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巧玲
(贵阳中医学院体育部 贵州贵阳 550002)
“打铙钹”是布依族丧葬时的一种比较典型的舞蹈形式。布依族称“娄哇笑”。它是一种驱鬼逐疫,迎神驱邪的娱神舞蹈。整个丧葬仪式中包含了舞蹈、音乐以及刀、铙钹器械,对抗等类似武术动作等体育活动。“打铙钹”舞具有很强的宗教祭祀性,是布依族体育与舞蹈、音乐的交织与综合,也是布依族古老体育文化的特殊表现形式。在我国很早就有有关在生产劳动中边歌边舞的情景的记载(见《吕氏春秋·占乐》:“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投足:举起脚来跳动,指舞蹈)。它包含了体育的萌芽。由于古代人们对自然界了解的缺乏,原始舞蹈往往是一种祭神的形式。随着祭神形式的规模逐步发展,这种形式慢慢演变成一种祭礼运动,祭礼运动是史前体育发展的最高阶段。打铙钹舞蹈涵盖有多种文化,明清时期,随着调北征南、调北填南等政策,大量汉民进入布依族地区,“打铙钹”舞蹈就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应运而生,并且融合了多种文化逐渐成为布依民族生活中重要的仪式。
“打铙钹”一般是在丧葬的“砍牛”仪式中跳的舞蹈,用来驱鬼逐疫、迎神驱邪。布依族老人去世“超度”那天,要举行“砍牛祭祖”、“点主”的仪式,在“砍牛”仪式时,燃放鞭炮、敲击铜鼓,并跳《铙钹舞》来增强气氛。“点主”仪式时,由巫师念“开路经”,当念到“上粮”时,需举行“偷猪”仪式,其中包括跳《打铙钹》舞蹈。祭奠仪式结束就出殡,4个或8个手持铙钹的舞者随着送葬队伍打击铜钹,吹奏海螺、唢呐、敲击锣鼓并围着棺材边走边跳,一直持续到墓地为止。《打铙钹》舞蹈一般在村寨中较为宽阔的地方表演,双手持铙钹,在铜鼓手的指挥下,不断变换队形和动作,整套舞蹈共分为三个阶段,首先为纯舞,一般节奏缓慢,舞者会表演“绞麻花”、“穿花”、“对拜”、“观音坐莲”、“牯牛打架”等动作。接着为拔技表演,由单人或双人表演,剩下的舞者围成半圆伴舞表演一些“捉鬼”、“打鬼”、“扫鬼”、“大功告成”等动作,舞蹈风格粗犷、刚烈,寓意与恶鬼战斗,驱鬼逐疫。最后为边敲击边吟唱的群舞,并以施礼揖拜结束。
第一,在布依族山区,一般地理位置较偏,信息传播相对封闭,民族区的文化纯正、古朴。“打铙钹”便是在这种环境中保存下来的古老历史沉淀的宗教祭祀舞,用来敬神、娱神和媚神、获得神灵的庇佑。第二,“打铙钹”是布依族的先民为适应环境而制定下来的民族习俗,有利于提高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只要村里有老人去世,都跳这种舞蹈。第三,布依族“打铙钹”具有以原始宗教信仰为主要特色的宗教信仰,在布依族先民的观念中,人死只不过是肉体与灵魂的分离,于是灵魂可用生、并可转世重新做人的观念就产生了。将原始的宗教信仰表现在舞蹈中便具有一种令人难以捉摸的神秘性。
“武舞古同字,武即舞也”。《释名·释言记》中记有:“武,舞也,征伐行动,如物鼓舞也”。由此说明早期的“武”与“舞”的意义是相同的。古代早期的练武活动,很多是通过“舞”的形式进行的,所以也称为“武舞”。把在战斗中运用的动作加以重复、模仿,边跳边舞。“打铙钹”舞蹈涵盖武术的文化特征。
“打铙钹”舞蹈是通过舞者双手持铙钹,由敲击铜鼓的铜鼓手指挥,不断变换队形、节奏来进行表演的,从表现形式上和体育舞蹈有一定的相似性。体育舞蹈是一门以人体动作为表现手段的艺术,通过各种动作的表现形式来表达人的思想感情和生活习俗,体育舞蹈动作是艺术化了的人体动作,包括作极限开发后所产生的一系列跳、转、翻、滚以及控制类的技巧动作,并具有抽象的、概括的、象征性的意义。将各种动作在各种场合用来概括和表达一种各种情感,富有极强的欣赏性。
舞蹈作为人类创造的一种艺术形式,从其本身来讲,有审美、抒情等的功能。在丧葬仪式活动中,也因舞者跳舞的目的而在丧葬仪式中发挥着不同的功能。
布依族人民在灵魂不死的影响下,依照现实世界虚构出了一个神仙圣地。生活认为灵魂与自己一样喜怒爱乐,有情感、有意识。活者喜爱歌舞,死者也喜欢,所以悼念死者要举行歌舞活动,以来娱乐死者。以求得死者亡灵的保佑。在黔西南贞丰、兴仁、兴义等地,用于丧葬仪式的《殡亡经》中就专门有“温”的部分。“温”,布依族音译意为“歌”的意思,是布摩晚间坐在灵魂前的祭桌旁分为两族的对唱,对唱的双方在唱的过程中都把对方假设为亡灵,希望达到娱悦亡灵的作用。
《乐记》中所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旎,谓之乐也。”布依族人看来,亲人溢然长逝是一件悲痛之事。触之于心便发之于悲歌,动之于形变便成为舞蹈。在丧葬仪式中,人们手持双钹有力的舞动,铜钹相击发出震入心魂的声响,强烈的声效可以传达到“仙”界,足以震慑、驱逐恶鬼,使亡魂顺利到达祖先居住的地方。舞者,时而低头伏下身躯,时而猛击双钹,整个舞蹈气势猛烈,使人们的情感得到宣泄,愿望得到满足,信仰得到了强化。
布依族的村寨是以族为单位的聚居区,整个村寨基本是同姓同宗、有血缘或亲戚关系的家族,参加丧葬大事的人也都是全寨或临近村寨的,甚至不请自到,而且整个家族都要把丧葬当作自己家里的事,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的工作。如此之下,加强了家庭成员以及邻里之间的频繁往来,促进了情感交流。布依族丧葬仪式活动成为了一个整个宗族的聚会活动,从报丧、下祭、下圹、扶丧等过程都要举行一整套仪式活动,这些活动都具有增强民族的自我意识,加强团结,增强宗教凝聚力的功能。
打铙钹舞蹈最初原生形态的做法,并逐步仪式化,终于形成了一种强身健体、祭祀祖先为一体的民族体育,从本质看,它更多放映了人与自然力的关系和人与自身力量的朦胧认识。在鬼魂观念的支配下,布依族人幻想出的鬼魂世界。要是有鬼做崇须请布摩来驱赶解除。《打铙钹》舞蹈的第二段就是明显驱鬼的,如“提、打、扫、捆鬼、大功告成等动作,主要就是为了驱逐恶鬼,帮助亡灵顺利升入“仙”界,保佑世人幸福安康。布依族人试图通过这种仪式化的身体活动,实现自身与鬼神之间的交流、互渗,从而获得某种神秘力量之间的交流、互渗,从而获得某种力量,结果或实现某种角色的认同。
“人文”是人类所秉承的基本精神品格与本质存在内涵,它充分强调人自身的存在与发展及其文化的品格与传承,它以生动的人本主义光辉,在人与自然、自我的交响中,不断探讨生命的存在与意义。舞蹈原本就是我们的祖先交流思想和感情的表达途径,被称为与神灵通话的语言。当布依族人们在丧葬仪式上采用“打铙钹”尽情欢娱时,祈祷与驱鬼避邪之中表达着他们的尊严、愉悦乃至本真存在的人文主义光辉,他们的精神品格与人文价值也就充分得以展现。
对于布依族打铙钹舞蹈的文化传承与保护,须从以下两个层面来进行实施:一是,把打铙钹舞蹈作为一种产业,使其进入市场作为一种民族文化产业来发展。二是,依靠政府的力量对“打铙钹”舞蹈进行保护。
从打铙钹舞蹈中提炼出具有本民族特点的舞蹈动作元素,在保持布依族舞蹈原始风格特点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发展和创编出适合舞台表演的打铙钹舞蹈,构建产业化模式,它不仅同时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丰富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又能带来经济效益,并为下一步的继承与发展奠定基础。
与旅游产业相结合,建立民族文化旅游村,把“打铙钹”舞蹈置于布依族民俗旅游项目中,通过讲解员的解说使外地游客增加了对布依族的风俗民情、宗教信仰等文化风俗的了解,促进布依族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
丧葬舞蹈作为布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受保护,对于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是一项长期而又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需要采用以下的方式和途径来进行。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是抢救和保护的关键所在,自然传承,启动传统艺术传承人的保护,建立无形文化博物馆,学校教育传承方式,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
[1] 谢山.论布依族传统文化对布依族传统体育的影响[J].贵州民族研究,2007,27(6):116-119.
[2] 杨昌儒.从丧葬仪式看布依族的生死观——一以关岭布依族为例[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8(2):56-59.
[3] 王世斌,于秀梅,刘静,等.谈谈体育舞蹈特征[J].济南教育学院学报,2003(6):66-67.
[4] 杨媛.布依族葬礼及其思考[J].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3):58-60.
[5] 罗丽娜.试论原生态舞蹈的人文价值[J].大舞台,2007(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