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配置尽职独董

2013-04-29 19:24荘瑞豪
董事会 2013年5期
关键词:独董独立性董事

荘瑞豪

科尔尼公司全球合伙人,科尔尼公司大中华区总裁。拥有20年咨询经验

2000年,美国能源上市公司安然(Enron)舞弊案,直接导致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倒闭。美国继而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公司治理的法规,从此开始特别强调独立董事的“独立”两字。几乎全球范围内都对独立董事之“独立”加以定义和说明。国外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有点过头,以确保独立董事和企业之间没有任何瓜葛。例如,不可以是公司员工或员工亲属,独立董事所在的公司和任职的企业之间也不可以有业务往来等。

实际上这个规定有着制度层面的缺陷。大部分能够满足这些独立性要求的人士,多数将和企业所处行业没有太大关系,以至于国外的独立董事独立到对企业、行业的情况很可能不是太清楚。换句话说,虽然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但又带来一个新问题,独立董事是否有能力履行职责?按道理来说独立董事要起到对管理层监督和提醒的作用,但那些虽独立却不了解行业的独董, 估计希望他们有效发挥监督和提醒职责的可能性不高。实际上,很多企业为了满足法规的要求,钻了法规的空子,找了很多貌似独立但能力及履职有效性都比较低的独立董事。

这表明,独立董事的任命机制会影响其真实的独立性。法规在独立性的定义和要求上抓住了独立性的“形”,而独立董事的任命、上岗和考核机制决定了其有效性的“实”。如果独立董事任命机制和薪酬机制的决定权是和大股东相关,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肯定难以保证。例如,独立董事看到一些交易可能会影响到小股东的权益,有没有举报的机制?举报以后自己会不会沦为受害者?有没有一个机制可以让独立董事真正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尽职的独立董事,也要有一定的资历和经验,这很重要。资历会影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里的威信。同时,独董上任前后最好要有一系列的培训,比如在上任的第一个月就培训,由企业埋单。目前法规没有强制性要求,企业就不会主动去承担相应的费用,独董也就可能无法使自己的专业能力达到一定的水平,来有效地履行其独董的职责。

可见,独立性和能力两个都得抓。很多时候法规和机制,只抓了一头,忘记抓另一头。

如果我们去查阅的话, 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所谓最佳实践中建议该有的相关专业委员会,应该都能看到。但到最后还是有许多上市公司会出问题,除了董事会和独董们的治理意愿以及能力外,还有委员们的配置问题。比如风险委员会,对于风险委员会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可能犯的第一个错误是对其职责、定位并没有一个很清晰的描述;第二个可能犯的错误,是没有对各个委员完成委员会的使命所需要履行的工作有所描述。

应该由什么样的人来担任委员会的委员,委员的背景和能力是否起到了互补的作用?当中有重叠还是更有空白?如何有效推动委员个体和整体发挥各自的职责,完成委员会的使命?基本上很多企业会忽略这个环节。

对中国的上市公司而言,当企业要走出去时,董事会不能是一群对海外事物一窍不通的人,否则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如何有效采纳国外经验?中国上市公司应适当面全球聘请有国际经验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不要过分担心随之带来语言或文化等方面的障碍。可以是海外华人,或是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士,具体人选由企业的定位来决定。大体来说,这样做对中国上市公司会是一个“好的冲击”。毕竟换一个人进来,视角完全不一样,对董事会的价值贡献就来自于其以不一样的视角去看问题,以及一些可能是企业所需要的管理经验和方法。

对于独立董事的要求,很难说对与错,就如同鸡和鸡蛋的问题。通过什么方式找到独董,以什么机制来帮助独立董事履行其职责,这需要企业先搞清楚对独董的合理性要求是什么。如果既要求独董履职,但不赋予权利,或者尽管确保独立性,但独董很难对企业所处行业精通,这样一来,独董要么不提见解,要么提一些虚的看法,甚至是一知半解地提供决策参考,这显然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可见,要真正使独立董事发挥作用,应该从里到外都要理顺,赋予独董一个可以更好地履职的平台。法律甚至可以要求董事会赋予独立董事权利去找第三方寻求帮助。

猜你喜欢
独董独立性董事
国办: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培养幼儿独立性的有效策略
独董辞职潮涌董事会一统天下局面须改变
论董事勤勉义务的判断与归责
浅论我国非审计服务及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消除履职障碍提高独董津贴
不合格独董就得召回、禁入
兼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一视同仁吗?
考虑误差非独立性的电力系统参数辨识估计
董事对公司之赔偿责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