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的“死亡人情”

2013-05-14 13:38周明华
杂文选刊 2013年6期
关键词:硕鼠核销信用社

周明华

日前有媒体调查称,河北深州四十三人因“死亡”被核销贷款,包括健在的当地副市长魏志春和公安局副局长崔朋,另有十五人“失踪”,五十八人涉贷款额约二百五十万元。知情人称,对位高权重者,信用社主任以核销贷款送人情,而普通借款人送给信用社主任20%到30%的礼便可予以核销。

正可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副市长与副局长等位高权重者,早上还在吃鸡蛋,上午还在台上讲话,下午就“死”了。而宣布他们就地“死亡”的,不是不可一世的“阎王爷”,而是银行的一把手,大笔一挥,尔等身负的数百万元银行贷款一笔勾销。副市长、副局长们的贷款之所以能“静悄悄地死”,在于人家信用社主任大权能握紧、一手可遮天,所有的监管与制约,均形同虚设。

那么这起核销贷款事件是如何曝光的呢?原来,也有人不愿沾这份晦气,突然“被死亡”。正准备下地去干活的村民郭藏盼,3月31日得知了自己已“死亡”的消息,他感到无比吃惊。不用说,这些消息的走漏非常意外,一般情况而言,谁都想借钱不用还。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主任梁凤信说:“这个贷款核销信息是我们的内部机密文件,泄露出去是我们最大的失误。”诚如知情人所言,此类“权力核销”问题在各地并不鲜见,其中之水不知还有多深。

当然,也别把梁主任这番话看得毫无道理。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销保密制度。信用社完全可以不对外公开核销呆账的具体内容。不过,该《办法》第二十六条同时也明确规定,金融企业对已核销的呆账继续保留追索的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等继续催收。理论上是这么说,但现实中,连没有核销的贷款回收都多的是,岂能奢望对已核销的呆账继续追索?那简直是痴人说梦。换句话说,这一《办法》所规定的事项,除了表示一下追索呆账的决心之外,就是表达一种良好愿望罢了。

坊间有一种说法,“公家的钱不要白不要,要了也白要”。银行可以用“死者的尸体”去送位高权重者的人情,换回自己更大的私利,也可以为普通贷款者“销账”以收取20%到30%的高额私利。但这些被“销掉”的呆账,又将由谁来悲情买单呢?最终还是纳税人。因为银行的坏账与呆账,最后不外乎是两种解决办法,一是税收优惠,一是财政补贴。

当这些满嘴滴油的硕鼠啃吃着公家的财产时,广大纳税人的利益却被公然切割。有私人快感的是金融行业里的硕鼠,有钻心痛感的却是纳税人。并且,还有那些被贷款难所困的大量小微企业,他们的贷款路上,便会更加布满荆棘。显然,假造死亡名单核销贷款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监守自盗行为,其犯罪性质何其恶劣!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全速跟进彻查,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唯有如此,国有资产才会免受损失,纳税人的利益才能免遭盘剥。

【原载2013年4月9日《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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