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琴
“让人民幸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本质要求,更是十八大最响亮的政治宣言。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一、多项惠民行动和措施改善民生,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把民生幸福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把增强群众幸福感放在首位,确立了“实现人均收入翻一番、基本解决住房问题、社会公共服务达到新水平、多年积累的群体性突出矛盾基本解决”的“四大民生指标”。“四大民生指标”代表哈尔滨进入了民生福祉的新境界,多项着力创新改善民生幸福的制度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2012—2013)》 “中国幸福城市”榜单上,哈尔滨居民幸福感排在全国104个城市的第三位。据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组织的2012年度万人《民生民意评价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我市城乡居民幸福度为90.3%,比2011和2010年度调查结果高4.1和4.8个百分点。冰城幸福指数攀上历史新高。
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12年,哈尔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22500元和11443元,增长12.3%和19.1%,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2012年,哈尔滨市持续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2.6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138.3万人,成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
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2012年,哈尔滨市养老保险政策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增加206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5万元和11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410元和每年1718元;为35万户困难群众发放社会救助金11亿元。
人居环境得到切实改善。2012年,累计拆除违建1万余处、371万平方米。2012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房3.9万套,竣工51557套,为1.6万户群众提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补贴,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
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哈市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新增绿地250公顷,完成造林13.7万亩,“三沟”结束了污水直排松花江的历史,松花江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下降3.7%。
社会秩序更加稳定。2012年,我市大安全社会治安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在副省级城市中最低,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大幅下降,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4.6%,信访积案化解率达80%,88.9%的群众表示平安创建活动给本地的社会安全带来改善。
二、健全改善民生长效机制,提升百姓的幸福感
我们也必须要看到,由于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仍然较多。改善民生仍是我市今后相当长时期的重要任务,必须健全保障改善民生长效机制,逐步化解民生难题。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民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形成与民生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准确把握国家、省政策导向,在教育、社保、科技、文化、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在加快发展过程中树立起民生导向。哈尔滨实现跨越发展、城市发展新目标的制定和战略的实施,必须将全市人民的整体意志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哈尔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各级政府的第一追求和重中之重,把发展的目标取向始终放在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上。
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规范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加大工资指导线调控力度,完善操作办法。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格局。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倡导灵活多样的非正规就业方式,是缓解劳动力供大于求矛盾的有效路径。积极扩大就业,鼓励多渠道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改善创业环境。
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要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
稳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完善基金筹措和管理制度,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
作者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