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铮
英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分析
文/王铮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经过八年的发展,正式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的同时,也要深入研究国外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发展历程。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摇篮的英美等国,其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的先进做法可为我国不断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英国汽车和操作员(操作员包括:驾驶员、警察、汽车维修技术人员等)服务局(VOSA)是英国提供驾驶执照、车辆年检和车辆监督执法等服务的机构。VOSA成立于2003年4月1日,主要由车辆检查监管部门和交通部交通区域网络部门组合而成,其主要职责包括提高车辆安全性能、保证驾驶员和其他操作员符合相关的交通法规,同时为独立的交通委员会提供支撑。VOSA工作服务的群体和机构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公共服务车辆行业、汽车制造商和进口商、独立交通委员会、各级法院、职业驾驶员、汽车维修机构、汽车用户以及相关的贸易联盟、警察以及其他公众。
VOSA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处理和审核卡车、货车、长途客车、公共汽车等营运车辆驾驶执照的申请;对全国范围内的卡车、货车、长途客车、公共汽车等进行年检,并对准备投入使用的上述车辆进行相关安全检查;对公共汽车进行注册管理;开展常规的或者有针对性的交通法规遵守情况的检查;对交通部授权的18 900家车辆维修企业进行监管;开展缺陷汽车召回和交通事故调查;提供各种与交通运输以及操作相关的教育和培训。
VOSA是负责英国汽车产品安全事宜的执法机构。VOSA的机动车安全部是英国产品安全涉及汽车产品部分的执行机构,负责英国境内的汽车安全缺陷/安全召回计划/碰撞试验。VOSA执行的法规是由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转化而来的英国通用产品安全法规,法规规定生产商和分销商有义务向市场投放安全的产品,对经确认存在的内在风险采取正确的措施,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信息。
针对社会各个方面对汽车安全缺陷的投诉,VOSA机动车安全部将会启动缺陷调查,并与机动车/零部件制造商取得联系,与制造商一起调查问题的原因。若确认设计或者制造存在问题,VOSA将会认定制造商有必要启动安全召回程序。在英国,20%的召回是VOSA缺陷调查工作的结果,68%是制造商自愿召回。
美国主管缺陷汽车召回的政府部门为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隶属于美国交通部。其主要职能是依据《国家交通和机动车辆安全法》和《公路安全法》执行安全项目,同时也依据《机动车信息和成本节约法1972》执行消费者项目。
NHTSA主要负责减少由机动车碰撞导致的死亡、伤害和经济损失,这主要通过制定和实施机动车及其设备安全性能标准,以及向各州和地方政府拨款以确保实施有效的地方公路安全项目。同时,NHTSA也负责调查机动车安全缺陷,制定和实施燃油经济性标准,帮助各州和地方团体减少醉酒驾驶员威胁,推广使用安全带、儿童坐椅和安全气囊,调查里程表欺诈,制定和实施汽车防盗法规,向消费者提供安全信息等。另外,NHTSA也进行驾驶员行为和交通安全研究,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交通安全。
美国的缺陷汽车召回历史最长,相关的管理程序也最严密。1966年,美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正式出台,授权NHTSA制订机动车的安全标准,并监督汽车制造商执行有关标准。经过40多年的发展,美国已经建立起相当完备的缺陷汽车召回制度——从用户投诉、主管部门立案调查、汽车生产商自检,到召回公告的发布以及免费修理等都有明确规定。如果用户认为汽车存在安全缺陷或不符合标准的设计,则有权向NHTSA投诉,要求NHTSA对此进行调查,查证属实后,NHTSA即可责令汽车制造商进行车辆召回。全球几乎所有汽车制造厂在美国都曾有过召回经历,召回案例大多数是制造商主动召回,也有一些是受到NHTSA的压力或被法院强制执行被动召回的。
在严格的立法约束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下,制造商为了立于不败之地,会严格地进行质量把关。他们通过试验、检测、售后信息收集系统和性能质量评估系统,以发现所存在的安全缺陷或者与安全标准不符的零部件,最后由产品部门最高领导决定是否主动召回,并免费维修或更换零件。美国法律还规定,如果汽车厂商发现安全缺陷,必须在5天内通知NHTSA以及销售商、代理商和用户,然后再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NHTSA负责监督整个召回过程,以保证修复后的车辆能够满足法定要求。
在缺陷汽车制度实施并成熟之后,美国又制定了消费品召回制度。1973年5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正式成立。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均由总统任命,并由参议院批准。CPSC是美国消费品安全执法机构,工作重点主要围绕降低产品危险和确认产品危险。CPSC管制的产品为消费品,包括儿童产品、玩具、室内家用产品、户外家用产品、体育与娱乐用品等(15 000种),但飞机、车辆、轮胎、轮船、武器、酒精、烟草、食品、药品、化妆品、杀虫剂及医疗器械等产品不属于其管制范围内。
CPSC执行法律包括《消费者产品安全法》(CPSA)、《联邦危险品法》(FHSA)、《防止毒害包装法》(PPPA)、《冰箱安全法》(RSA)、《可燃织品法》(FFA)。
在产品安全与召回管理方面,CPSC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
降低产品对儿童和家庭的危险,这些危险包括起火和触电死亡危险、儿童危险、中毒和其他化学危险、家庭和娱乐危险等四个领域。针对每个领域,从三个方面开展活动:一是安全标准,即与企业、各州和区域组织共同制定产品性能、标签等方面的自愿性或强制性标准,或禁止提供产品。二是符合性,包括遵守产品安全法规情况、确认和补救存在重大安全危险的产品、寻求符合自愿性安全标准。补救措施包括自愿性产品召回、民事和刑事处罚,以及作为最后手段的法律诉讼。三是消费者信息,包括向公众发布召回警告的危险产品、提供其他降低伤害的安全信息,和通过热线电话、网站收集公众投诉。
此外,还需要确认产品危险。该项工作提供了评估产品危险和支持基于风险的决策所需的关键信息,是所有减少危险活动的基础,包括信息收集和信息效用/现存危险两个活动。信息收集活动是确认危险产品、伤害模式、伤亡原因和建议采取减小危险行动的早期预警系统。较早地确认产品危险可以使CPSC迅速采取措施以阻止和减少伤亡。
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是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自身调节难以替代的。总结英、美等国家的经验,可以发现政府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生产者是产品安全的最终责任人,对产品安全负主体责任;消费者有义务遵守产品的安全使用规则,定期维护;政府的责任是要确保双方各负其责,并对产品安全进行监管,对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有最终认定权。对产品安全的监管是英、美等国家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并不断得到强化。
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法律体系的健全程度和运作效果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达程度的主要标志,也是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英、美等国家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历经几十年,制定了完备详细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由于法律体系健全,且对违法行为严厉惩罚,使企业的违法成本很高,对企业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从而大大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英、美等发达国家在汽车等产品安全监管中,普遍建立了独立的产品安全监管机构,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手段,形成了强大的技术支持能力。英国VOSA的机动车安全部在开展缺陷调查过程中,可以组织的汽车安全技术专家达400人,且全部来自VOSA内部;美国NHTSA和CPSC也都拥有自己的专家队伍,并有着先进的检测试验条件。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能力保证了英、美等国的政府机构在产品安全监管中占有主动地位,从而迫使生产企业不敢隐瞒其产品可能存在缺陷,企业必须与政府部门积极展开合作,对存在缺陷的产品及时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目前,英、美等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完成率普遍都在90%以上,而我国缺陷汽车召回的完成率只有80%左右,差距较大。只有通过政府各个部门间开展有效的信息共享,才能提高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有效性。在英国,制造商申请开展主动召回活动获得VOSA同意后,就可以通过交通部下属的与VOSA平行的车辆注册管理机构DVLA付费购买车辆登记信息,从而保证二手车辆等制造商无法获得车主信息的车辆也能得到有效召回。在美国,制造商也是通过到各州的交通车辆注册部门购买车辆信息的方式来提高召回完成率。在我国,由于目前质检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共享渠道尚未有效建立,阻碍了召回完成率的进一步提高。
(作者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