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天下

2013-05-30 10:48
南风窗 2013年10期
关键词:红会捐赠人博爱

@假装在纽约:

能够把你和别的人在更深的层面联系在一起的,绝不是那些可以被轻易贴上的标签。不是你们上过同一间学校,来自同一个城市或国家,有同一个星座或血型,你们就能彼此喜欢。能够维系你们的,是同样的信仰、准则与价值观。只有找到那些和你走在同一条路上的人,你,才不会感到孤独。

@朱伟:要时时警醒自己:你的观点只是一种看法,与你并存的已知或未知的观点其实有多种多样,这才交织成事物的丰富性。以此认识,你才会有好奇心,去理解他人与你的不同之处,反过来体会到自己的漏洞或悖论,才有可能扩展自己的容积,吸纳他人之能量。一己之见,能占多大空间呢?自我满足而已。

@石述思:降低对别人的要求和期望值,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和期望值,是一条找到幸福的近道。如果人人都有出色的自我管理,独立思考能力,政府乱管理的空间和借口就会消失。遗憾的是,政府一些官员训练了一大批互相比坏抱怨的人,天天盼着圣人遍地,而自己安心当孙子。

@北京厨子:反腐和监督都要走群众路线。就是用无处不在的眼睛和耳朵,才能把罪恶暴露在阳光下。但是群众路线有两种走法:一种是西方成熟的,以法人机构的媒体,经过严密的调查,并负有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发布反腐信息。还有一种走法就是发动群众,发现一个整一个。前者是民主和法制体系下。后者完全是运动方式。

@朱永新:农民转变为市民涉及住房、社会保障、教育等许多问题。曼谷在农民转变为市民方面,他们是由农民工自己选择是否当市民,如果选择,就必须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社会保险等各项基金,满8年以后可以转为市民,这样,政府也有8年的准备时间,否则连学校也来不及建。

@恒愚法师:所谓成功的人,就是能把握当下,展望未来,他们可能失败过很多次,但是他们从来不把重点放在过去的悔恨或者回忆里。他们能看清楚事情的真相,聚焦在正确的事情上,看到这件事情的真实含义。他们知道,要想改变自己的现状,不是要改变那件事情的结果,而是改变自己的心态。

@书盟:中国人是那么喜欢过团圆年,又是那么輕易地抛家舍亲;当爱国、奉献、成功被推向极致,必然是自我的丧失和温情的泯灭。当下,中国人唯一不认可的成功就是家庭的和睦和人生的平静。连教育孩子都是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我们不否定那些以拼搏奋斗为乐的成功,只是不想让孩子把权和钱当作成功的唯一标准。

@张晨初艺术空间:【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王小波自以为自己的答案经得起全球知识分子的质疑,那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所谓不理智的年代,就是伽利略低头认罪,承认地球不转的年代,也是拉瓦锡上断头台的年代;是茨威格服毒自杀的年代,也是老舍跳进太平湖的年代。知识分子的长处只会以理服人。

微话题TOPIC

红会承认8000多万善款未按指定项目使用

四川芦山地震后,中国红十字会在震后募捐中再度遭遇信任危机。而近日网上关于“重查郭美美事件”的消息也让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站在舆论前台。近日更被曝出,汶川地震,百余艺术家义拍筹款8472万元捐给红会,要求定向捐给青城山市,但该笔善款被红会用于建设“博爱家园”。事发两年后,红会公布善款去向,称虽未按指定项目使用,但与捐赠人意愿总体一致。

@胡锡进:红会承认汶川8000万善款未按指定项目使用,但用于“博爱家园”项目,与捐赠人意愿总体一致。红会表示与捐赠人沟通和对捐赠人服务都做得不够,为此致歉。以往的红会过于官僚主义,而且这种官僚主义是体制的共同问题。知耻而后勇。希望红会为新生而搏。希望体制不断在改革中更新。切莫错过时间。

@上证聪爸:所有的质疑怎是一个道歉就能了却?只有建立制度,法律监督才有效果。艺术家可以起诉吗?

@CaoPuo:道歉和保证今后改,都不应取。今日就说明8472万元善款用于“博爱家园”项目经过了何种程序,是否经过了捐赠者的同意,以及能否出示相关协议、单据等问题。当事人在救灾不能回答不是理由!

@林滤山:红会更改善款用途应“尊重捐赠人意愿”,不得剥夺捐赠人知情权。对此,红会应认真反思,并向捐赠人公开致歉,并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评,不追责,能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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