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定义为: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务员是受国家或社会的委托而从事公共事务的代理人,公务员在行使职能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涉及到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不一致问题,作为受利益驱动的理性人,将会倾向于采取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行动,产生激励不相容问题。密尔曾指出,“公共官僚部门是以外部对效率的控制无力和内部对激励无效为特征的。”因此,研究如何对公共部门的公务员进行有效的激励,对于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公务员自身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务员 激励不相容 激励机制
一、激励不相容问题
“激励不相容”即作为委托人的社会或国家利益的增加或减少一般并不直接影响作为代理人的公务员的利益的增减。[1]激励不相容问题对于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有很大的影响,如果一个公务员无论绩效是好是坏,对个人的工资待遇以及职业发展都没有明显差别,就会使公务员降低工作的努力程度,出现不作为或敷衍状态,从而降低行政效率,而出现利益或损失的直接承受者是社会或国家,与自身利害关系不大,因此,公务员个人承担的收益或成本要覆盖他的行动对社会其它人的收益或成本,这是我们设计激励机制的基本原则。[2]
二、激励机制的类型分析
公务员在工作中的需求可分为个人的外部需求与内部利益。做好个人的本职工作并不是职业发展的最终目的,他们总是希望获得较好工作成效后获得一定的奖酬。工作绩效与奖酬的密切联系能够有效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努力工作获得的这些奖酬即为外在需求的满足。公务员内在利益主要为自我价值的实现,在工作中获得的内心的满足。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公务员对社会产生贡献,其道德利益就会提升;公务员的行为对社会产生损害,其道德利益就会降低,因此,为实现道德利益的最大化,必须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基于公务员外在利益与内在利益的需求,可分为以下几种激励机制:
薪酬激励机制。公务员薪酬管理中应当加入“绩效工资”机制,这样可以将按劳分配与按绩效分配结合起来,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即工资总额=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3]相关心理学研究结果表明,绩效工资只要占到原工资总额的15%就能起到很大的激励作用。个人需求与绩效相结合,能够促进政府整体绩效提高,提升对社会的贡献率,从而使自身利益与国家社会相结合,有效解决“激励不相容”问题。
晋升机制。晋升是一种有效激励方式,是对公务员工作成绩的肯定。因此在公共部门的激励机制中,必须设计合理的晋升机制,年资晋升是以工作年限为依据的晋升制度,任职时间越长,工作经验越多,但是存在一定弊端,年轻有为者没有发展的机会。功绩晋升是指以公务员工作成绩为晋升标准的制度,这种方式对年轻与年长者相对公平,能够全面反映公务员的知识和才能。根据实际需要,我国可采用年资晋升和功绩晋升结合的方式完善晋升制度。
监督机制。科学的监督体系能够保证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抑制腐败滋生,从而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监督机制可以预先抑制某些人的恶劣动机,预先告知某种不良行为可能引起的后果,广泛的监督形成的强大威慑力也可以转化为积极工作的动力。
责任激励机制。负激励是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而我国干部人事制度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一直以正激励为主,公务员职业的稳定性一直作为求职者看中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对公务员的负激励应用还存在问题,有效运用批评、降职、惩罚等手段使公务员感到危机、忧患,能够激发其潜能,是正激励的有益补充。虽然《公务员法》中有行政处分的明确规定: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个种类。但事实上这六种处分并不能适用于一切问题,而且这些处分都是对公务员精神惩罚,没有对公务员人身惩罚和财产惩罚做出任何规定,不能起到有效作用。因此,应当加大对违纪公务员的人身和财产惩罚力度。
责任激励机制。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人的最终需要为自我实现的需要,即寻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因此应当重视和发挥公务员存在自身的内在隐性激励的作用,提高公务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淡化“官本位”思想。公务员承担公共权力的责任,应当提升个人的道德文化素质,以服务公众为价值取向,如果不能完成社会工作任务,就会受到责任追究。“责任”作为一种负激励的有效杠杆,能够塑造政府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结语
总之,公务员队伍建立一套高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激发人才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取得最佳绩效,从而改善公共服务水平,促使社会和国家福利的提升,反过来也将促进公务员自身利益的实现,从而形成公务员利益与整个社会和国家利益共同提高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McAfee, R.P.and John McMillan (1988). Incentive in Government contracting. Toronto :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2]蒋硕亮.公务员激励不相容问题问题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4,6
[3]文宏,孙林.基于公务员激励不相容问题的层次激励研究[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25
作者简介:赵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研究方向,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