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时尚杂志做的封面专题是“全球顶级雪茄品鉴”,另一份做的是“美国第一名犬诞生记”。你先挑哪份看?
如果你是女性,就别参与这个选择了。除非有男根崇拜情结,或者有曾被恶狗咬伤脚踝的伤心史。
现在请男性,尤其是30岁至40岁的男性出列!在被微博、微信和各类为客户订单自觉“减肥”而焦虑的会议肢解后的时间碎片里,你到底要看几根天价雪茄,还是来看一只冠军狗?
好的杂志都是一面好的窗子,帮你延伸目光,身未动,心已远。从这个角度而言,雪茄和狗两个题材都能起到“开窗”作用。开窗见到雪茄,如“窗含西岭千秋雪”;开窗见到名犬,如“门泊东吴万里船”。这种时刻,这种题材与杂志上投放的大牌级别如Prada、Gucci、LV所用红男绿女演绎的广告,作用雷同,概属“催梦剂”。男人虽然较女人理性,但好的催梦剂无非多些技巧和耐心,把梦催生成狡猾的流氓样,俘获你的肉体眼球和掏钱的手—都算肉吧?看到“千秋雪”,而把自己想象成口叼雪茄的西门吹雪,看到“万里船”,而把自己“意淫”成万里征战(而非遭放逐)的拿破仑。
可是,仍没办法分出人们更愿意开千秋雪的窗,还是万里船的窗啊。你说雪茄“装逼”,是生殖器自卑的男人找补心理的折射而已,那别人还会问把美国第一名犬的肉剁了,用茶油烹制一定要比中华土犬的肉更好吃吗?
也就是说,站在彼此攻讦的角度,没事开千秋雪窗的,你浪费自家煤气或空调电力是肯定的了,严重的还会冻伤了自己;而无故开万里船窗的,苍蝇蚊子进来后,你发扬不发扬人道主义的献血精神啊?定力不高的人,看到船上衣衫单薄的歌女,收拾细软跟人私奔了,家里的柴火妞会不会寻短见?
还好,真正的杂志方家,还有一个判断标准,除了“开窗子”,还能帮人“照镜子”。这其实相当好理解。光开窗看见人家歌女可泡,而不问自己的生殖器削下皮肉来还剩几两,最后还能不油尽灯枯?有明眼人或立马反驳,你这厮胡嘶!《红楼梦》里的贾瑞“精尽而亡”,正是照镜子所致,而不是开窗子受王熙凤勾引的啊!我反驳你很简单:贾瑞兄弟恰恰把照镜子当做开窗子了!如果说开窗子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以跳脱王侯有种的框框,直如胡适所倡解决问题之“大胆设想”,那么,照镜子当醒悟自己不足,以期查漏补缺,相当于胡说之“小心求证”。
在镜子照映下,顶级雪茄和名犬的易亲近度孰高孰低?
如果你被顶级雪茄勾引了欲望里的痒痒肉,但你又耗不起家资,为了跻身名流圈,而强行扛去几根A货雪茄,装那个牛B形状,难吧。但是,就算你让第一名犬唤起了你豢养宠物以亲领恩主成就感的入伙热情,又力有不逮,只能在小区里牵遛吉娃娃或杂种狗,照样会被人暗自赞许,不会被人犯以狗肉价衡量你爱心多寡的诨的。可见,同样有风险,一个输不起,一个输亦赢。两害相权取其轻,答案顿时浮现了。
时间碎片,微博微信来势汹汹,传统媒体战战兢兢,好的内容出品被视为死扛到底的底牌。时尚杂志本来以顺手牵羊、沐猴而冠为能事,多年来靠客户“造梦剂”麻醉,现在多少还有希望,黄昏时候梦醒过来,讨论点常识问题,从记忆沉船里打捞一下出发时候的“初心”,很有必要。
说到底,经济繁荣时期,时尚杂志做成奶油蛋糕,谁也不觉得有问题,因为那时的奶油蛋糕不是给嘴巴吃的,而是给眼睛吃的。但经济退潮了,客户变心了,做时尚的伙计别再飘在云端,来点烟火气息,哪怕是狗啃屎的样式,都会让读者觉得你是真切和焦虑的、迷茫的他站在一起,而不是老看见你和“亮闪闪”的美梦站在一起。你喜欢一个人也想让对方喜欢你,你涎着脸皮说:“姑娘,我今晚要挤进你的梦里。”对方若机敏,会说:“好啊,来吧,我今晚在梦里堆满狗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