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如何破冰

2013-05-30 04:12叶竹盛
南风窗 2013年2期
关键词:南风窗财产官员

叶竹盛

近来在微博的助力下,舆论对于官员财产公开的倒逼之势越来越强烈。自“表哥”杨达才被曝有多款名表而被查落马之后,又有福建省交通厅厅长李德金和兰州市市长袁占亭等官员被曝在公开场合佩戴多款名表。从逻辑上说,被质疑的官员除了主动公开财产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自证清白的办法,这无疑也成了一种推动力。

2012年11月,中纪委组织的反腐工作专家座谈会上,官员财产公开成了与会学者热议的话题。一个月后,广东省纪委宣布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广州市南沙区、韶关市始兴县三个地方试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根据《广东省从严治党5年行动计划》,3个地区的试点将在2014年前完成,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向全省推开。这是首次由省委层面主导部署的试点计划,并且有详细的推广时间表。1月9日,广州宣布在南沙区约300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试点探索家庭财产党内申报公示工作。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如箭在弦上,势如待发。但与此同时,出于各种现实考量,这次“再出发”是否又将如此前的多次试验一样,无疾而终呢?能否为这一制度的破冰发展乃至落地扎根找到一条既能突破阻力,又能发挥实效的现实路径呢?

庞大的“腐败存量”

30多年的改革经验表明,中国的改革历程总是在阻力与压力两种力量的较量中艰难前行。就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而言,毫无疑问,来自民众质疑的压力已经逼近临界点,除不断曝出的“表哥”、“表叔”之外,媒体上也经常曝光资产惊人的官场“房哥”、“房叔”,最近甚至曝出郑州“90后”“房妹”坐拥11套房。现在的问题是理清阻力来源。

最大的现实问题是庞大的“腐败呆账”。虽然不能否认一些官员通过正当途径合法致富,但诸多官员表面清廉,落马后被查出巨额财产来源的案例显示,中国的确存在庞大的“腐败存量”。部分学者呼吁实行“有条件的部分赦免”制度,即规定官员在申报时如果将收受的贿赂匿名清退了,案发后退赃部分可以赦免。实际上各地纪委早已设立了“廉政账户”,接受官员的匿名退赃,已为潜在的问题官员在公开财产前提供了制度出路。“腐败呆账”问题如何解决,直接关系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大小。

影响改革的另一个原因来自社会的固有观念。一方面是官员的抵触心理,认为公开财产意味着个人隐私权受损,例如有人大代表曾提出,财产公开后可能引来小偷。这种观念显得有些滑稽。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表示,“与一般公民不同,官员在隐私方面理应享有相对更少的权利”。

原长沙市天心区规划局局长张力是近年来“舆论”倒逼之下主动向公众公开财产的第一人。像张力一样曾受过质疑的官员,最关心的并不是个人隐私,他在公布个人财产后曾向媒体表示,“对于这件事,给个人带来的影响微乎其微,但就怕会影响到规划部门的形象”。

他所说的“部门形象”实际上涉及民众对官员及政府部门的看法问题。张力主动公布财产后,有赞也有弹。例如有评论员发文写道,“我们凭常识就可以判断,加起来高达数百万的家产,根本不是一个官员凭借正常工资收入能够达到的。”这代表了普通民众对官员的看法。一位在发达地区工作的科级干部告诉《南风窗》记者,他的同事中,家里有多套房子的比比皆是,“主流宣传的官员形象和实际相差太大,我们树立的官员形象都是甘于清贫,且实际收入并不高”,然而,在他所任职的地区,早在10年前,就有公务员领取上万元月薪,“年终奖都是一大信封”。当时房产价值并不高,一些有投资头脑的官员,坐拥多套房子并不稀奇。

合法财产与民众预想

这位科级干部分析说,“公务员工作和收入很稳定,又没有医疗和社保的顾虑,因此敢于投入,借房产、股票增值的形势迅速致富的也不在少数”,但是“很多东西不能说”。张力对媒体公开的内容除了具体项目外,也介绍过购买房产的经历,“1993年,1.8万元一次性买下73平方米的房改房;1999年,以8.76万一次性买下73平方米的单位房;2002年,将1999年买下的单位房以14.5万元卖出,在长沙唯一星城以每平方米2800元的价格购买一套148.7平方米的房子,首付12万,贷款29万元;2003年,在八方小区以每平方米1420元的价格一次性买下188.9平方米的住房,并于2008年转到家属名下;2004年10月,在长沙同升湖白竹水乡以每平方米2380元买下总价为59万元的248平方米住房,贷款25万。”

一位在浙江工作的局级官员也向 《南风窗》记者表达了民众观念与官员财产现状之间的巨大落差可能引发的问题,“即使是合法的财产,因为与预想的差距太大,也会被认为是腐败收入,全面公开的话大家未必接受得了”。如果能像张力一样,不仅公开现有财产,而且也详细公开财产购置的细节,或许足以消除前述评论员提出的质疑。

此外,中纪委官员曾在2011年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官员公布财产在技术上也有难题,主要是目前还缺少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和信息统计体系。的确,一些官员拥有多张身份证、多个户籍乃至多本护照的事实早已不是公开的秘密,例如前述“90后”“房妹”就被查出拥有两个户口。基本的户籍身份信息都无法做到周密,遑论更为复杂的信用和统计体系。然而,近年来,规模与中国相近,但经济水平更为落后的印度和俄罗斯都相继推出了全国范围内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查阅已有试点地方的有关规定,官员违反规定不公开财产或是虚报的,处理结果一般仅限于内部批评教育或是处分,但即便是如此轻微的处罚措施也几乎没有适用过。

要公开,更要查处

《南风窗》记者询问多位在职公务员是否愿意公开自己的财产,得到的答复多是“无所谓,查就查,没什么好怕的”。以往的几个试点地区在财产公开制度上的探索不可谓不全面,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对象都有诸多探索,并且试点内的官员大多主动公开了个人财产。然而,被认为是“反腐利器”的财产公开制度却在多个试点地区都“点了哑炮”,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官员在财产公开问题上被投诉或是处理。这种“零投诉零异议”的结果显示试点实践并没有发挥实效。

财产向公众公开都无法发挥实效,就更不用说内部申报制度的有效性了。实际上中国早在1995年就实行一定级别官员内部申报财产制度。去年10月,网络曝出广州市番禺城管分局政委蔡彬共有21套房产的消息,经官方调查属实。根据广州市纪委的调查结果,蔡彬在内部申报时只填写了两套房产。

财产公开制度的真正破冰应当是发挥一定实效,对官员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上述科级官员告诉《南风窗》记者:“虽然让我公开财产没什么问题,但是这没什么用。”他所在单位试行科级以上官员内部申报制度已多年,但是“目前为止没有听过有谁被处理甚至警告的”。查阅已有试点地方的有关规定,官员违反规定不公开财产或是虚报的,处理结果一般仅限于内部批评教育或是处分,但即便是如此轻微的处罚措施也几乎没有适用过。

在世界范围内,转型时期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难免会引起一定冲击。1993年,韩国立法要求全国公务员申报财产,所有高级官员都要向社会公布财产,是次廉政风暴中,5000多名官员受到惩处。墨西哥2002年通过了 《信息公开法》,生效仅一周,全国就有约1万名公务员因没有依法公示而被停薪停职。

只有在实际威慑之下,官员才可能主动并且全面公开财产。更重要的是,只有让公众看到这一制度的实际效果,公众才可能更有动力去监督官员财产公布的情况是否属实。这是财产公开制度能否成功破冰的关键。2010年,中央发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17条规定,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对官员进行“调整工作岗位和免职”等处理。此次广东省委主导的财产公开试点也“下了重手”,规定“对个人应报告的重要事项隐瞒不报告或作虚假报告的,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先停职再作调查”。

被赋予了极高期望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本应作为反腐破冰的利器,但这一制度本身的建立也存在破冰难题。要找出财产公开制度破冰的现实路径,既要认清现实阻力,更要充分认识来自民众的压力。前述浙江局级官员告诉 《南风窗》记者,不能因为存在现实难题就不公开财产,反而更应该“加快推,让民众了解官员真实的情况,形成有利于官员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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