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谷研
东航集团是我国55家大型企业之一,也是我国三大航空公司之一,下属20余家子公司,在全国主要地区及海外均设有分支机构,员工8万多人。
5月14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召开“文化+制度+科技”立体预防腐败工作推进会,东航集团党组书记马须伦、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古越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副书记阮国平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宋寒松厅长肯定了东航集团“文化+制度+科技”立体预防腐败工作机制,表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长宁区院上下联动,依托国有大型企业和高层次专家资源,以服务东航集团构建立体预防机制为试点,积极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具有典型意义,经验值得推广。
2009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推行“五分法”的工作模式,形成“分类梳理、分权制衡、分步设防、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探索从源头上防控职务犯罪风险。“五分法”的工作模式,在2012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与东航集团联合开展的全系统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东航集团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和效益显著增强,公司领导班子越来越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自2009年,上海市院与东航集团联合签署《预防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后,上海检察机关针对东航集团这样一个超大型国有企业独有的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廉洁服务工作。
经过近两年的廉洁服务保障,检察机关发现廉洁服务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仍需加强。为此,检察机关配合东航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把工作重心转到预防机制建设上。这一想法得到集团领导的共鸣。2011年底,在上海市院举办的联席会议单位预防工作座谈会上,东航集团纪检组组长于法鸣在交流发言中提出,在东航内部试点建立一套涵盖廉政文化、制度建设、监督措施、惩治手段为一体的预防工作机制的设想,在企业内形成“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氛围。预防干部感到,这一想法不仅体现了东航领导保护干部和爱护干部的良苦用心,而且切合预警防控、源头预防的思路。
本着服务国企发展的宗旨,上海市院预防处处长高永昌会后专门与东航集团纪检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进一步摸清企业的需求后,联合上海社科院的专家资源优势,搭建“检企研”三方联合研究平台,并成立了服务东航试点工作专项课题组。由上海社科院法学所、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和东航集团纪委共同参与,从各自熟悉的企业内部运作、廉政风险排摸和预防制度研究三个角度联手开展调研。
检察机关在参与课题调研中,为了突出风险预测预警的功效,充分运用职务犯罪预测预警“五分法”的工作模式。
一是分类梳理、排查风险。检察机关对近年来发生在民航、机场和航空货运企业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逐一调取案卷,集中分析研究,精心排摸筛选,最终排摸出航空货运客运、航材采购、设备维护和资金管理四个案件高发环节和重点领域。结合东航集团的企业特点和自身需求,课题组经初步论证确定将物资采购、客货运营销、财务监管、主要负责干部权力运行作为课题组调研的重点内容,并将课题分解,分块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子课题调研论证。前期梳理有效地将研究目标聚焦到四个高危风险领域。
二是分权制衡、降低风险。针对排查出的权力类职务犯罪风险,重点对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的岗位进行职责细化,通过锁定履职权限、固化自由裁量权、健全防控措施等方式避免权力滥用,实现权力的互相制衡。
三是分步设防、化解风险。针对排查出的管理类职务犯罪风险,重点对权力的流转环节进行监控,在明确权力设置的基础上,具体结合不同行业、单位的自身特点,将各项权力运行的流程逐一梳理,去繁就简,优化重塑。
四是分级预警、控制风险。根据权力聚集和运行的风险程度,对排查出的岗位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切实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
五是分层追责、处置风险。对于预警提示的风险,检察机关积极协助单位建立信息反馈和风险处置机制,明确相关项目、部门、个人在接到预警后,应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反馈落实情况,避免风险扩大。
通过上述方法,“检企研”三方联合课题组经过4个多月的全面调查、深入分析、反复论证,形成了10万字的调查报告,并设计了《试点工作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得当,11个附件内容包括岗位权力运行流程图、职务犯罪风险排摸表和营销、物资采购、财务等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等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2012年7月,该方案正式在东航集团下属11家单位开展试点。此后,“检企研”三方再次联手组成的工作督查组,逐一走访听取、实地调研11家试点单位的工作情况,在指导各试点单位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引导其结合各自特点设计“自选动作”,从而形成具有东航集团特色的立体预防机制。
编辑:刘雁君 nina_ly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