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丹成[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浙江 湖州 313000]
据悉,学者型作家格非的《春尽江南》入选新京报“2011年度好书”。细读后可确信:该长篇小说远不止是某一年度的好书。它以简约的笔墨勾勒出了庞家玉(前期用名:李秀蓉)与谭端午的情感、工作、生活历程及其牵带出的一幕幕社会生活丑剧,突破了叙写“陈年旧事”或“超现实”生活场景的常见套路,正面切入现实,并且借助古今中外文学名著的有效表现技巧为读者提供了一顿艺术大餐,具有非凡的认识价值与审美价值。然而经查阅有关数据库得知:文学评论界对《春尽江南》价值的研究尚且停滞于相当初级的层面上。从为数不多的几篇相关论文看,基本以分析其表现内容为中心。笔者认为其表现形式同样值得我们去品味、探讨乃至借鉴。本文重点谈谈其语言的隐喻性。
关于隐喻,在中国传统语境中,它只是一种修辞方式。但在西方学者看来,隐喻更是一种思维方式。莱考夫和约翰逊指出:“隐喻普遍存在于日常生活中,不但存在于语言中,而且存在于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中。人类赖以思维和行为的一般概念系统从根本上是以隐喻方式呈现出来的。”①也就是说人们通常用熟悉而直观的语词或语句去观照陌生而抽象的概念或现象,达到有效认知的目的。来自西方的这种隐喻观被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可并吸收。本文就在这种观念下讨论《春尽江南》语言的隐喻性。
历代文人笔下,江南之春皆美不胜收。春尽时的江南又将如何?格非以其如椽之笔给读者描绘了一张值得久久咂摸继而泛起无限悲凉的答卷。诗性标题引人遐想,富含隐喻。
作为寺庙所在之地,本该是片净土,加之昭明太子萧统曾在此处编过《文选》,又该添几分风雅。可就是在这里,在吉士的诱导与怂恿下,端午竟然与并不了解也不钟情地喜欢诗歌、崇拜诗人、稚气未脱的十九岁姑娘秀蓉发生了性关系,而后趁秀蓉感冒熟睡之际拿走她口袋里的零钱一走了之。清静之地沦为欲望横流之所,隐喻着生活的骤变。
说到“葫芦案”,读者自然会联想到《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葫芦案”的判决不依事理、不遵法纪。在《春尽江南》中,庞家玉这个“名律师”家的唐宁湾房子被占,却无法依靠法律的力量解决问题,最终只好运用黑社会手段拿回自己的房子。庞家玉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大大小小“葫芦案”多得简直难以胜数,这必然会加深她内心的悲剧感。一向自信可以追赶时代步伐曾为改善小家庭生活质量做出很大贡献的家玉终于也“被忧郁缠住”,“被无端的忧虑折磨得坐卧不宁”②。生活在“葫芦案”此起彼伏的社会环境中的人们,不可能不抑郁。“葫芦案”带着极强的隐喻性。
作品通过发布不同位置上的人对“人的分类”的不同见解,有分成“活人”与“死人”的,有分成“人”与“非人”的,有分成“老实人”与“随机应变的人”的,有分成“老人”与“新人”的,就是不见“好人”这一类。因为“这个世界彻底消除了产生‘好人’的一切条件”,“这个世界产生了更新的机制,那就是不遗余力地鼓励‘坏人’”③。这些笔墨有力地揭橥世相,加重悲凉色调,隐喻了家玉和端午因属不同的“类”而渐行渐远,而端午和绿珠因价值观念日渐趋近倒能相互欣赏,家玉的人生悲剧况味又递加了一层。
在不可抵挡的病魔面前,家玉选择独自一步步离开,而端午一开始对家玉的病情浑然不知,终于在一场夫妻“恶战”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各处异地后,端午查清是家玉往自己的银行卡里打了八十万元后终于对家玉的去向产生了疑问与担忧。端午一边心不在焉地参加诗会,一边通过QQ了解家玉的行踪。在叙写这对夫妇的最后一段故事的同时,继续顺带揭示出社会的阴暗面。“夜”与“雾”既是某些社会生活侧面的隐喻,也是家玉最后一段人生际遇的隐喻,抑或是端午的心灵感受的隐喻。
《春尽江南》中这样写:“秀蓉所代表的那个时代,早已远去,湮灭。”依照文境可推出:秀蓉隐喻秀雅、高洁。紧接着写庞家玉“使时间的进程失去了应用的光辉,让生命变成了没有多大意义的煎熬”④。可见“玉”隐喻“欲”。庞家玉这个一直追求欲望满足的女人终于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余生无多的情形下做了几天常态妻子、母亲、儿媳妇,认识到只要丈夫、儿子平平安安就好。值得注意的是,作品也写了因为“家玉”的存在,家庭的经济生活得以改善,孩子为博得母亲欢喜而发愤学习并取得巨大进步。可见,“家玉”并非没有价值,但如果“欲望”过“大”(“庞”即“大”),定会伤人伤己。
从格非创作三部曲的构想来看,男主人公姓谭,理所当然。再说《春尽江南》中,基本把“谭”省去,可见不必深究其姓氏。至于“端午”二字则牵扯着“传统”、“文人”、“忧愤”等,这些与作品中最重要的男主人公的诸多特点相关,引人思索与回味,因而具有隐喻性。
作品中多个细节(两次诱导端午玩弄女性,看到李春霞后的心理活动等)表明这是个好色之徒,偏偏做了某晚报的副社长,后来还为是进人大还是进政协而举棋不定,真正是“劣处上”。《诗经》有云:“有女怀春,吉士诱之。”这个角色之名的隐喻性不难理解。
(1)“花家舍”。本来是个荒凉而破败的村子,谭元庆打算与张有德将它重建。可是两人设想迥异:元庆要建“花家舍公社”,“大庇天下寒士”;张有德要把“花家舍”建成“来钱快”的商业区、别墅区。两种思路无法统一,在张有德的软磨硬泡下,元庆被迫撤资,“花家舍”终于成了“销金窟”⑤。吸引着诸如徐景阳、徐吉士这样的“社会名流”前来聚会、观光或打发纸醉金迷的时光。洪治纲先生曾在《乌托邦的凭吊》⑥一文论及“花家舍”在元庆心里是“革命乌托邦”,但它在时代浪潮冲击下难以挽回地湮灭了。可见,“花家舍”这个名称存在着隐喻性。
(2)“荼蘼花事”。格非第一次描写它时,可谓不惜笔墨:“荼靡花事是一家私人会所,位于丁家巷僻静的旧街上,由一座古老的庭院改建而成,大门正对着运河。店名大概是取《红楼梦》中‘开到荼靡花事了’之意。大雨将街上的垃圾冲到了河中,废纸、泡沫塑料、矿泉水的瓶子、数不清的各色垃圾,汇聚成了一个移动的白色的浮岛。河水的腥臭中仍然有一股烧焦轮胎的橡胶味。不过,雨中的这个庭院,仍有一种颓废的岑寂之美。‘荼靡花事’几个字,刻在一块象牙白的木板上。字体是红色的,极细。门前的檐廊下,有一缸睡莲,柔嫩的叶片刚刚浮出水面。”⑦这一大段语句渲染的是颓废与感伤的情调,在现代汉语中,“花开荼靡”仍有比喻事情结局并没有想象那般完美之意。那样一个地方,正是绿珠喜欢待的,也是吉士热衷的。“荼靡花事”这个会所名称,隐喻了喜爱它的人物的性情乃至整个作品的基调。
《新五代史》。它在《春尽江南》中共出现了六次。这显然是格非有意安排的一个重要“道具”。有据可查:欧阳修写《新五代史》,是为了抨击没有廉耻的现象,试图达到“《春秋》作而乱臣贼子惧”的效果,从而“使时代的风尚重返淳正”。“端午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有两个地方让他时常感到触目惊心。书中提到人物的死亡,大多用‘以忧卒’三个字一笔带过。虽然只是三个字,却不免让人对那个乱世中的芸芸众生的命运,生出无穷的遐想。再有,每当作者要为那个时代发点议论,总是以‘呜呼’二字开始。”⑧可以说,《新五代史》隐喻了真正的知识分子的高洁情怀,也隐喻了《春尽江南》的创作主旨。
其他几本书的书名如《布法与白居榭》《荒原》《碧奴》等无不具有隐喻性,明眼人可自读自悟,恕不赘述。
此外,作品中自然环境描写所选择的几个对象如“雾”“霾”“垃圾”“发臭的水”,提到的某些艺术家如“海顿”“莫扎特”“舒伯特”“列侬”等,其隐喻性也不难体悟,在此从略。
隐喻性的语言赋予《春尽江南》以“弦外之音”、“言外之意”,“象外之旨”,使整个作品显得简约而委婉、词微而意丰,给读者以绵长的回味、丰富的想象。当然,《春尽江南》的语言艺术性绝不仅限于此,若要论之,当另作他文。
① 李春香《试论苏童小说语言中的隐喻手法》,《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2009年第8期,第10页。
②③④⑤⑦⑧ 格非《春尽江南》,《作家》2011年第17期,第41页,第72页,第88页,第93页,第25页,第134页。
⑥ 洪治纲《乌托邦的凭吊》,《南方文坛》2012年第2期,第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