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真
[摘 要]巴勒斯坦妇女运动植根于追求独立的民族运动,然而,妇女只关心民族问题,忽视和逃避社会问题。虽然巴勒斯坦妇女运动应民族运动的发展而产生和壮大,但是妇女权利状况的改善并不明显。在20世纪不同阶段的民族运动中,巴勒斯坦妇女的角色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关键词]巴勒斯坦;民族运动;妇女;角色;权利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5 — 0062 — 02
长期以来,巴勒斯坦女的社会地位非常低,随着19世纪后期西方文化的介入,逐渐推动了巴勒斯坦妇女解放。进入20世纪,她们依靠慈善组织逐渐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妇女运动逐渐有了起色,其地位也逐渐得到提高。
一、英国统治时期巴勒斯坦妇女的角色
1903年,巴勒斯坦信仰基督教、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妇女成为第一批妇女联合会的核心。这些联合会并没有专门的计划方案也没有指导中心,她们在家庭、学校和教堂举行活动和召开会议,活动局限于慈善服务。一战后,随着奥斯曼帝国的解体,巴勒斯坦受英国委托管理。巴勒斯坦人为寻求独立掀起了民族运动,并在这个过程中催生了妇女运动。
在英国统治时期,巴勒斯坦妇女运动的目标、形式和发展主要受两个因素的制约。第一,因为处于英国殖民统治下,所以妇女运动仅着眼于结束占领,这和独立国家的妇女运动为争取自由不同。第二,由于能够接触到慈善组织的都是社会地位较高家庭的女性,因此妇女运动的成员和领导主要由城市中的高地位妇女组成。她们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开展行动的性质,即慈善的、无条件的。
在这期间,妇女同男性一起参加活动反对将土地卖给犹太人,反对犹太人移民到巴勒斯坦,同时她们还参加起义。1929年8月,阿犹双方在耶路撒冷哭墙附近发生激烈的流血冲突。就在这次事件后,阿拉伯妇女委员会成立。第一次会议在耶路撒冷举行,由阿拉伯执行委员会负责人穆萨·卡齐姆·侯赛尼的妻子主持。这次会议有200多名女性参加,大部分是政治领导或是显著人物的妻子、亲戚及富裕的妇女,会议的决议包括对贝尔福宣言和犹太移民的反对等。值得一提的是,会议结束后,她们在耶路撒冷开车经过英国领事馆时停下来,一个妇女代表一边摘掉头巾,一边说“为了保护家园,我们必须摘掉头巾”。
这次阿拉伯妇女会议形成了妇女活动的框架,促进了其成员思想意识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是,由于性别隔离的根深蒂固,女性仍然不能参与已存的政党。妇女始终不能与男性平等、共同参与起义。
二、五次中东战争期间及20世纪后期巴勒斯坦妇女的角色
1950年西岸正式并入约旦,巴勒斯坦妇女在约旦开展民族运动,成为地下组织的成员。不过,这些组织都没有关注过妇女的自由和解放。这些女性成员主要是学生、受教育的女性和男性成员的亲戚。她们有着自己的组织,但活动限于服务性的、非实质性的事务中,如文案工作、签署请愿书等。同一时期,加沙地带的妇女地位与在约旦统治期间相似,在埃及军事管理下,妇女成为难民营生活的支柱,一部分参加政治党派,另一部分参加慈善组织在难民营提供的与政治无关的活动。1959年法塔赫成立,随后巴勒斯坦妇女联合会在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基础上成立,总部设在东耶路撒冷,并在西岸建立分部。它仍然是慈善组织的延续,口号是“为妇女提供服务”,但不解决社会问题。只有少数女性领导者能够参与到与男性共事的活动中。但是,由于长年的冲突和战争造成大批成年男性士兵死亡,组织的领导权力出现真空,妇女不得不把男人的工作接管过来。〔1〕p199由此,女性干部数量逐步增多,但这些都是暂时的。
1967年六日战争爆发,以色列占西岸、加沙地带、西奈半岛以及戈兰高地,20万巴勒斯坦人成为难民,大部分被占领区的妇女进入劳动市场,承担着非技术性的、低收入的工作。占领初期,以色列忽视巴勒斯坦女性参与起义的可能性,监狱里僅有几名女性。到了1968年,监狱里有100名女性,她们的“罪因”有的是联系阿拉伯突击队员、有的是隐藏武器、有的是参与煽动等。
1970到1971年约旦军队与巴解组织爆发内战,巴勒斯坦游击队遭血洗。失败后,巴勒斯坦民族阵线在国家指导委员会下鼓励各地兴起自愿性的抵抗工作。被占领地区的女性第一次和男性共同工作,在第四次中东战争中女性开始参与武装斗争和劫机行动,她们作为弱势群体的观念开始被打破。
1975到1976年,一些学生组织比如巴勒斯坦学生联盟,中学学生委员会,中学学生联盟的建立使女性有参与更多革命运动的机会。但是,这些是零星的、临时的,她们的工作仍基本集中于民族事务上。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中期,成立了9所大学和社会大学,其中女学生的比例占全部学生的35-55%。〔2〕p192此外,这一时期大城市的妇女运动领导者并没有充分发动和影响农村和难民营的女性,她们之间唯一的联系是提供资金或实物的帮助。
在1978年国际妇女节这一天,妇女工作委员会成立。由于当时的慈善组织想保持自身的地位和权力,不愿与政治活动有染,所以,委员会的领导由被慈善组织放弃的妇女担任。没过多久,委员会一分为三,成员的参与有很大的灵活性,与过去限制中层女性参与活动的情况大不相同。这些组织的首要目标是政治上的,议程上都有“解放巴勒斯坦妇女”的口号,还有一些号召女性的解放,包括希望与男性有一样的工作,一样的工资,以及对职业女性各种形式的社会保护。这些妇女组织的运行方式与慈善组织并没有什么不同,都建立护理、培训和文学中心、讲习所等,其中最大的不同在于领导者的意识不同。在后者,通过共同决策、投票决议、举行选举、共同决定议程等来加强妇女的自信心,而且让所有妇女无论是难民营的还是农村的都有机会参与进来,然而被组织起来的妇女数量仍然很低,不到人口的3%。
1987年12月,被占领土爆发反抗以色列占领的第一次大起义。无论年龄大小、社会地位高低的女性都参与起义,她们扔石头、设路障、在各处升巴勒斯坦旗帜等,表现的暴力性很强,敢于与军人抗衡。起义标语上由原来对年轻男人的号召,改为特别加上对女人的号召。1988年3月,在统一国家起义领导委员会协助下,各个妇女组织都有了如何参与运动的明确章程,她们积极参与示威、游行和静坐。当时,由妇女组织和慈善组织发表的第一个着眼于女性的小册子名为“在被占领地区的巴勒斯坦妇女”公布,主要内容是动员更多的成员参与到活动中,让她们抵制以色列产品,实现自给自足。在城市里,妇女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尽可能多的妇女参加民族解放运动。所以,这些委员会被统一国家起义领导的组织者束缚。在难民营里,委员会执行统一国家起义领导委员会的指令比城市的要少,她们在妇女很少出现的地方,如咖啡店、清真寺开会,所以她们参与起义的方式是少数的、间接的。
1988年,妇女委员会在因提法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没能抓住改善妇女地位的机遇。它们的首要目标是扩大组织成员。妇女在委员会的角色是过去负责教学和提供生活服务的一种延伸,在参与政治决议时仍然受到社会性别的限制。1989年,妇女委员会联合组建高级妇女理事会,开始从民族运动到女权和民族运动过渡,逐渐把性别话语引入到民族运动中。
三、20世纪巴勒斯坦妇女的角色及其限制
纵观整个20世纪,巴勒斯坦妇女在民族运动中的角色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慈善组织、学生组织到政治组织。20世纪70年代前,高层妇女通过慈善组织等形式参与民族独立战争,但仍不能参加真正的斗争。70年代开始,女性与男性一同参与反抗斗争,主要形式是参与学生组织的活动。80年代,妇女在巴勒斯坦抵抗运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一些妇女领袖号召所有女性参与战争,但仍没有上升到提高女性社会地位的高度。从慈善组织到政治组织,从少数到多数,妇女在民族运动中的角色和作用逐渐得到提高。
第二,随着妇女角色的变化,理想的女性形象也逐渐变化。从最初女性运动中的“贵妇人”,到20世纪60年代巴勒斯坦抵抗运动中的“男人的姐妹”,到20世纪70年代成为“殉难者的母亲”、“男人的工厂”。〔3〕p199起初,妇女只从生育方面为社会贡献,后来形象越来越积极,这与女性的斗争是分不开的。她们由被动的承受者变成了主动的革命者。
第三,因提法达具有里程碑的作用。在因提法达之前,妇女参加的组织和活动是零星的、偶然的,完全依赖于民族事务的。妇女地位或权利问题几乎不予考虑,妇女运动总如昙花一现。因提法达开启了巴勒斯坦妇女在政治中的新角色,促进了女性团结,使不同身份的女性都能够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有效促进女性整体政治地位的提高。她们不再藏在面纱后,而是不害羞地向占领者报复;她们不再回避和隐藏,而是勇敢面对。因提法达的大范围和持久性,以及高层领导人由于被监禁出现的权力真空,促使女性能够参与到较高级的政治权力中。她们不仅繁衍巴勒斯坦人口和文化,而且还积极参与街头起义,成为起义的发动者,同时间接鼓励了男性战士。
虽然20世纪以来巴勒斯坦妇女运动逐渐得到发展,但是妇女仍然受到不少的限制。第一,巴勒斯坦妇女运动植根于民族运动,妇女只关心民族问题而忽视和逃避了社会问题尤其是自身发展的问题。从一开始妇女就是被民族运动定型的,她们始终将自身的解放与民族事务相联。在民族运动的过程中,她们组织参与社会运动,并期待民族独立后就会自动、合法地获得她们的权利。她们仅默默参与民族解放,所以一直没能获得真正的妇女权利。此外,所有政治组织始终没有产生一部正式规定妇女作用的章程,这会威胁已经获得的少数权利,并且限制她们日后发挥作用。
第二,虽然因提法达标志着巴勒斯坦妇女在政治行动中新角色时代的到来,但是并不意味着她们社会地位本质性的改变。在巴勒斯坦,民族运动缺乏社会批判,再加上传统以及宗教对妇女的束缚,妇女社会地位的改善、合法权利的获得显得遥遥无期。如果社会意识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那么仅仅通过制定法律是不能完全改变妇女地位的。巴勒斯坦妇女的命运不仅由与以色列的斗争决定,而且也与内部争取一个多元民主的社會相关。所以,巴勒斯坦独立后,妇女不仅要着力建立规定妇女地位的法律框架和机制,而且也必须积极回应伊斯兰话语,才能够摆脱由宗法和男权等级决定的妇女地位,使她们不再仅仅因为是生孩子的群体以及性别等级而存在。这极需女性运动的领导者制定出关于妇女运动和权利的章程,并将它在社会中传播,让所有妇女在为民族独立而奋斗的时候也能够解放自己,获得应有的权利。
〔参 考 文 献〕
〔1〕陈健民.当代中东〔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99.
〔2〕IlanPappé.The Israel/Palestine question: a reader〔M〕.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7:192.
〔3〕IlanPappé.The Israel/Palestine question: a reader〔M〕.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7:199.
〔责任编辑:陈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