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琵琶教学中对学生情感与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

2013-04-29 05:36龚燕
家教世界·下半月 2013年5期
关键词:审美能力情感

龚燕

摘 要: 音乐是一种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音乐的审美体验是一种情感体验,这种体验又不同于生理快感和认识性、功利性的情感体验。因而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在音乐教学中牢牢地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会有效地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使其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享受到音乐的美感。因此,在琵琶教学中注重情感的陶冶,应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

关键词: 琵琶教学;情感;审美能力

《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在音乐教学中要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放在首位突出情感体验。”由此可见,音乐是最善于表现人们的情感,并能引起情感共鸣的教育艺术形式。在新一轮音乐课程改革中,作为音乐教师,应当立足于学生的学习方式的改革,通过新的设计思路,全程渗透“以审美为核心”的教学理念,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才能真正寓美育于音乐教学中。

一、教师要善于在琵琶教学中引导学生去审美感知和体验情感

罗丹曾说过:“艺术就是感情。”音乐艺术不是像文学作品那样直接叙述事件,也不是像美术那样直接描绘生活,它是用悦耳动听的音响以及精致巧妙的音乐形式即特有的声音语言叙说并作用于人的情感,所运用的声音是有组织的乐音系列,必须依靠听觉来感知。它通过作品的艺术形象及学生的审美活动来感染与教育学生,只有在丰富的情感体验的基础上,以情带声,以声传情,才能声情并茂,以情感人。

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以情感人,以美育人。学生是审美的主体,教师的音乐活动是学生的审美对象。音乐活动的审美过程,正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优秀的音乐作品是作者凝情于笔,注情于音的结晶,经过专业人员的二度创作,较好地诠释了作品的思想内涵,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学生的听赏及领悟是三度创作,在从“二度创作”到“三度创作”的审美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即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理性分析为引导的多种心理因素,由导入情感到体验情感,产生美的联想与想象。教师要抓住音乐的特点,善于从心理学和教育学提供的规律中发现、寻找和研究音乐教育的特殊原理和规律,通过体验感受、直观感知、兴趣诱发、自然渗透、启发讨论听唱比较等方法,形成艺术审美施教力。同时,教师应把握好“情”,以自己的情去牵动和激发学生的情。神态、语言、动作、指挥、范唱等都要传达情感的信息,给学生以美的感受和启发。当教师走下讲台,穿行于学生之间,并随着歌曲情感的表达,辅之以得体的动作与学生交流互动,学生会感到特别亲切。教师的表现力直接影响着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对歌曲中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等音乐要素作出准确的心理反应,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更能激起学生的情感体验,有利于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这实际就是老师与学生的情感交流活动。因此,教师首先要有饱满的热情,按乐曲所要求表达的感情和风格特点准确地范唱,力足于以情感人,使学生在学习时对乐曲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艺术形象,以引发学生的兴趣。只有老师动之以情,才能培养学生的审美兴趣。

歌德说过:“成功的艺术处理的最高成就就是美。”对音乐的处理,就是对音乐情感和演唱(奏)技巧的处理,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歌曲,各有不同的体裁、不同的调式和不同的曲式风格,各类歌曲都蕴含着特有的激情。可见,歌曲的体裁总是与某种情感相联系的;歌曲的结构,大至整个歌曲,小到短句,都蕴涵着音乐`的内容与美感,歌曲的调式、凋性在色彩上给人以明暗不同的感觉,给人的情绪的影响也就不同;和声具有渲染色彩的作用,能形成明暗、疏密、浓淡不同的音响效果,进而表现其特有的音乐情绪。在表现活动中,教师与学生的共同任务,就是要对作品作仔细的琢磨与研究,以尽可能完满的歌声展现出它的全貌。这就需要教师认真探究音乐作品所表现的真情,悉心指导,并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使情感得到深化,才能达到以情感人,以美育人的目的。不仅如此,审美能力的培养又在于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的实践活动,从中感知音乐所表现的情绪,并产生心灵上的共鸣,以欲立刻体验为快,产生愉悦情感。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美存在于生活之中;而对于美的发现,则要靠人们对它的理解和认识。”高尔基也说:“美,是人自己从它的灵魂深处创造出来的。”强烈的审美情感,使学生的感知过程和体验过程紧密结合,水乳交融,加深了他们对美的形象的认识和理解,这种审美认识、审美愉悦使学生的身心获得更多的情感体验,学生的精神得到充实事业得到拓展、情感得到升华。创造性教学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学生发挥想象力,发掘创造性思维潜能,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升华情感。因此在琵琶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让学生在理解音乐内涵的基础上进入到角色意境中通过自制节奏乐器,探索、发现、体验音乐的节奏、速度、力度、段落情绪等;通过即兴动作表现歌、乐曲,重在引导学生理解其内容,表现其感情;通过即兴表演,或对主题哼唱,发展旋律、或为作品创编伴奏或即兴演奏,引导学生在音响流动的同时,在自己创造的音响中亲身体验与感受其形式美、内容美,进而在知识的应用、拓宽和延伸过程中延伸情感,达到创造美,最终让学生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进入审美想象的圣境.

二、教师要善于在琵琶教学中把握情感性原则的高效实施

音乐作品具有丰富之美、变化之美、和谐之美。但音乐作品在很大程度上却是“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因此在琵琶教学过程中,不应当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应当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这首先要求音乐教师把感情的纽带抛向学生创造平等民主,相互文流的教学气氛。其次要求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审美活动。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仅凭教师口头传授,没有学生的情感体验就谈不上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与再创作了。当学生情感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最有利于形成优势兴奋中心,使学习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

把握音乐教学的情感性原则,要求教师尽可能地把音乐教学过程设计成一个个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的音乐活动包括音乐鉴赏活动、音乐表现活动和音乐创作活动等,同时将有关的音乐基本文化知识内容融进音乐活动之中。音乐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地溶入对教材的分析、处理之中,并最终使学生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同时,要开放课堂教学,促进空间及时间上的灵活性、学生思维活动的活跃性、组织形式的多样性,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的课堂氛围。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材是极其重要的。学生通过大量的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不同格调的音乐作品的欣赏,对比、领略各种不同的美产生不同的情感体验,最终达到审美能力的提高。

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是通过音乐教育使受教者提高音乐审美能力,学会感受音乐美,鉴赏音乐美,创造音乐美,从而使人得到音乐美的陶冶和塑造,使人和谐地全面发展。一个对音乐、对音乐教育、对学生毫无热情的老师是不可能教出充满爱心的学生的。相反,如果一个音乐教师总是以自己对音乐的热爱、对学生的关爱去感动学生,以优雅的仪态、充满激情的语言、声情并茂的表演去感染学生,相信一定会收到“ 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于潜移默化中打开学生的心扉,引起学生的感情共鸣。在对教学内容的分析与理解中激发情感体验。对艺术的学习绝不能停留在感官愉悦阶段,只有拥有相关知识的文化背景支撑,才能站在更高层次上去欣赏艺术作品,感受艺术作品,评价艺术作品。因此,为了强化教学中的情感体验,还必须对音乐表现的要素如作品的体裁、结构、调式、调性乃至和声等作必要的分析与思考,让学生掌握尽可能多的与作品内容相关的必不可少的背景知识,从而引发学生健康的、有益于身心的情感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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