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飞
自郭美美事件以来,“黑红会”似乎成为一些网友下意识的习惯。红会呼吁捐款时,网友便会呼吁“不捐”,免得给了郭美美们;红会呼吁献血,网友也会跟着说“别献了”,免得红会借此牟利;红会查询平台一上线,网友就立马输入一些明星的名字,结果显示明星们只捐了几元或几十元,便开始嘲笑红会“干啥都不行”……类似的调侃,几乎成为网络生活的一部分了。“黑红会”,似乎正成为网友们新的“娱乐活动”,而且是屡玩不腻的那种。
不可否认,网友的说法,有些是很有道理的,但也有些不是那么有道理。“红会靠卖血一年获利三十九亿多元”这事就属于后者。其实,早在2011年,经济学家郎咸平就在微博中质疑“无偿献血有偿用血,红会从中牟利”,这在当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也引起了一场社会大讨论。今年昆山爆炸案发生后,一些网络大V同样发起了“别献血让红会牟利”的活动。而如今这些微博的质疑,与之前的怀疑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在一次次的探讨中,一些常识也逐渐明朗。一则,红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并没有足够的技术介入到血液的保管与使用中去,也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二则,“无偿献血有偿用血”看起来似乎难以接受,但《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还是需要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环节的费用;而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用血则可按相关规定免费或减免相关费用。就此来说,当前红会借无偿献血牟利的传言,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可以说,这些常识已经被强调过多次,而每一次有类似事件发生时,都会有完全一致的常识普及。遗憾的是,即便如此,此事还是在网上引起热议,成为网友们“黑红会”的理由。由此可见,舆论的自净能力还是很有限的;其分辨真假、回归常识的能力,同样是急需提高的。对公众来说,红会不是不可以“黑”,但不能随便“黑”,也不能“误伤”,这应该是最起码的底线。这样的底线,对任何人或任何机构而言,应该都是成立的。
自然,这样的说法并非帮红会开脱。作为一家慈善机构,红会的确应该经得起必要的质疑与非议,这也是其应尽的职责。只是,围观者的质疑,不应那么低级与可笑、那么没常识,而应有点技术含量,找准靶子。毕竟,放空炮、习惯性地“黑红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博弈,只会加剧红会与公众之间的情绪对立;而只有一切回归到理性的渠道,质疑是有理有据的,回应也是有板有眼的,那才是一个良性的氛围,无论对红会还是对公众而言,都会成为最终的受益者。
【原载2014年9月24日《教师报·博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