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静
今年是《傲慢与偏见》出版200周年,简·奥斯汀是个神奇的存在,同时代的作家包括女作家,比她格局大,比她深刻,比她关注社会问题的大有人在,而她一直顽强地占据着最受欢迎的英国作家最前列,仅次于莎士比亚,她短短一生中仅有的几部作品反复被翻拍,她自己平淡琐碎的闺阁故事也能成为大受欢迎的电影题材。
奥斯汀的日常生活不比我们任何一个人波澜壮阔——每天固定的时间表,做针线活,写信,唠嗑,写小说,她没结过婚,没体验过做母亲的滋味,当然也没流过产,在那个封闭的时代,直到死去她应该还是枚处女,稀有的爱情体验也只能停留在含情脉脉的对望。
可为什么她的魅力能夠持续200年,大概是因为她的小说有着广大的读者群——为婚姻所困的女子们。我的同事开有一个情感专栏,她最常接到的来信可以分三种。前两种来自未婚女人:一种问“他为什么还不离婚(和女友分手)?”一种问“他到底爱不爱我?”第三类是天良未泯的已婚男人带着一点小得意和小惶恐。未婚男和已婚出轨女通常不会求助,在社会的眼光里,他们是成功者,因为还有选择权。
适龄或者过龄的未婚女人,自古以来就是弱势的,在奥斯汀的年代更是如此。她所面临的状况比当下中国的未婚女性更逼仄,财产、容貌、社会阶层都是买卖婚姻的先决条件,而她不幸生为牧师的女儿——地位和财产比贵族女子低却接受了更高的教育,男人的智力和见识愈发容易被她一眼看穿。
现在的女人还可以冒着舆论的炮火选择不婚,反正可以养活自己,奥斯汀时代的女性不可以,社会不允许中上阶层的女人赚钱,她必须有所依附,或者父兄,或者丈夫。奥斯汀的终身未婚可以说比我们要承受更多压力,和大部分所谓剩女一样,她不是没有选择的机会。27岁的时候——如果熟读《理智与情感》就知道这个年龄对于女人多么可怕,17岁的玛丽安眼中27岁的女人是没有资格谈论婚姻的了,35岁的男人基本就快和人生告别了,这和当时的人均寿命也有关系,奥斯汀就只活到40出头。所以她的27岁相当于现今女性的40岁,这时有一位小她六岁,拥有一座大庄园的男人爱上她,愿意娶她。这位男子非常有勇气,奥斯汀本人都不敢在小说中描述任何一桩姐弟恋,男人必然比女子大五岁以上才是良配。
她答应了,经过思虑,又拒绝了。虽然在小说中奥斯汀不断地提醒女人们注意爱情不是婚姻的必需品,虽然那时结婚是真正进了保险箱,没有离婚的可能,但她还是希望婚姻和爱情是统一的,这也正印证了她的书名《理性与感性》,聪明如她,感性还是战胜了理性。也许在她内心里,已经意识到嫁个有钱人未必等于收获幸福,婚后的劳累、贫乏、呆板,还不如从事自己喜爱的写作更让她的人生圆满愉快。
子非鱼,安知鱼的选择?人们总是喜欢用固定的价值判断标准,时光推进了200年,他们依然怜悯那些没有结婚生子的女人,替她们惋惜她们的人生不完整,并从中寻找到优越感,同时对她们也有选择权这件事视而不见。白富美就是白富美,穷矬丑还是穷矬丑,并不会因为他俩同时老了10岁差距就消失了。谁说奥斯汀的人生就一定比她那时代任何一个已婚男子女子更没有意义呢?电影《征婚启事》里有一句台词:选择你所能承受的。你能承受婚姻,你就选择它;你能承受自由,也可以选择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