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社会一个疗伤的机会

2013-05-30 11:15石勇
南风窗 2013年7期
关键词:权力政府管理

石勇

中国社会能更好地转型吗?很多人都明白:就看未来的5年、10年了。这也是“两会”后,人们的普遍期盼。

今天各种社会问题的确不少。它以普遍缺乏信任和不安全感为标志,来到了“是否变坏”的临界点。不下大力气进行“社会拯救”的话,也许会积重难返。

很多东西“再也不能这样了!”—包括社会治理的思路,以及社会群体之间的相处。中国社会,急需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

社会演化

对于一个人来说,往往是过去把它弄成了这样,而如果走不出过去,他一定会和未来过不去。对于社会来说,也如此。

如果以2003年为起点,10年来,中国社会大致是这样演化的:

城乡结构很大程度上被重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尤其是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而且变得不可逆。农村日益空心化,而城市则游荡着收入低、享受不到城市居民权利的“新生代农民工”。相应地,在2005年的时候,官方还在轰轰烈烈地要搞“新农村建设”,但现在已很少提了,口号变成了“城镇化”。

社会结构继续“断裂”。由于这10年来,早已没有普遍受益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或可以强势地影响到资源、权利、机会分配的游戏规则的精英群体,要维护、扩大自己的利益份额,只能是加剧对中下层利益的挤占。“中产阶层社会”还只是一种想象,就已陷入困境。

社会冲突加深。不公正的利益分配,以及结构畸形,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的结构性暴力,由拥有权力、金钱的人指向不拥有这些东西的人。它导致社会在精神上被败坏,道德沦丧,人与人之间相互不信任,撕裂社会团结。而在权力—资本的剥夺中,各种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甚至,情况达到这种地步:政府为了政绩,我行我素,批建各种在环保上有疑问的项目时,也激起人们的社会抗议,比如厦门、大连的PX事件,四川什邡事件。

当社会坏了,不稳定的时候,政治的稳定也就是一个问题。这10年来,官方在控制社会上,思路也有所调整。调子就是“社会管理创新”。

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这表明,高层意识到继续按照既往的权力控制模式“管理”社会已经不行了,这是对执政的一个挑战。问题是如何“创新”呢?

2007年,群体性事件更多。这一年,在中共十八大的报告中,把“社会管理创新”定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一定位延续至今。

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在个别权力机构的职能上有了一些变化。比如,中央层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少了严打色彩;广东成立了社会工作委员会,强化“社会工作”的职能。一直到最基层的政府,也在“创新”。

但思路是很清楚的,就是稍微换一种方式,保持权力能够对社会秩序进行有效控制。在真正对社会的“管理”上,并没有放多少权还给社会;而对社会的建设,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与推进。

什么叫“社会”

社会的变化已经天翻地覆,政府的调整和创新步伐有些跟不上。这种“不匹配”为社会问题的继续发展埋下了伏笔,也会使得爆发的问题比消除的问题来得更多,个别地方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

原因太多了。

最根本的,就是得重新理解什么叫“社会”。

广义的“社会”,说白了,就是一大帮人一起进入一个空间,在很多方面进行合作。所以社会就是一个“合作体系”。“合作”干什么呢?创造财富,分配利益,维护秩序,进行文化创造或娱乐,等等。换言之,人们搞政治、搞经济、搞文化,就是在“社会”里搞的。搞出问题了,当然会败坏“社会”。

狭义的社会,则是一个和“政府”相对的,具有某种独立性的领域。

当一个社会变坏的时候,其实就是一种合作的失败。因为不公平的游戏规则,受损的人不想玩了,但又逃不掉,怎么办?冲击社会秩序。稳定问题也就出现。

这也与政府的错位有一定关联。从理论上探讨,有两种极端的情况。一种是,对于广义的“社会”来说,政府缺位或(和)让自己成为一个参与社会竞争的利益集团,相当于没有政府,社会成为一个“自然状态”意义上的丛林,弱肉强食,这是典型的“失败社会”;另一种是,政府不仅在广义的“社会”领域内呼风唤雨,说一不二,也完全控制了狭义的社会,把社会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因此也就相当于没有社会,什么问题都是政治问题。

这10年来,中国当然没有出现这两种极端情况,而是它们的复杂组合。在广义的社会领域,本该履行职能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却因为没有利益,需要付出成本而缺位甚多;在狭义的社会领域,本该让社会得到自我治理,却因为有利益需求,想获得权力控制的力量感、安全感而不肯放手。

在中国不少地方,这两种情况如影随形。

可以说,中国的社会问题,比如群体性事件,比如社会不公,其本质,乃是某种权力在利益驱动下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解决社会问题,指向的,应该是对政府的改革,而不是对社会的“管理”。

未来的5年、10年,在“拯救社会”上,应该是变“管理”为“治理”,使社会获得充足的疗伤空间,能够正常地“发育”。

给社会治病

事实上,对于广义的“社会”来说,像治安、食品监管等,可以说这是在进行“社会管理”,但这种“社会管理”,说穿了就是政府按照法律履行自己的职能,依规办事。在这里,政府是主体,“社会”不过是被管的对象。

但狭义的社会有所不同,那是一个具有某种程度自治的领域,政府介于其中,应该是“社会治理”—社会本身(社会组织和群体)平时可以搞定自己的很多事情,无需政府“在场”,在其和政府相遇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而不是就要被“管”,假定政府有权命令他们。

可以说,就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来说,不太适用于“管理”这样的概念。它太容易惹事,让政府遏制不住自己去控制,去干涉的冲动。

到目前为止,在未来的5年、10年中,新一届执政高层在社会治理上的思路,从高层的最新论述中,可见端倪。3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这隐喻着一种突破。未来的5年、10年,在“拯救社会”上,应该是变“管理”为“治理”,使社会获得充足的疗伤空间,能够正常地“发育”。

只是,“政府和社会各安其位”的社会治理思路,要面临着巨大的考验:能形成法律,界定好政府和社会彼此的关系和活动领域吗?如何判断哪些是“社会可以做好的”,谁来判断?政府如果在社会自治的领域,不愿意退出怎么办,谁有责任,有办法让它退出?

只是放社会一马还不够。社会已经病了,还需要把欠账补回来,给社会治病。而这些,在未来的5年、10年更为关键。

药方无非是“维护社会公正”、“健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改革”、“抑制房价”、“约束权力”、“破除户籍阻碍”、“实现国民平等待遇”等等。都是老大难问题,得不到解决,都是社会溃败的杀手。对于新一届执政高层来说,面临的考验已不是重复地说它们,而是真正付诸行动,见到实效。

未来的5年、10年,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也应受到法律和公民权利的约束,考虑对于社会结构,对于人们的心态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比如以前对房地产的定位,还有各种房价调控政策,固化、扩大了中国不平等的利益秩序,严重伤害了中下层,导致社会结构,还有经济结构更加畸形。新的政策的出台,当以对法律,对公民权利的敬畏,对社会负责为前提。

人类历史上,在还没有政府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社会。而当有了政府以后,社会好与坏,与政府是个什么样的政府息息相关。未来的5年、10年,建设一个好社会,某种意义上和建设一个好政府,差不多是一回事。

因为说穿了,社会的问题,其逻辑原点,还是权力、权利问题。

猜你喜欢
权力政府管理
枣前期管理再好,后期管不好,前功尽弃
不如叫《权力的儿戏》
知法犯法的政府副秘书长
依靠政府,我们才能有所作为
“这下管理创新了!等7则
政府手里有三种工具
权力的网络
人本管理在我国国企中的应用
与权力走得太近,终走向不归路
唤醒沉睡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