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诚
(南京图书馆,江苏 南京 21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这是指导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法律性文件。《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各级公共图书馆以《条例》为指南,主动地承担起了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的责任。随着网络的普及,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日益丰富,他们对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共图书馆应整合政府公开信息,构建基于网络环境的数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以满足公众多样化的政府信息需求。
政府信息一般是指政府机构为履行职责而产生、获取、利用、传播、保存和负责处理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公开与社会成员利益相关的所有信息,并允许公众通过查询、阅览、复制、摘录、收听、观看、下载等形式充分利用政府所掌握的信息的行为和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也是保证人民群众行使管理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前提。政府信息公开要以载体为依托,如通过纸张印刷形式、电子形式、计算机网络形式刊登政府公开信息。公共图书馆是传播知识、信息的重要基地,依据《条例》规定,收集政府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新时期公共图书馆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笔者通过文献调研和网络调查,对我国31所省级公共图书馆和27所省会城市市级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现状进行分析。如表1所示,目前,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方式主要分为三种:(1)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室,提供纸质政府信息服务。在馆内设置查阅场所,配备工作人员和政府公开信息资源,为来馆读者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是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基本方式。所调查的74.2%省级图书馆和59.3%的市级图书馆在馆内开辟专门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如黑龙江省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为读者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公报免费索取和相关法律法规文本查阅等服务。(2)建立图书馆网站,提供政府信息网络查询服务。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在网络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情况下,建立图书馆网站,提供政府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已成为一些图书馆的一种选择。所调查的54.8%的省级图书馆和33.3%的市级图书馆利用网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如首都图书馆在其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栏目,读者通过点击该栏目,便可浏览该栏目所链接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的内容。(3)提供多种服务方式。所调查的45.2%的省级公共图书馆和14.8%的市级公共图书馆采取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服务,即既为来馆读者提供纸质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又为远程用户提供政府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如宁夏图书馆通过设立“政务信息查阅室”和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务公开”栏目,提供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表1 我国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方式统计表
虽然我国各级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是从笔者所调查情况分析,我国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还有许多不足之处,还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表现为:(1)被动服务。所调查的大部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宣传力度不够,有的图书馆没有通过网站或其他渠道宣传所开展的该项服务,只是被动地接受读者的查询。公共图书馆经费、设施、人员编制等硬件建设滞后是制约“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开展的主要障碍。(2)浅层次服务。大部分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只是在馆内将政府纸质信息陈列出来,供公众索取、查阅和复印,或通过图书馆网站链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种政府公开信息的提供形式过于简单,仅仅起到一个网站导航的作用,不利于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和查询。(3)缺乏合作的服务。目前,各个省、市级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还处于分散状态,没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一站式”服务模式的地区性公共图书馆联盟。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业务培训、人员交流,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没有实现。公共图书馆与政府部门、读者之间的沟通及交流还有待深化,公共图书馆与政府部门的协作还有待加强。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一些公共图书馆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内容了解不深,这就导致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停滞不前,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公众了解、查阅、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因此,明确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定位,对于促进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深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公共图书馆应根据《条例》的要求,主动收集、整理政府公开信息,建立政府公开信息服务机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众提供其所需的政府公开信息。公共图书馆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资源的重要渠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其履行传递情报职能的一种体现。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联系政府与公众的桥梁,是公众了解政府、了解政务,促进政府与公众间建立起更加信任、和谐的关系的“法宝”。第二,政府行政机关应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图书馆传送已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政府行政机关应加大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所需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部门规章制度使公共图书馆能及时获取已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种类繁多,形式多样,集纸质文件和网站信息于一体。因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编制政府信息,这就给政府信息的互通、资源共享造成极大困难,直接导致公众在检索和查询政府信息方面的不便。因此,整合政府公开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以统一的数据格式向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已是当务之急。由国家图书馆联合各省级图书馆建立的“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通过全面采集并整合我国各级政府公开信息,构建了一个方便、快捷的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门户,使公众能按地域、分类浏览政府公开信息。该平台建设的特色资源库,支持全文检索、元数据检索等多种检索服务,使公众能够一站式地发现并获取政府公开信息资源及相关服务。
各省级及市级图书馆可根据图书馆的实际情况,构建区域性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以有序的资源和便捷的服务手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如以用户为中心,构建集政府信息资源推荐、咨询服务和信息检索为一体的服务平台,该平台可分:(1)政府数字资源检索子系统。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数字化加工,提供集成的政府信息。(2)个性化政府信息推荐子系统。可根据公众填写的信息需求,为公众推荐其所需的政府信息资源,并同时实现根据公众对资源的一些反馈信息来进行协同推荐。(3)政府信息在线咨询子系统。咨询馆员与公众进行即时交流,解答公众利用政府信息方面遇到的问题。
政府公开信息是政府管理社会各种文件的原始资料,是科研人员了解国家政策和方针的有效渠道,是企事业单位管理决策的主要依据。公共图书馆应发挥文献整序的优势,与政府、档案馆、信息服务商等多主体合作开发利用政府信息资源,建立地方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编制专题汇编和专题数据库,为科学研究、管理决策提供服务。如广州大学图书馆与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档案局开展合作,对政府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开发了广州指南、行业分析报告、企业名录、经济社会年鉴、地图、中外经贸类专业数据库、企业名录数据库等文献资源,不但为行业提供了丰富的决策参考资源,而且也彰显了图书馆的服务价值。公共图书馆可借鉴广州大学图书馆的做法,重点就某一领域的政府信息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为公众提供深层次的信息服务。
在政府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的今天,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公共图书馆应根据《条例》的要求,自觉地承担起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的重任,主动地与政府各个部门联系,广泛收集政府公开信息,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重新组织,建立规范化的政府信息数据库,利用现代技术为公众提供个性化的政府信息服务,为图书馆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和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EB/OL].{2012-06-22}.http://www.gov.cn/zwgk/2007-04/24/content_592937.htm.
[2]尹爱兰,李曙光,陈宣圯.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地位及其发展对策[J].四川图书馆学报,2012(4):17-19.
[3]刘进军,陈代春.我国省市级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调查及启示[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1(6):87-90.
[4]赵玉秋.基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共图书馆网站信息构建[J].图书情报工作,2010(17):113-1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