业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既要从组织上挤出一部资金,也要充分发动广大职工集资捐款筹集一部分资金,真正为待岗、特困女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要实行定期家访制度,把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要求及时反馈上来,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帮助和解决。
提高女职工素质,无论是对国家的发展,还是对个人的进步,无论是对国家的繁荣,还是对家庭的幸福,都是至关重要的。企业女职工组织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引导、教育女职工,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的重任,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教育,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努力提高女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四有”、“四自”女职工队伍。
积极引导女职工学理论、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法律、学管理,加快女职工的知识技能储备和观念更新,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要根据企业女职工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岗位学练技术,学应知、练应会,技术比武等活动,组织她们参加各种适应性岗位培训,提高她们的技术业务本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教育渠道,深化培训内容,推出“精一会二学三”的多种技能培训,做到岗位精一世,面对竞争会两手,增强实力学三招,实现多种技能储备,提高竞争实力。
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推动女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女职工的特殊性,决定了女职工的素质与家庭环境息息相关。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创造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女职工素质的需要。因此,要从提高女职工及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出发,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要利用家庭这方阵地,传播、培养健康向上文明的新思想、新风尚及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