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与特权

2013-05-30 10:48刘远举
新民周刊 2013年47期
关键词:特权张艺谋户口

刘远举

早在数月之前,张艺谋的超生就成为坊间茶余饭后的谈资。在这几个月中,根据无锡相关部门的说法,他们苦苦地找一个大名人,对方无回应,自己也就无可奈何。张艺谋不回应的确可能,但真要找不到却不太可能。由此引发的争议,是可以想见的。

如今,张艺谋已经承认超生的事实,但争议却没有平息。但这件事中的问题,并不在于张艺谋多生了孩子,而在于张艺谋是否在事实上享有比普通人生更多孩子的特权。有人认为,计划生育乃“恶法”也,张艺谋超生又有何干?这就混淆了公民权利与特权的界限。

说到底,这是一个关于“恶法亦法,恶法非法”的争论。特权这个词描述的是真实社会中的权利的实施、分布状态。具体来说,一项合理的权利,绝大多数公民没有,而有些人却可以有,就是特权。比如,公平的受教育权是合理的,但当下的高考制度并不公平,各地招生的考试、分数线、录取比率均不相同。在这个制度下,很多优秀的寒门子弟,仅仅因为户口就必须面对更加严酷的竞争,但对于一些特权者,却可以通过关系网络,转移自己孩子的户口,使自己的孩子享受到更好的教育。从某种程度看,这种转移户口的方式,是打破了户籍制度,实现了迁徙自由,但这无疑仍是特权。

有时候,这些特权明显的是对公民权益的掠夺,比如,享受医疗保障可以视为公民的权利,但中科院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相当部分政府医疗资源分配给了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这种特权明显地侵犯了公民的利益,十分容易识别。

而另一些特权并不直接伤害到公民的任何利益。比如,超生并不会伤害任何公民的利益,而高考移民也减少了当地的竞争压力。所以,这些特权就更容易让人迷惑。但是,如果把逻辑链扩展开,则不难发现更深刻、深远的社会机制。

特权是各种社会问题、各种不合理法规的始作俑者。当特权阶层可以不受这些规则制约的时候,就会更进一步地固化、强化不合理的规则,使社会公平与正义问题更加严重。如果再进一步,特权使恶法出现了因人而异的弹性,那么,由于恶法不再侵扰权力群体,对另一些人而言,恶法就会变得更加坚硬。如果计划生育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没有强制性,那么,中国的计划生育就没有了任何居于庙堂之上的反对者,也更无可能,也无必要对公民软化。显然,这不是对计划生育的瓦解,而是对计划生育的一个极大强化。

说到底,如果我们不能简单给出“恶法”是不是法,是否应该遵守的答案的话,那么,退后一步,我们却可以给出一个人人都信服的简单答案,那就是:制定法律的群体更应该守法,包括恶法。换句话说,只有把特权者与老百姓捆在一起,避免他们在特权庇护下“无法无天”,才可能更快地完善公民的权利。同样的,当官僚阶层不能逃避死刑,他们才有可能去真正推动死刑的废除。

张艺谋连续担任两届全国政协委员,他完全可以发声为自己辩解,或批评他认为不合理的制度,或建言进一步改变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这是他能力范围内的合理义务,既可以为自己说话,也可以借此形成一个公共议题,进而帮助到更多的人。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需要声援。但是,张艺谋并没有这样做。

支持张艺谋,难道老百姓能凭着“张艺谋都超生了,我为什么不能生”的质问获得豁免吗?难道无锡计生部门在找不到张艺谋的同时就放松了当地工作吗?显然不是。现实中,从声援张艺谋为英雄,到保障更多人的权利,找不到这样一个逻辑链条。特供食品的例子已经很清楚了。虽然安全的食物是一个基本权利,但特供的存在,只会延缓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所以,并不存在通过特权阶层绕过恶法、去达成消解恶法的逻辑链条,这种愿景是幼稚的。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项目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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