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瑞生
走过27年立法过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5月1日开始实施,可谓让人欢喜让人忧。喜的是,该法最终确立的“自愿性治疗”原则得到社会普遍认同,消除了公民“被精神病”的隐忧。忧的是,该法的实施本该是精神障碍患者的福音,却淹没在了如何避免公民“被精神病”的杂音之中。
之所以历时27年才走出迷宫,医学难题其实并不是障碍所在,恰恰是社会难题难以破解。有关人士坦言,当下诸多难题难在我们需要面对一个复杂的中国。仅就精神卫生问题而言,精神病复杂在于中国式的“亚型”众多,譬如“精神病”、“被精神病”、“假精神病”、“被正常人”等。
2011年,草案公布之初,发生了轰动全国的邱润武上访被送精神病院事件。抚州政法官员解释为是“政府对他的关心”。邱润武女友则本能反问:那些大街上不穿衣服的疯子你们怎么不关心?换句话说,有不少上访户因为地方部门过度关心而“被精神病”;而更多人因为地方部门不关心,不得不“被正常人”。
有北大教授曾经坦言老上访户99%有精神病,也有中国疾控中心负责人说,中国至少有一亿人以上患有精神病。如果这两个数字可算得上权威,“被精神病”和“被正常人”的得病率可谓高得惊人。众所周知,精神病住院医治费用昂贵,如无医保或财政援助,一般家庭难以负担。公众首先应当关注的是,此次出台的法律能否让每一个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正常医治,莫再“被正常人”。
“被精神病”也好,“被正常人”也罢,其病根往往不是权力滥用,就是权力的缺位。法律的功用正是在于把权力关进笼子。虽然此次法律最大的进步之一是删除了“非自愿住院”,但我们还需关注由谁决定、如何决定以及由谁执行、如何执行。
精神卫生法也是权力卫生法。让医学回归科学,让权力回归本位,让该受治疗的受到治疗,让不该进去的做回正常人。
(摘自《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