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立体预防和大预防格局

2013-08-09 08:05简雨轩赵玉林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4期
关键词:职务犯罪腐败贵州

简雨轩 赵玉林

预防专刊:感谢袁检百忙之中接受专刊采访。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请问您是如何理解的?

袁本朴:我认为,腐败是物质世界的直接反映。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腐败产生的物质基础,特权思想是腐败产生的思想基础。从本质上说,腐败是一种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腐朽的、落后的、消极的东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论述,是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明确定位,指明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向、目标和任务。从职能看,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之一,是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是有效遏制腐败行为滋生蔓延和贪污贿赂案件发生的重要手段。当前,我省大力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战略,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预防显得尤为重要。预防职务犯罪既是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要求,也是保护国家公职人员免遭腐败侵蚀的需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国家培养一位干部,比培养一位飞行员的投入多得多”。可以说,创造利润是生产力,减少损失也是生产力,预防职务犯罪就担当起了减少损失的职责。

预防专刊:贵州省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有何特色之处?

袁本朴:在严峻的反腐败形势面前,我们保持了清醒的头脑,明白解决腐败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工作克服急于求成的思想,牢固树立持久作战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打好各个时期的阶段性战役,一步一步地把反对和防止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同时,我们更加注重对腐败的预防,针对贵州欠发达的形势,立足省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预防工作。

我们贵州的情况是,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小康进程大体上落后全国八年,落后西部平均水平四年,是全国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所以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贵州还面临着许多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长期滞后,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迟缓,农业基础薄弱,工业支撑不力,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大,贫困人口多。因此,2012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我们通常叫“国发2号文件”,这是1990年以来首个从国家层面上全面、系统支持贵州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这个文件明确了贵州的战略定位,规划了贵州发展的空间布局。贵州省委结合省情,围绕贯彻“国发2号文件”,提出了“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主战略。

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的主基调、主战略,坚决贯彻省委“教导管防在前、察帮诫劝紧随,惩处罚治在后”的要求,牢固树立“打击处理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目的”和“惩治腐败是成绩、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成绩”的观念,提出了“打击少数,教育多数,增加和谐,宽严适度”的执法办案工作思路,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破除思想藩篱,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活动,努力构建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遏制腐败的预警纠错防线、严惩腐败的党纪国法防线“三道防线”。一是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专项预防工作,制定了专项工作“指导意见”,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在729个国有项目中开展了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努力使每一项民生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防止“一批工程建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的情况在贵州出现。二是在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的社保、教育、住建等领域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向相关单位、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和部门建立预防机制。三是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教育失误者,挽救失足者,支持改革者。古人说“物必腐而后虫生”,又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非常注重抓小抓早抓苗头,积极创新预防教育方式,深入开展警示约谈,对有腐败苗头和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及时给予警示提醒和教育。

预防专刊:在这些年开展预防工作的进程中,有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问题?

袁本朴: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腐败现象一个时期会像瘟疫一样滋生蔓延,带有传染性、顽固性。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不可能是绝对的“清平世界”,人们也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正如打开了窗户就会有苍蝇蚊子飞进来,特别是在我国经济转轨、体制交替过程中,更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人欲廉而腐不止。预防职务犯罪,就是解决拉“窗纱”防“苍蝇蚊子”的问题。

当然,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是复杂而多方面的。但反思我们的反腐败工作也很有必要。一方面,我国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太肥沃;另一方面,我们反腐败的传统做法大多是抓“遏制”而非抓“源头”。尽管我们也强调“标本兼治”,但事实上,我们花大力气从源头上治理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却远远不够,“边打边犯”、“前腐后继”的现象依然如故。“只打不防,越打越忙”。就像治理河流污染一样,如果不去追溯并治理“污染源”,只是在被污染的河面上反复做文章,那么即使投入的治污成本再大,也不能从根本上治理污染。《三国志》上讲:“扬汤止沸,弗如灭火去薪。”用釜底抽薪的办法,从“割韭菜”转向铲除“韭菜生长的土壤和条件”,这才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性办法。

所以,我感觉反腐败不仅要抓“遏制”,更要抓“源头”。对检察机关来说,就必须从打防分离向打防结合转变,积极探索“侦防一体化”机制,利用查办案件的成果,采取预防调查、检察建议、案例剖析和行贿查询,实现查办案件成果向预防职务犯罪延伸,从而推动制度规范健全、体制机制改革、政策法律完善。同时,预防工作要主动配合控申、自侦、公诉等部门对初查后不够立案、立案后作相对不诉处理和存在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进行预防约谈,强化对易发职务犯罪人员的教育监督,扩展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工作领域。

预防专刊:贵州检察机关是如何理解、如何实现预防工作的社会职能的?

袁本朴:我认为预防职务犯罪是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长期的共同任务,如果检察机关一家单打独斗,会独木难支、打败仗。检察机关既是检察预防工作的承担者,又是社会预防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预防工作是面向社会的工作,更应该广泛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运用社会资源,走开放型的预防职务犯罪之路。我认为,有这样五点,可供把握。一要把检察职能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唤起各方面共同对社会负责的主体意识,克服坐等思想,积极行动,做好自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二要建立检察机关和各责任主体的“点、线、面”结合的预防网络。积极推动建立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预防网络。专门预防机构是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联系和沟通的纽带,有关单位参与这个网络,实现信息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三要提高公众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鼓励公众参与。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在公众中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四要把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把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披露曝光、剖析研究等多种方法,形成舆论压力,达到弘扬正气,遏制犯罪,树立廉洁新风的目的。五要是联络专业人士参与预防,发挥他们的作用,共同会诊解剖体制、机制、制度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可操作有实效的预防职务犯罪对策。

预防专刊:党中央对预防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贵州检察机关预防工作新的工作思路是怎样的?

袁本朴:我是这样看的,想把握预防工作新的工作思路,就要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基础性作用。关键要抓好以下四点:

一要围绕大局,谋划长远。“不谋大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我认为,要谋划好预防工作,认识大局是前提,胸怀大局是基础,围绕大局和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是对预防工作的根本要求。我们就是要紧紧围绕我省“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发展主基调,自觉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全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更好地为推动各行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跨越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障。

二要注重教育,防患于未然。“舟必漏而后水入,土必湿而后苔生。”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正确处理打击与教育、惩治与挽救的关系,坚持以打促教、以教为主,把重教育、重感化、重挽救的工作思路贯穿于办案始终,坚持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惩治人与挽救人结合起来,把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同保护公职人员、激励公职人员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既严惩腐败分子,又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要完善制度,筑牢防线。只靠“教育”来预防腐败终究是有局限性的,教育并非解决腐败问题的“灵丹妙药”,关键还要有好的制度。邓小平曾经语重心长地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好人做好事,坏人难以横行;制度不好,坏人横行,好人也难以做事。”制度建设带有稳定性、长期性、根本性。我们要重视制度建设,把法律、制度、政策、规定制定得更加科学、严密、具体、管用,更具有刚性和可操作性,减少过于原则、含糊的用语,避免制度出台的主观随意性,从而真正形成能够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和严格的执纪执法体系,筑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屏障。

四要强化监督,锁住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监督缺失,成了我们反腐败斗争中的一个“致命的软肋”。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从思想上把监督“立”起来,增强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的权利意识,增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程序和机制。

五要统筹兼顾,构建“大预防”格局。胡长清在剖析自己犯罪根源时说过一句话,说是制度和监督对于他,包括其他一些腐败分子来说,犹如“牛栏里关猫,进出自由”。所以,我们在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中,要以“三者并重”为着眼点,坚持“三管齐下”,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不能厚此薄彼。靠教育为制度和监督筑牢思想基础,以制度为教育和监督提供保证,用监督促进教育和制度的落实,着力解决好“改革不到位、机制不健全、体制不完善”的问题,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作秀的教育、摆设的制度、口头的监督、言行两张皮”的问题,把预防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不断增强预防工作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构建职务犯罪“立体预防”和“大预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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