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肪苏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吉林长春 130000)
社会体育管理的表现形式是社会体育管理体制,其中包括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职责、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等诸多要素,为社会体育的全面开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一个国家采用哪种社会体育管理体制,是受该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传统、历史沿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形成的。
目前,国外社会体育管理体制主要分为政府主导型、社会主导型和混合管理型三类。
政府主导型就是由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社会体育进行管理,政府权力相对集中。国家层面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重大方针政策,制定赛制赛程及规则等,下级各管理机构负责政策的执行、设施的管理建设、运动员培养、赛事宣传组织等工作。这种体制的优点是有利于集中管理、调配资源、统筹兼顾;缺点则是由于政府干预过多,不利于社会群众对体育的参与,会对全民健身的开展起到不良影响。
社会主导型就是将社会体育日常的工作内容交给社会体育组织来完成,专门的管理机构政府是不设立的,减少对事务的干预和介入。通常是将管理事务的不同方面分别由各个社会体育组织分别掌管,在此方面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就是美国。这种体制的优势是有利于调动社会体育组织及人员的积极性,使得社会体育管理本身不受外界行政的过多干预,这种管理模式是以体育产业高度市场化为前提的。
混合管理顾名思义就是介于政府主导型和社会主导型之间的一种管理体制,由政府和民间体育组织一起管理的一种体制。政府实施对社会体育管理的宏观调控,负责制定方针政策,发挥协调监督的职能;业务方面的管理是由社会体育组织负责,如制定发展规划、各种竞赛章程、组织各种比赛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用该种体制。混合型体制的优点在于既能够发挥政府的领导优势,又能最大限度地让社会参与到管理中来,激发社会对体育发展的兴趣与动力;但是存在的弊端也显而易见,那就是二者的权利和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如处理不当容易引起过多地纠纷,不利于社会体育的开展。
我国于1986年正式出台了《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文件的出台将我国社会体育管理体制的发展分为了两个阶段,即改革前和改革后。
我国的社会体育管理体制在改革前概括地说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政府领导机构和社会体育组织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是混合型类型。但由于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的社会体育管理越来越向政府型转变,政府部门对社会体育的管理越来越集中,最后发展到体育活动为政治服务的地步,大大影响了社会体育在群众中的开展,严重挫伤了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管理的范围涵盖了体育活动的各个方面,拥有对社会体育的决定管理权;(2)社会体育管理和组织的费用全部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3)社会体育活动的开展采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把体育活动当成政治任务。
针对上述情况,国家才在1986年出台正式文件,提出了“深化体育改革”的口号,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育管理体制,使其发展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做到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1)改革政府体育管理机构,强化社会体育组织;(2)加速社会体育社会化管理;(3)发展体育产业,培育体育市场。
我国社会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后呈现出三级制管理的特点,即政府管理、社会管理、基层组织管理。
2.2.1 政府管理主导
在政府管理这级管理层面上,分为专职管理机构与非专职管理机构两类。专职社会体育管理机构是政府管理系统中的重要部分,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是其最高行政职能部门,拟定社会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是它的主要职责;推行全民的建设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的监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与他们对应的地方各级社会体育管理机构在业务上受上级社会体育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但人民政府领导人事与财务等方面。非专职管理机构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一些系统或者部门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管理本系统或者部门内部体育事务的体育管理机构,例如教育部主管学校体育事务、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少数民族体育事务等。
随着我国社会体育的不断发展,一些专职体育管理部门也发生了一些变化。(1)地方上一些社会体育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发生了合并,如文化体育局、教育体育局等,这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事务。(2)一些地方由于改革的需要,将一些原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变为了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这样的部门经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后才能继续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体育工作。
2.2.2 社会组织协助
负责协助政府部门管理社会体育事务的社会组织也分为两类,即专门体育组织和其他组织。
(1)体育组织。我国现有的专门从事社会体育管理的体育组织主要包括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各种人群体育协会等。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县级以上地方体育总会都包括在各级体育总会中,是体育工作者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体育社会团体。为促进某一项目的发展而成立的社会团体叫单向运动协会,作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成员,单项运动协会起到宣传和推动本项目群众性体育运动开展的作用,促进体育社会化,举办各种比赛和体育活动的职责。各行业体育协会是各行体育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成员,我国的行业体育协会大都属于各行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体育社会组织是为了满足不同人口群体开展社会体育活动的需要,如老年与农民体育协会等,它们在组织不同人群体育活动的时候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2)其他社会组织。其中主要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内部设立的体育机构。这些组织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紧密并有完善的组织管理系统,这就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另外在这些部门的职责中对所辖群众的健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组织其群众开展体育活动。
2.2.3 基层组织配合
公益性与经营性两种统称为基层体育组织。公益性社会体育基层组织主要指大众体育活动点,它由具有共同体育兴趣或体育目的的人自愿组织起来的一个松散的体育组织,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街道社区体育组织;(2)城乡体育组织;(3)基层单位体育协会;(4)体育运动站;(5)青少年俱乐部。经营性体育组织则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健身俱乐部等付费健身场所。
通过以上介绍不难看出,我国目前的社会体育管理体制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协助及基层配合的三级管理体制。国家体育总局作为社会体育管理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宏观管理各体育项目,我国的社会体育管理体制正在重新向政府社会混合型管理体制转变。我国社会体育组织的力量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强,但主管社会体育事务的政府部门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样的管理体制在我国现阶段体育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社会体育事业长远发展看,我国随着社会体育管理的不断完善,运行体质的不断健全,政府改革的不断深入,专门的政府主管体育事业部门将主要肩负起宏观调控、监督引导的作用,而将一些具体事务交由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团体来完成,目前活跃的运动点、辅导站、体育俱乐部等将一起纳入到社会体育管理体制中来,组成一个由国家到地方、由政府到民间、由专业到业余娱乐的立体网络组织结构,使社会真正成为我国群众体育组织体系的主体和支柱。
[1] 李建国.社会体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
[2] 尚东.体育事业管理百科[M].长春:吉林音像出版社,2003.
[3] 卢元镇.体育的社会文化审视[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9.
[4] 孙克宜.试论体育管理体制与中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1995.
[5] 韩丹.概述我国体育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演化[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