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防治要“重防早治”

2013-04-29 00:44王光跃
中国医药科学 2013年5期
关键词:红阳院士筛查

王光跃

2013年3月,全国“两会”政协委员驻地。虽然室外的温度让人感觉到阵阵寒意,但参加政协分组讨论的委员们的发言却非常热烈和精彩。

在分组讨论会间隙,记者就我国的肿瘤治疗与预防领域的现状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外科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王红阳教授。

应纠正肿瘤“重治轻防”现状

在谈到我国肿瘤的发病现状时,王红阳院士介绍说:“由于城市化、工业化、老龄化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职业暴露、食品污染、不良生活方式、生物学和遗传学因素的影响,全球恶性肿瘤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呈上升态势,肿瘤已成为影响人类生命健康的重要疾病。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球死于恶性肿瘤的病例约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3%。预计到2030年,将有1300万人死于癌症。而在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恶性肿瘤已经呈现年轻化发病趋势,许多肿瘤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也呈持续上升趋势。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肿瘤发病率以每年3%至5%的速度增长。2009年全国肿瘤发病率为每10万人有285.91人发病,每年新发肿瘤病例约为312万例,平均每天有8550人、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为恶性肿瘤。同时,我国乳腺癌、肺癌、结肠癌、肝癌、甲状腺癌等肿瘤的高发年龄段均在提前,呈年轻化发病趋势。 2009年,全国肿瘤死亡率为每10万人有180.54人,每年因恶性肿瘤死亡的病例高达270万例。国人因肿瘤死亡的几率是13%,即每7到8名肿瘤患者中,就有1人因癌症死亡。肿瘤患者平均5年存活率仅为20%至30%。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让老百姓谈癌色变,也时常让医护人员束手无策。在消耗了大量卫生资源的情况下,恶性肿瘤不仅难以治愈,还使许多民众‘因病返贫,肿瘤的防控形势极不乐观。”

王红阳院士接着说:“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十分关注大众健康,重视肿瘤研究和治疗,提出防控战略计划,并有逐步增长的资金投入。值得注意的是:在肿瘤的终末期治疗上,我国消耗的卫生资源大大超过肿瘤的预防和预测,而在肿瘤流行病学调查、发病基线确定和预防肿瘤的科普教育上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而且,我国各类肿瘤发病数据的报告也时常有不统一、不准确的现象,国外机构和同行多有质疑。近年来,‘降低肿瘤发病率、病死率必须注重肿瘤的预防和早诊的观点渐被认同,但是如何纠正‘重治轻防,有效推进肿瘤预防,使之成为国民的自觉行动却仍然是极具挑战性的问题。”

王红阳院士接着谈到了我国在肿瘤普查方面所开展的工作:“2008年,在中央财政支持下,我国开展了一项针对53万适龄女性的乳腺癌普查。结果显示,通过普查检出的乳腺癌患者中,早期患者的比例达40.5%,但在同时期医院门诊诊断的乳腺癌患者中,早期肿瘤的检出比例仅为17%。防癌普查和筛查明显提高了早期乳腺癌检出比例,治愈率和生存期随之大大提高。但是,由于经费和技术所限,其他多种恶性肿瘤高危人群的大规模筛查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也没有相应的队列研究。一份调查表明,同是肝癌多发高发的日本,其诊断筛查出的早期肝癌超过60%,5年生存率大于43%;而我国治疗肝癌的主要单位早诊肝癌仅占21.2%,5年生存率自然也大大低于日本。着眼于我国肿瘤高发的实际情况、社会需求和经济效益,开展肿瘤的全民预防和早期筛查显然是控制肿瘤的经济而有效的途径,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五项建议防控肿瘤

基于上述情况,王红阳院士针对我国肿瘤的发病状况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五条建设性的构想。

王红阳院士认为,首先要“坚持预防为主,增加政府投入”。因为重视肿瘤流行病学研究和重要的基线调查癌情监测是防治工作的基础,是制定规划、评估防治措施与效果、引领科研方向的重要依据,既造福于当代人,也惠及子孙后代,必须予以加强。目前这项工作在我国还相当薄弱,存在着机构不健全、经费不稳定和人员素质低等诸多问题。由于肿瘤流行病学和队列研究缺少有效的顶层设计,缺少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和训练有素的稳定研究队伍,我国正规和(或)不正规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常不准确,发病率和病死率多以登记数据推算,大量未登记病例遗漏;生存期的随访调查往往漏算失访的患者,造成来自不同人群的数据或不同单位报告的数据误差很大;某些地区利益也影响真实数据的获得与发布……因此,单纯完成基线调查一项,就要求政府既有稳定的专门资金投入,又要有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并制定制度法规,以保证监测能不间断地顺利实施。从整个肿瘤流行病学的研究看,必须加强政府专项投入,才能尽快赶上国际现有的水平。

其次,要“重视高危人群筛查,提高预测、早诊水平”。王红阳院士认为,肿瘤二级预防的目的是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防患于疾病初始。对高风险人群应进行队列、社区、高发现场的定期监测和篩查,提高肿瘤的早诊率。只有早期预测、监测,才能早期预防、阻断;只有早期发现,才能彻底治愈。加拿大就专门设立了“国家癌症筛查项目咨询委员会”,并在全国构建癌症筛查的研究和评估网络,定期出版监测报告,积极推进了肿瘤二级预防工作。因此,建议我国也应加强肿瘤的咨询和预测,整合相关研究机构和临床医院,制定适于我国的标准、规范的常见恶性肿瘤筛查方案,共同推进常见肿瘤的早期诊断和高危人群筛查工作。同时,还应改革公共卫生政策,加大医疗保障体制对高危人群的覆盖面,使更多的高危人群能够方便、免费或低价地进行肿瘤筛查。

第三,要“快速发展适于监测、早诊的新技术,并加强其转化应用”。就这方面的问题,王红阳院士阐述说,在我国推进创新研究,加大科研投入的新形势下,各科研院所前期已发现和筛出一系列具有应用潜能的肿瘤检测标志物和新技术。国家相关部委应积极创造条件,开辟绿色通道,精简中间步骤,加快审批进程,使方便、有效的新方法,不要长期滞留在实验室、或耽搁在利益的谈判桌上,尽快推向产业化和推广应用。

第四,要“建立居民保健档案,推进信息化管理”。王红阳院士进一步解析说,目前国内肿瘤发病与死亡登记报告大都基于大医院,再用其他渠道数据加以补充更正。随着社区建设的日臻完善和城镇化进程,建议在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肿瘤病因调查和登记报告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形成稳定的大队列,并为居民建立体检保健档案和电子病历,逐步使肿瘤流行癌学调查数据、发病率和死亡率的数据更加准确详实,实现实时动态的全国联网监测与报告体系。

最后,还要“加强科普宣传,推动全民肿瘤防控”。王红阳院士认为,肿瘤防治研究机构在肿瘤防控知识的社会普及、政策的规划和建议、措施的组织运行和指导监督,以及管理协调等方面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美国癌症学会1980年就出版了《癌症早期发现指南》,近年来不断加以修订和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力图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早期发现对降低肿瘤死亡率的作用。我国在肿瘤预防上的工作发展很不平衡,部分肿瘤防治机构因为多种原因并没有完成所在地的癌症筛查、评估和监测工作,更没有切实开展全社会防控肿瘤的科普宣传。王红阳院士表示,科普宣传应该是全社会的任务,建议政府部门在建立、健全全国肿瘤防治研究的职能管理体系的同时,强调国家和地方的癌症中心、科研院所、医学院校共同承担科普宣传任务,使广大民众懂得肿瘤可以预防,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保护生态环境,与医护人员共同应对肿瘤的挑战。

科研人员对科研基金要有3%的自主权

王红阳院士在科学研究领域是一位“老兵”了。她不仅仅是一个科学家,还是一个科研工作的管理者,且兼任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部主任,因此,她对我国科研基金管理方面,有诸多的经验之谈和感慨。

在谈到我国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时,王红阳院士说:“我国在基金管理方面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经费到位的时间比较晚。比如说3年的项目,资金拨到基金项目承担人账户的时间,往往是第二年的下半年了,但项目进度往往要从第一年的批准时间开始计算。所以,项目研究者真正用于科学研究的时间往往只有1年或1年半的时间;更有甚者,经费还没有拨付到位,就接到通知要进行中期检查了,这样容易导致一些不好的现象的发生。当然,真正的科学家不能以资金不到位就造假,但是,由于科研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科学家的研究工作就会出现极大的困难,甚至导致资金挪用和被迫变更账目等问题。

那么,项目资金还没有到位,科学实验研究还得如期进行,钱从哪里来呢?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办法:一是自己先垫付,二是从别的项目资金中挪用。但无论哪种方法,都要面临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的资金的‘复原问题。在‘复原的过程中,就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是应该坚决杜绝的。要想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就要请相关部门及时将科研经费拨付到位;而且,科研项目研发开始的时间,应该为资金到位的时间,而不应该是项目批准的时间。”

那么,在上述情况下,科研人员究竟应该如何对待科研项目预算问题?王红阳院士认为:“对待科学研究的预算,不能像对待建筑工程预算那样去执行。任何科研项目要有计划、有预算,这是正确的。但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要考虑到物价的变更等问题。科学是往前发展的,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以前没有公布的一些研究成果,现在公布了;或者科研人员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有新的发现,都会导致科研预算的不确定性。但是,科学研究的预算,特别是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预算,不可能像建筑工程计算水泥、钢筋那样那样精确。如果是那样,就是一项精确的实施过程,而不是创新性研究的过程了,这在客观上是做不到的。但是,在目前我国基金项目的管理中,一直是这样要求的。

比如说,对于一些创新性的研究项目,今天怎么可能预测到4年后的实验进度、研究程度、试剂的用量、实验材料的消耗情况等问题呢?所以,从实际情况的角度来说,应该允许科研人员对科研基金有一定的自主权和机动性。如果一点也不允许科研項目超出预算支出,这也是不科学的。所以,我强调:科研项目应该进行预算,但是这种预算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应该留有一定比例的可变更性。当然,这种‘机动性不是‘随意性,更不是‘无限度的,应该有一定的比例去调控;这更符合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我认为给科研人员项目资金的3%的机动资金额度,还是相对可行的,但在管理方面要严格审核,要有事前申报和事后审计等程序。”

同时,王红阳院士还认为:“如果科研人员在研究过程中需要对研究方向做一定的调整,应该也是允许的。但对于重大调整却不能轻易允许。比如对于基金委的一些项目,每个项目都要经过几批专家的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研究的方向、技术路线,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等;假如科研项目变更较大,就要对项目进行再次审核。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科研工作、尤其是创新性的科研工作健康发展……”

简短的采访结束了,王红阳委员又匆匆走入了会场,与其他全国政协委员继续讨论并履行神圣职责去了。看着她的背影,记者默默祝愿这位硕果累累的女科学家上述建议,能够早一天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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