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流
张家川的尕娃杨某没曾想到,他可能会因为自己9月14日在微博上一个愤愤不平的质疑而被载入中国法治的编年史。
案件在网络曝光后,引发普遍的质疑,从对杨某采取强制措施的正当性,到当地公安部门有关人员直至当地政府官员经济财务上的问题,纷纷被网友抛出。张家川当局宛如咽下了一只滚烫的山芋,咬也不敢咬,咽也不能咽,最后连甘肃省纪委也出面对网民人肉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而尕娃也于9月23日被转为行政拘留获释。
这或许可以看成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9月10日开始施行后的第一案。
但这却是令两高尴尬的一案。
网络时代,人人都可以在虚拟的公共空间发表自己的观点,任何一件事情在网络时代可以以光速向全世界传播,这在传统媒介时代是无法想象的,网络对传统社会造成的冲击可想而知。网络打破了之前我们现实中的屏障和藩篱,让每个网民都能公平地在这个虚拟世界里表达出自己的喜怒哀乐,在这个虚拟世界里,大家都成了真正的公民,说网络是一次全新的生产力革命一点也不为过。
在新的虚拟时代,传统的法律体制如何对网络这个陌生而庞大的怪兽进行规制,也是令立法和司法部门头疼的问题。网络在给社会带来新的革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要知道,谎言和欺骗在网络上的传播速度并不亚于正能量的传播速度,其造成的社会破坏性也不可小觑。为此,两高紧锣密鼓地在9月初出台了一个《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试图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来制约当前网络世界中的各种违法犯罪,缓解燃眉之急。
然而这样一个具有良好初衷的司法解释甫一出台就遭到多方诘难,所有的批评都集中在一点上:这个大杀器是否会将民众刚刚在新时代获得的说话机会动辄剥夺?
执法水平低下的张家川当局抓了一个毛头尕娃,却引发了全国性的蝴蝶效应,所有的人都在尕娃身上看到了自己在虚拟世界里正当权利面临的危机,于是乎,张家川当局的相关人员和相关事情被人肉在光天化日之下,任由舆论评说,并上升到被正式调查的高度,这可是当局在决定抓捕杨某时万万没有想到的。
这也是网络世界所展现出的惊人力量。
作为法律秩序的维护者,两高不能任由谎言和欺骗充斥虚拟世界并对社会造成危害。然而,从张家川杨某案看来,两高的好心却不一定能办好所有的事,“立法”的仓促、“立法”技术上的先天不足,以及对于网络世界里正反事物评价标准的模糊性,很容易给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水平不同动机的司法者造成执行上的混乱,歪嘴的和尚常常念错经,由此还让民众对他们念出的经不信任,这,或许也是两高始料不及的。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是当前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需的,不过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和谐”二字的含义。“和”字为一禾和一口,代表人人有饭吃,而“谐”字是“皆言”,意即大家都可以说话。只有大家都吃饱了,还可以说话,这个社会才达到了真正的和谐。所以,两高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立法”,切不可忽略了这个前提,即要保障每个公民在虚拟世界里的正当权利不得被随意侵犯。
一部立法技术先天不足的法律,或某个可能产生暧昧含义的条款,或某个语义含混的司法解释,往往会成为一把双刃剑,它可能会压制负能量,但一不小心也会对无辜的人或物造成伤害,这并非没有前车之鉴,比如我们过去刑法体系中的流氓罪和投机倒把罪。
在某些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两高当前的努力让笔者想起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他总是试图把巨石推上山顶,而最终石头还是滚下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