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是最大的改革红利

2013-05-30 10:48夏佑至
新民周刊 2013年11期
关键词:平权阶级权利

夏佑至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闭幕会上,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演说,谈到“中国梦”。习近平说,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创造出来。对一个转型中的大国来说,梦想和奋斗都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保证人民有平等参与社会、经济和政治事务的机会。机会平等有了保证,就能发挥中国人的积极性和创造能力,人们才能有持续奋斗的动力,中国梦才有实现的可能。

在会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新当选的总理李克强说,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而中国的改革,本质上就是要打破和消除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中普遍存在的不平等,保证国民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让每个中国人能够平等地追求个人幸福,有平等地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

中国曾基于血统、出身和阶级成分,把国民分成三六九等。受教育、就业、迁徙等基本社会经济权利,言论、集会、结社等基本政治权利,都受限于这种不平等的政治体制。这种普遍的、制度化的不平等,导致了社会的僵化沉闷。在一个固化的阶级图景中,社会成员人人自危,创造力被扼杀,经济濒临崩溃边缘。所谓的改革,就是改变这种不合理、不平等的现象,把“政治贱民”解放出来。

从1976年10月“四人帮”收监到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在“文革”中被打倒的官员陆续官复原职,此后,涉及数百万人的“平反冤假错案”、恢复名誉的浪潮,和取消原来戒备森严的阶级划分,将人为制造出来的、人数更多的所谓敌对阶级人员解放出来,恢复“政治贱民”基本权利的浪潮,势不可挡,一直持续到1982年。

为了将人们从不平等的政治体制中解放出来,国家重新制定《宪法》,承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平等地致力于追求个人幸福。推进政治平等的改革釋放出巨大的创造力,也为此后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底色和基调。从那时候起,是否有利于促进人们平等地参与国家事务,是否有利于拓宽个人自由的边界,是否有利于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就成了衡量和估计政治体制改革是否符合民心,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是否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标准。

经济领域同样如此。中共中央多次阐述过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经济改革的目标中,最重要的是确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以保证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虽然屡有反复,但旨在推动平等竞争的经济体制改革,至今仍然在推进当中。在社会领域,最大的不平等在于城乡二元体制。社会保障体制被划分为城乡两个系统,教育资源配置严重不均,导致起点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加剧了收入差距,限制了社会流动,正在使中国的阶层固化。

李克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要“推动民营资本顺利有效地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等领域”,要推进“人的城市化”。这些改革的深水区,长期无法触及。“趟深水”是否成功,就要看今后的改革措施,能否促进人和其他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能否发挥价格和市场的调节作用,能否保证企业平等竞争的权利。

值得警惕的是,改革的深水区因为特权的泛滥而变得更加浑浊。特权腐蚀了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使中国面临这样一种风险: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平权改革,被逆转成一种新的出身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受到挑战。优势资源过度的代际传递,危及中国人想象未来的方式。如果新一届领导人不能正视这个现象,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保证普通中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未来,个人奋斗的前景就会受到怀疑,中国梦也会黯然失色。

如果说“中国梦”是保证每个国民都有平等地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那么,平权是当前中国最重要的改革方向,是未来中国最大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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