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孟弼
摘要:所谓特权,顾名思义,就是指超出法律和制度规定,与公平正义的要求相对立,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本质不相符的特殊权利(力)。特权行为有主体的广泛性、行为的公开性和具有一定的制度基础等特点。特权行为超出了公权力的界线,亵渎了公权力,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践踏了法规制度权威。它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也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关键词:防治;特权现象;思考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3)—07-0054-01
一、要深刻剖析特权现象产生的原因
特权现象产生的原因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权力运行看,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在没有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下,“一把手”权力不可能得到有效监督,领导绝对性地掌握着各种稀缺资源和机会,就有可能产生集权和专权的行为。
从思想认识看,肃清封建残余不彻底。邓小平曾经深刻指出:“搞特权,就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特权与封建主义的官本位、等级制等腐朽落后的意识和行为关联密切。
从体制机制看,现有法规制度不健全。尽管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行政条例对监督都作出了许多规定,但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的制度只有原则性规定,缺少具体实施措施,可操作性较弱。如针对“三公消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但如何公布、公布哪些具体事项等还没有细化。
从监管过程看,惩处特权行为不严厉。在对特权行为的监管过程中,有时有的地方人治大于法治、落实流于形式、监督处于弱势等倾向较为突出,对上级监督不了、对同级监督不力、对下级监督不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即使是到了惩处问责时,也会由于特权现象的普遍存在性而过于宽容,对行使和玩弄特权者不能真正从思想、心灵、经济、地位等方面形成震慑,导致特权现象禁而不绝。
四、要健全和落实防治特权现象的举措
解决特权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关系到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防范和遏制。
一要改革集权体制。如果说治理特权现象也需要进行顶层设计或从顶端开始的话,那这个顶层或顶端就是集权体制。党的十七大、十八大都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反特权的核心对策就是实现“三权”相对平衡,使“三权”模式能较快地落地生根,从而为有效监督权力,进而为成功治理特权现象、消除特权思想打下基础。
二要加强干部教育。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要通过加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明晰权力行使的有效边际,规范权力行使的程序,使党员干部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坚决纠正人治思想、宗法观念、等级意识等封建主义的错误观念,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抵制特权。
三要完善法规制度。制度是反腐之本。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的建设,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有效扎紧制度“篱笆”,减少制度缝隙,减少特权的生存空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各级领导的岗位职权在法定轨道上运行,让形形色色的特权行为得到根本性遏制。
四要强化监督约束。没有制约和监督,权力自身就会无限膨胀乃至变形成为私权、特权。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进一步扩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范围,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权利的使用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要加大惩戒力度。只有党的纪律组织对特权斗硬,社会才能对特权强硬,才能将一些普遍化的特权行为尽快清除,警醒和肃清社会上的特权思想。要严格执纪执法,坚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特权”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特权现象做到“零容忍”。必须要树立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权威,真正用足惩处的“尺子”、“鞭子”和“板子”,严惩特权,提高特权腐败的代价,威慑有特权思想者,打击有特权行为者。
六要建设反特权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我们要在全社会树立公平正义和人人平等的价值理念,树立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特权可耻、特权可恨、特权可悲的共识,使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无处藏身。要加强对特权思想进行文化的清剿,通过改进会风文风、禁止奢华奢靡等行动形成由外向内的“倒逼”机制,使公仆精神得到弘扬,使特权思想得到摒除,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生态,形成尚廉鄙腐的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