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语文教学的基本形态——搞活动

2013-04-29 00:44陈明学
家教世界·下半月 2013年5期
关键词:馒头语文课课文

陈明学

我曾听过一节课,课文是《沁园春·雪》。老师跟学生说:这首词分为上下两节,第一节,有三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写景,“北国风光”,点明地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具体写景,点出了诗题的内容“雪”,“千里”“万里”说其广,“封”是写静,“飘”是写动,运用的是动静结合的方法。每一句,从内容到语言,从修辞到语法,细细地述说,说得很清楚,很有条理。学生坚持了20多分钟,到课上了一半以后,怎么也坚持不下来了,开始有学生东张西望,心不在焉了。

现在这样上课的老师少了些。新课标反对教师讲得过多,提倡学生自主学习。于是教师从“自主学习”的角度想了很多法子,用的最多的是“讨论”。一般是老师提出几个问题,然后让学生围绕这几个问题去读课文,从课文里找到回答这个问题的材料或线索,然后回答老师的问题。如果回答不对,老师会启发学生,最终让学生找到相对应的材料或线索,直到回答正确为止。课堂教学也将过去的“讲授”变为现在的“问答”。

实际上,这两种教学方式的教学指向是一样的,并没有本质的变化。它们都指向对课文内容和课文所包含的知识的认知。前者那种方法,是直接把教师对课文的理解和课文所包含的语文知识解释给学生听;后者是先把老师对课文的理解和对课文所包含的知识归纳转化成几个问题,然后让学生运用课文中的材料和线索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最后理解课文,理解课文所包含的知识。它们的区别是:前者教师直接讲给学生听,学生学习教师的讲解,课文的作用是很弱的;后者课文的作用加大了,学生还要读一读课文,但课文也只不过是回答问题的材料或线索,学生最后要学的,还是老师对课文的解读和老师从课文中归纳的知识。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学生学课文,目的不在解读课文,也不仅仅是理解课文所包含的知识,语文教学是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的。这种学生掌握老师对课文的解读和老师从课文中归纳出的知识的教学,是培养不了学生的语文能力的。第二个问题,这里所谓掌握,主要是认知,即从知性上明白了老师所教的东西,但语文的目标主要不是“懂”,而是在“会”上。这就是语文教学的关键,教的目的主要不在懂而在会,教的内容也就不应该是认知,而应该是体验。比如,语文教学要教会学生会用“馒头”这个词,不能跟学生解释:什么是馒头?馒头是用面粉做的,圆形的,主要是早上吃的一种食物。这样教肯定不行,学生还是不能用馒头表达自己的意思,最好的办法是什么?给学生一个馒头吃,吃完学生就知道这就是馒头了,于是学生今后就不会用错这个词语了。当然语文教学没有这么简单。但这里面包含了语文教学的一个道理,这就是:要让学生会用,必须让学生对某一知识有体验。体验是语文学习的主要内容。这就是新课标提倡体验的原因所在。

所以,语文课堂的形态必须发生变化,由过去的传授(前面所讲到的问答式讨论是一种变相的传授)变为搞活动。如果说过去的语文课堂是那样一种教学形态:老师把自己对课文的理解和对课文中所包含的知识的归纳,讲给学生听,或通过问答让学生知道;那么,现在提倡这样一种教学形态:老师从文本出发,设计一系列语文活动,学生在活动中懂得课文,掌握知识,形成能力。这种教学形态,可简单地称之为搞活动。这种活动化的语文课堂教学形态是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统一:语文课是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应该主要教体验——主要方式是搞活动。反过来也可以这样归纳:语文课为什么要搞活动?因为教体验的需要,体验的最好办法就是搞活动;那语文课为什么要教体验呢?因为语文课的最终目的是要教学生会用语文,教学生用语文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学生体验一番。

当然,作为一个科学的概念,“活动”有自己特殊的含义。第一,它强调行动性。师生在课堂里都需要有具体的行动可以观察,它是外在活动与内在活动的统一。第二,它强调交互性。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一方的行动必须影响到另一方的行动,这样的行动才叫活动。第三,它强调承续性。任何行动都会有一个行动的结果,上一个行动的结果,是下一个行动的前提,下一个行动是以上一行动的结果为工具或材料的。这样的行动,才是所说的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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