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艳
[摘 要]国际正义的实现面临双重困境:人性困境与公正困境。传统研究认为权力是造成这些困境的根本原因,将其视为一个需要被克服的负面因素,这并不能真正导向正义。为突破国际正义困境,国际社会需要改变传统思维,鼓励大国积极利用权力去创造国际正义;同时,在大国的相互妥协下改良不公正的国际制度,并通过国家之间的持续对话,创造出适合国际正义生存的国际环境。
[关键词]国际正义;困境;国际制度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5 — 0066 — 02
如何建立一个正义的国际社会,一直以来是有良知的国际政治思想家追求的目标,但目前关于国际正义的研究在学理上并不清晰,在现实中也几无效果。本文试图通过回顾西方国际正义研究的历程来探讨当今国际正义研究的歧路和困境,并指出实现国际正义的途径。
一、国际正义的理论探索
一个正义的国际社会意味着双重目标的实现:和平与公正。20世纪70年代之前,几乎所有国际正义研究的目的都是为了消除战争、实现和平。但自冷战后期以来,公正开始逐渐成为国际正义研究的主题。
理想主义学派:理想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中的每一点都围绕如何缓解国际冲突、逐步达成和平而展开。其关于国联的机制设计表明,战争是一种非理性行为,但只要通过恢复理性,让国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之后就不会走向战争。另一位理想主义者齐默恩解决人类战争困境的公式是:提高人民的教育水平,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公众舆论压力,由此培育一种热爱和平的国际主义精神,以此避免国际战争。〔1〕可以看出,理想主义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希望通过人性的完善来实现国际和平。
英国学派:英国学派主要从秩序与正义的关系、正义战争、人权等角度来分析国际正义。认为秩序与正义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秩序可以促进正义,带来秩序的稳定。此外,该学派还探讨了人权和国际干预的问题,主张民主国家在合法的情况下具有干涉其他国家的权利。但英国学派在分析国际正义问题时有些误入歧途:首先,推广人权和国际干涉并不能真正实现国际正义,充其量在有限的地区实现强制的和平;其次,英国学派并没有分析全球性的不公正秩序,而只是思考如何改变其他国家的政权性质。
后现代主义:在后现代主义国际关系研究者看来,人类世界应该是一个激活了差异的世界,一个允许任何边缘声音说话的世界。因此,要实现世界正义,人们就必须去仔细倾听生活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历史环境中的人对危险和机会的体验。他们还十分重视可能性,认为,“给予可能性和可能的世界某种承认,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正义行动。”同时还指出,对正义世界的追求必须植根于对多样性、同一性和可能性的同等尊重。但是,这种国际正义观的问题在于,在如此众多的可能性中,到底选择何种可能的世界?
国际伦理派:国际伦理派产生于冷战后,他们除了讨论人权与国际主义干预、民主和平论和国际责任论外,还具体分析了基督教正义战争、核战争、民族主义、失败国家等问题。他们认为,对这些几乎全部存在于非西方社会的具体问题的解决将会迎来一个正义的国际社会。但他们最大的问题在于,总是将不正义的矛头指向第三世界国家,认为西方民主国家是实现国际正义的积极力量,而第三世界国家则阻碍了国际正义的实现。他们没有看到,正是西方的强权导致了所有不公正的国际制度,使得西方社会的任何一种道德说教都不可避免地失去说服力。
二、实现国际正义面临的困境
从西方探索国际正义的历程可以发现,国际正义始终面临着两个困境:人性困境与公正困境。
1.人性困境。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国际关系研究中,研究者们往往会陷入相应的人性困境。这个困境表现为:人们期待和平,但人类的自私、国家的自私以及国家的权欲却导致国际社会不断地战争。无论人们作出怎样的努力,“人性本恶”都决定了世界必将充满冲突和战争。理想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曼·安吉尔一直寄希望于大众的觉醒,认为只有当大众觉醒了,公共舆论才可以牵制国家的外交政策,但他同时也承认,“大众觉醒带来的也许并不是训练有素的智慧,而是一些被煽动的互相对立的情绪”。〔2〕从理想主义者上述矛盾的思想中可以看出,国际正义的困境深深扎根于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中,扎根于人性的最深处。其实,人性的问题不只是困惑理想主义者,也困惑所有其他的国际政治思想家。比如新现实主义者华尔兹也始终无法摆脱人性的纠缠,他坚定不移地认为国际合作中各方考虑的只是相对收益,因此所有的国际合作都是暂时性的、权益性的。进攻性现实主义者米尔斯·海默认为人性不可能改变,国家始终会在争权夺利中不断冲突。建构主义者温特也始终对国家之间的友谊持怀疑态度,他认为,对国家来说,利己主义的吸引力更大。从温特的种种怀疑可以看出,他的怀疑其实都源于对人性深深的不信任。
2.公正困境。自冷战中期以后,大国关系有了明显改善。战争阴影的消褪使人性困境失去了部分研究价值,学术研究的兴趣开始转向“如何使国际社会更加公正、稳定”。自此,国际正义研究开始陷入另一种困境,即国际社会的公正困境。后现代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唯一从“公正”的角度来分析国际正义的理论流派。他们认为,世界上各种行为体尤其是被边缘化、被歧视的政治行为体的政治利益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他们正确地发现了当今世界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但它同样面临着困境,即如何对一个充满差异的国际社会进行公正的安排。他们指出了多元世界的共存,但并没有指明怎样才能共存,怎样才能实现公正的秩序。后现代主义的批评者乔治·克劳德和马丁·格雷费斯质疑,“大多数后现代主义者都为那些被压制的弱小身份说话,然而,为什么那些被激活的身份就不应该包括种族主义者或帝国主义者呢?典型的回答是,因为它们是压制差异的身份而不应该得到鼓励,但是那样的话,就不是所有的身份都得到了公平的对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悲观地将后现代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视为“人类思想史上最大的死胡同之一”〔3〕。当然,将此断然视为思想死胡同显得比较草率。它只是一个国际社会必须经历的困境,一个激活差异之后必须面对的多元主义困境。
三、实现国际正义的途径
如何才能让国家克服人性的脆弱,按照道德的法则行事呢?如何在和平的环境下,使国际安排更趋于公正呢?从国际现实来看,国际正义的实现与以下三个因素息息相关。
1.大国权力的创造性
正义的实现,从某种程度上说,都受制于某种力量的驱使。这种力量并不是指像武力一样的外部物质力量,而是一种无形的内在精神监督。这说明,正义的实现依赖于一种监督性力量,缺乏了这种力量,正义就很容易变成空洞的口号。同时也使我们认识到,正义与权力具有很强的关联性,正义的实现绝不能忽视权力的积极效应。就国际社会而言,实现国际正义的强制力主要来自于大国,包括大国之间的互相监督和大国对整个国际社会的监督。理想主义者一般认为,民众、国际舆论、国际法庭等同样可以发挥监督的作用,但事实证明,由于它们不具备任何权力手段和惩罚措施,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要想解决实际问题,仍然需要依靠掌握权力的大国。大国监督的“成功”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需要具备公正的国际监督机制,二是大国本身追求国际公正。西方政治思想家将阻碍国际正义实现的矛头首先对准小国和非西方国家,认为只有改造小国和非西方国家才可能实现国际正义,这实际上是一个误区。虽然目前来说,国际社会还缺乏一套可操作性强且行之有效的国际监督机制,但只要大国愿意正视目前这种不公正的国际制度,并愿意反思自身行为所带来的不公正,愿意利用所具备的权力来创造国际正义,那么国际正义其实是可以实现的。
2.国际制度的公正性
罗尔斯指出,正义的原则只有在一个正义的环境中才有可能确立。〔4〕这说明,国际正义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国际环境的,什么样的具体环境将决定什么样的正义会得到传播和接受。因此,正义始终是在具体的环境中进化而成,要想实现人们期望中的正义社会,就需要达到实现那种正义的环境条件。这里的“国际环境”主要指的是国际制度环境,当前国际制度环境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不公正”。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算是公正的国际制度呢?罗尔斯早期提出的“以制度设计实现社会正义”的思路,对于实现国际正义具有较大的借鉴价值。尽管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主要涉及的是国内制度的问题,但国际制度也具有相似的约束功能,国际社会成员对国际制度的公正期望与国内公民对国内制度的公正期望是一致的。从现实来看,绝大多数国家最为关心的仍然是存在于世界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中的各种不公正的制度和机制。因此,通过改善制度环境来实现国际正义是可行的。只有公正的国际制度才能塑造公正的国际环境;只有在公正的国际环境中,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才会信任国际制度和国际组织,才会信任国际社会中的大国;只有国际环境充满信任,国际正义才可能真正实现。
3.妥協与对话的必要性
要想实现国际社会的正义,多元的行为体必须达成妥协。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着各种层出不穷的新问题,针对每一个新问题,都要求一种公正的安排,国际社会成员为此不断地谈判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然而对利益的追逐又决定了冲突的必然存在,问题的关键主要在于各成员如何在彼此冲突的利益中寻求妥协,寻找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可以这样说,妥协是实现正义的第一步,没有妥协就不可能有正义。那么妥协如何产生呢?从近代历史来看,国际社会通过妥协达成协议的现象并不少见,但几乎所有妥协都是在武力的胁迫下实现的,这只能算是一种消极妥协。在社会学家埃利亚斯看来,积极的妥协是可以发生的,它表现为一种自我的情感控制。自我控制有助于国家减弱自身的利己身份,帮助创建国际社会的集体身份。当然,妥协与自我控制都不是目的,真正的目标是通过对话达成一致。国际社会中存在着形形色色的政治行为体和形形色色的文化价值观,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中,各种文明和政治行为体就需要通过对话增进了解,减少误解,降低相对主义困境,把观点的分歧控制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不管国际共识是否能够达成,或者达成到何种程度,对话始终是国际社会走向正义的关键一步。因为对话表明各方愿意放弃战争,对话表明了妥协的可能性。只要对话存在,正义的希望就永不破灭。
〔参 考 文 献〕
〔1〕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43-44.
〔2〕 Normal Angell, the Great Illusion, Basingstoke: Van
Rees Press, 1933:226.
〔3〕 Darry S. L. Jarvis,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the
“Third Debate”: Postmodernism and its Critics, London: Praeger Publisher, 2002:137.
〔4〕高兆明.伦理学理论与方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374.
〔责任编辑:陈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