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惠明
摘 要:移动互联网为内容服务提供了巨大的商机,电信运营商无法再独家完成业务的提供。电信运营商需要进行“去电信化”,一方面要向公用事业转型;另一方面要研究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前后向收费商业模式,结合大数据和管道资源,深度参与到流量经营中。
关键词:运营商 去电信化 移动互联网 互联网 智能手机
中图分类号:F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6-168-02
自3G牌照发放,中国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运营商面临的冲击正在日益加大。语音和短信业务一直是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而今,互联网巨头、终端生产商正联合起来蚕食鲸吞这块蛋糕。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运营商数据接入比例及数据流量的大幅提升,但是所带来的数据接入及流量的价值在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整体价值中的占比却呈下降趋势。类似微信、陌陌、米聊、Skyp等OTT迅速成长为运营商的强有力对手,运营商“管道化”危机日益加重。
从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消费者的变化可以描述为从“上线”到“永远在线”,这就是移动互联的本质。截止2010年上半年,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2.77亿,上半年新增4334万,增幅为18.6%。其中只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占整体网民的比例提升至11.7%。
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正在改变人们的行为、互动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据统计,公交车上90%的人会低头玩手机,92%的人上厕所会玩手机,在一天中醒着的时候平均每6分钟就会看一次手机。有39%的人在看电视的同时用手机,15%的人在聚会或者购物的时候使用手机。
移动互联网为内容服务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内容服务收入占比越来越大,而在该领域占主导地位的运营商正面临来自服务提供商、互联网巨头和终端制造商的强力挑战,运营商正因对内容服务的失控而离原有的产业链主导地位愈来愈远。运营商无法再独家完成业务的提供,必须将自身的能力开放出来与第三方合作才能形成完备的业务全流程,“用户+运营商+信息服务提供商”将构成相互渗透的双边乃至多边的市场模式。运营商的收入也不再仅由用户规模来决定,而是与信息服务息息相关。
3G之前的电信运营商同时担当了传统通信服务和互联网基础网络服务两个角色。其天然的资源驱动而非能力驱动的优势,造就了其简陋的商业模式和心智模式。电信运营商是离互联网最近又最远的企业,关键在于它是以这种与互联网格格不入的模式为互联网提供基础服务。
电信运营企业的组织管理方式是以金字塔式的行政命令层级式的形式存在,实现全程全网的业务和服务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以及无差异性。所谓“电信化”,就是命令、统一、封闭、规范,即以追求标准的高度一致和高度协调的行为一致,确保电信服务的有效和一致性交付而建立起的一整套组织管理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企业文化。
电信运营商在思维方式上,习惯性地视自己为管理者,这种电信运营商中心化思维来自于全程全网的技术体制惯性,也来自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性执法要求。这种思维方式,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电信运营商的去中心化,必然影响着运营商的发展,也影响了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电信专家韦乐平提出“去电信化”的观点:“首先,运营商的外部环境日益恶化。我们不仅面对日益非理性的运营商间竞争、制造商间的竞争,以及来自IT和有线电视业的挑战,而且,更重要的是面临日益严峻的外部OTT运营商的挑战;同时,业务主体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话音收入日益边缘化、免费化,但爆炸式增长的数据业务耗尽了网络资源的同时却很难带来相应的收入;电信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地位日益的低值化……其次,运营商追求的“电信级”在意味着高质量、高可靠的同时也意味着高复杂、高成本、高浪费,而且“复杂”、“浪费”都需要运营商埋单。……最后,运营商在进入移动互联网领域是也暴露了创新乏力。……全球运营商几乎都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成功案例。所以,只有去电信化,转变观念,这才有希望。”
在韦乐平看来,电信企业“去电信化”包括两方面:(1)心智模式和商业模式上的去电信化,用互联网的思维来经营电信业务;(2)实现技术上的互联网化,如流量IP化、架构扁平化、业务平台融合化、网络IT化、质量合理化、网络成本全局最优化。
实际上,韦乐平的“去电信化”一系列主张,在数年前已多次提出。当运营商启动3G业务时早就应该多少预见到今天的局面,但当时电信运营商很难听进去“去电信化”的建议。现在运营形势严竣之际,电信运营商才通知各级管理人员研读该文,已经有些晚了。
正如“破坏性创新”理论的创始人克里斯腾森指出的,新产品的颠覆性是以加速度显现的,“在位企业”很难与洞彻行业未来的远见有感应,因为企业既有的资源、流程、价值观(RPV)是由企业特定的成长路径决定的,典型性的资源和价值观对于非典型性的未来生态具有天然的排异性(傲慢和偏见)。习惯了强势地位的企业在预见未来的时候往往总是只看到机会而忽略挑战。
很多人认为“去电信化”就是电信运营商将过去的模式全部抛弃,完全转变为互联网企业的思维,这并非理性的解读。韦乐平表述得较为清楚,“去电信化”指的是固本清源,去除那部分阻碍运营商迈向更先进企业的不合理模式,运营商没有必要也绝不可能完全转型为互联网企业。
移动网和互联网的结合,给用户需求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从单一的语音交互发展到无时不在的个性化的信息交互,因而也导致了移动互联网业务模式的变化,业务不再是单一地提供网络能力,而变成“网络能力+信息内容+服务”。
移动互联网的商业发展模式可以归纳为一个包括“用户模式”和“盈利模式”在内的“双模模型”。用户模式包括用户规模、用户体验和用户粘性3个要素。盈利模式则包括前向收费模式、后向收费模式以及衍生收费模式。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首先必须建立用户模式,通过聚集人气形成巨大的用户空间。然后建立盈利模式,在已经成形的用户空间里寻找合适的商业价值,实现商业目标。
面对日益加剧的竞争以及OTT业务的冲击,电信运营商进行转型,在“去电信化”的方向上做一番努力,是大势所趋。
一方面,作为基础通信服务提供商,在向公用事业转型的过程中,需要去除那些复杂的功能特性和冗长漫长的流程管理机制,尤其是在过度承诺的服务质量上。
另一方面,电信运营商应研究互联网时代的前后向收费商业模式,结合电信的前向收费特点和优势,构建灵活的前向、后向、前向+后向的商业模型及对策,通过深度挖掘用户数据,分析个性化需求,开放电信能力,为信息服务从业者提供基础数据和服务能力,以此来形成自身的信息服务生态圈,通过标准化约束,形成成熟的双边乃至多边的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
移动互联网的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正在按云的模式部署,许多业务也正在按云的模式实现,用户透明地调用各种能力资源成为可能,技术变革的结果导致运营商正在成为提供底层流量传输的“管道提供商”。随着大数据驱动的创新价值日益显现,其中可能孕育着新收入的增长机遇,整合散落在各系统中数据的诉求将越发急迫。
电信运营商在洞悉管道资源的基础上,如果进一步洞悉用户,并真正做到以用户为导向配置管道资源,开放基础电信能力、运营能力,以适当的方式向开发者提供这些能力,从而将电信能力嵌入信息服务的流程中,就可深度参与到流量经营中。
参考文献:
[1] 易振宁.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变革中电信运营商的应对策略[J].通信与信息技术,2010(6).
[2] 乔建葆.运营商移动互联网运营策略思考[J].移动通信,2012(19).
[3] 韦乐平.全球电信业转型的回顾和去电信化的思考[J].电信科学,201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