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铭言
目前我国并存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则由卫生部门管理。
3月中旬,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提出“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亦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整合。
三医保分管已影响患者
三大医保制度覆盖人群不同,目前,医保统筹层次低、转移接续困难、重复参保现象突出、医保基金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已逐步凸显。
在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和管理经办上,卫生与社保部门的不协调由来已久。长期以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难以缓解。而在城市,由社保部门决定的医保报销目录和门诊、住院报销政策,更是对患者带来直接影响。此外,目前有些医疗服务机构遇到社保部门“一刀切”式的医保总额控费硬指标,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医院因医保限额推诿患者”事件。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应亚珍认为,社保部门主要强调医保基金的平衡问题。一方面,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另一方面,简单核定“总额包干限额”。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很容易尽量少收医保病人。
然而,针对上述事件,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认为,究其根源,在于公立医疗机构垄断局面难以打破,医保经办机构对医院的制衡作用还十分有限。他认为,医保总额预付,相当于每年医院都有一笔固定的医保基金由自己分配。“如果院长善于管理,至少不会出现医保分解至医生个人的现象”。这也从侧面证明,一些认为医保应划归卫生部门管理、“通过内行管内行”的观点并不成立。
同一处证据 两种相反结论
人社部资料显示,2011年,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45亿元,支出4018亿元,年末统筹基金累计结存3518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存2165亿元;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94亿元,支出413亿元,年末累计结存497亿元。这意味着,由人社部管理的两项医保基金累计结余率甚至超出当年支出。而同期,筹资规模已达到2000亿元的新农合基金,年末累计结存只有824亿元。
国家卫计委一位官员称,新农合基金的累计结余不超过15%,而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两大基金的累计结余率甚至超过100%。社保部门只追求基金的平衡安全,实际上却造成了群众看病实际报销比例低等问题。
但针对新农合,社保部门认为,2012年新农合基金使用率达到105%,有突击花钱之嫌。然而,国家卫计委一位官员反驳说,2012年,新农合基金的实际使用率是97%,并未出现赤字。除了对基金管理本身的争议,两部委还分析各国经验,设法为自己“加分”。
4月初,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编办)听取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对医保整合后管理归属的态度,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同样的证据,(两部委)却得出相反结论”,一位参加中编办座谈会的专家透露。
朱恒鹏认为,医保与医疗服务交由同一部门管理的条件并不具备,如果没有医保管理与医疗服务供给间的制衡,医保基金将面临难以为继的风险,而公立医院如没有外部压力,也更不会有改革动力。
管办或分权 博弈仍继续
4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在京召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有关课题研讨会”。
与会数位参加中编办座谈会的专家表示,因涉及机构改革后的新“三定”,城乡三大医保制度整合方案或将很快出台。但最终方案不会是“一家独大”,而是在现有的社保、卫生两部门之间,选择一个部门负责医保报销目录、医保支付方式,以及报销水平等医保政策制定;另一部门,负责医保筹资和资金的具体管理、使用的经办。
“决策、执行、监管要分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所长代涛认为,这种整合方案比较符合医保基金本身的运行规律。卫生、社保两部门应尽可能抛却部门利益,放下简单的“管、办”之争,思考如何管好、办好手中的职责。
人民大学公管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呼吁,无论哪个部门管理整合后的医疗保障制度,都应该有能力控制卫生总费用,在医保费用一定的情况下,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居民的健康水平,更好地平衡医患关系。
(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