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泼面姐”事件谈媒介素养的重要性

2013-04-29 15:20靳凯任庆军
新闻世界 2013年7期
关键词:媒介素养微博

靳凯 任庆军

【摘 要】2013年3月29日上午,发生在武汉地铁上的女子“泼热干面”事件被网友通过微博曝光后,引发了网民的高度关注。在大家纷纷谴责“泼面姐”不文明行为的同时,网友私自发布别人照片的行为,也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而引发了争议。本文通过剖析该事件的原委,从中揭示提高网民媒介素养的重要性,并提出针对类似事件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泼面姐” 媒介素养 微博

近年来随着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昔日由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所主导的传播模式正在日渐受到颠覆,媒介受众逐渐由被动转向主动,受众的“声音”也逐渐在成为传播的主流。采集、制作、传播信息曾经都只是专业传媒人员才可以接触到的,现如今,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不断普及的大趋势下,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手机微博用户规模2.02亿,占所有微博用户的65.6%,接近总体人数的三分之二。①在如此巨大的网民群体中,究竟有多少网民真正懂得理性地去使用自己的“网络发言权”。或许,从刚刚过去的“泼面姐”事件中,我们可以略窥一斑。

事件原委

2013年3月29日,一名年轻女子无视武汉地铁禁食的规定,在地铁车厢内吃热干面,在遭到同车乘客反复劝阻后恼羞成怒,直接将手中的热干面扣在正在对她拍照的另一名女乘客头上。随后受害女乘客一时气不过,便将所拍吃面女子的照片上传到了微博,该照片随即开始在网络上疯传。

这一事件随即引发了网民的热烈讨论,其中的一个争议在于,拍照乘客微博所发的照片未加遮挡处理直接公布了吃面女子的面容,导致有部分网民对吃面女子实施了“人肉搜索”。吃面女子犯错在先,本该受到惩罚,但是其隐私权却不该因此而遭到侵犯。原本出于好心揭露不文明行为的拍照乘客反倒受到了大家的批评,被指责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如此尴尬的状况难免让人感到困惑。

在人人都可以成为爆料者的“微博时代”,公共道德和个人隐私该如何来平衡?针对这一事件,事后有专家建议,网友通过网络曝光不文明行为,对于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具有积极意义,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同时,对当事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也应该加以保护。如果拍照乘客在发布微博之前,先将照片加以遮挡处理的话,也许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争议了。

同时,在“泼面姐”事件刚刚发生的时候,令人惊讶的是很多专业门户网站竟然也不加处理的转载了这张照片。不管是网民个人还是专业媒体,在这个事件中都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媒介素养缺失的问题。

理论剖析

媒介素养这一概念本是舶来品,最早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英国学者提出。简单来说,媒介素养是指人们面对媒介的各种讯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思辨性应变能力,以及创造和制作媒介讯息能力。也可再简化为获取、分析、传播和运用各种形式媒介讯息的能力。②

理性传播信息的能力是媒介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泼面姐”事件中的拍照乘客,正是因为相关素养不够,导致直接把当事人未经遮挡的照片发到了微博上,结果弄巧成拙。此外,同样也是因为媒介素养的缺失,一些网站为了赚取注意力,“故意”犯下侵犯他人隐私的低级“错误”。

无独有偶,一名被禽流感感染的病人为了筹钱治病,原本打算把家里的房子卖掉,然而其家庭住址却遭到别人恶意曝光。类似这样在网络上曝光他人隐私的事件屡见不鲜,面对我国如此巨大的网民群体,相关事件背后所折射出的媒介素养缺失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在面对形形色色传媒的包围、面对汹涌澎湃的信息浪潮冲击,在强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要坚持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国民的媒介素养教育。

因为,一方面,公众媒体素养的提高意味着对媒介活动和媒介所传播信息的鉴别、鉴赏能力的提高,意味着公众的信息吸纳能力和使用能力的提高,也意味着公众对媒介的专业与职业道德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便是作为舆论阵地的主流媒体也是讲成本效益的,更多媒介则已经走向市场化,为适应公众对媒介不断提高的要求,媒介自然要不断地有所调整和发展,媒介与媒介之间的竞争也会更加激烈,那些不能随着受众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传播行为,不能在新的传播环境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水准和人文素养的媒介将被时代淘汰。这样,在大众媒介素养不断提高的基础上,竞争中的媒介水平将整体提高,从而真正对促进社会进步和提升公民素质发挥媒介应有的和重要的作用。

因此,媒介素养是全体公民都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加强媒介素养教育对于提高国民的整体素养、对于社会的健康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决办法

针对该事件所折射出的媒介素养缺失问题,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第一,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同时作为规则的制定者,首先应该在立法和从执法层面加强监管,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我国互联网的大环境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在类似“泼面姐”这样的事件中,大家趋之若鹜,满足了网民的窥私欲和围观心理,但损害的则是法律的权威和个人的隐私。

同时,“人肉搜索”在互联网盛行了这么多年,作为一把双刃剑,在反腐监督方面,功不可没,但是在网民个体方面,它所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不可挽回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人肉搜索”究竟合法与否,至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要想大家都守法,必须先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

此外,在类似“泼面姐”这样的事件发生后,政府更要注重舆论引导,帮助网民理清是非,防止以讹传讹。还可以借助该事件为广大网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比如,违反规定,在地铁内吃东西是错误的,大家都可以指责。但是,不经当事人同意就随意发布别人的照片,这样的行为都是涉嫌违法的,大家要严于律己,文明上网。

第二,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但是对于成长在互联网环境中的当代青少年来说,媒介素养教育又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近年来频发的青少年群体不文明上网现象,学校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应该逐步完善相关的媒介素养教育课程,在注重文化课教育的同时,还应该从小就培养学生文明上网、遵纪守法的习惯。

第三,互联网企业作为重要的网络信息源之一,集制作者、传播者和把关人于一体,政府的监管相对滞后,这就使得互联网企业的自律显得非常重要。

比如,在“泼面姐”事件中,当事人的照片被不加遮挡上传网络后,很多网站为了增加人气,便不做处理直接转载原照片,虽然随后通过补救加了遮挡,但是作为专业的媒介企业竟然犯下这样的低级错误还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互联网企业要在这个事件中积极吸取经验教训,主动做到不侵害网民权利,对于侵害网民的相关信息要及时删除,严格自律。通过加强自身专业素养,互联网企业维护的不仅是健康的网络环境,更重要的是可以赢得负责任企业的美誉,真正获得受众的认可。

第四,现如今,网络可以说已经融入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因为如此,作为网民,我们更应该在平时主动学习网络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网络媒介素养,文明上网。

在“泼面姐”事件中,被泼面的女士想通过微博曝光地铁不文明现象,从而呼吁大家遵守地铁禁食的规定,这是无可非议的。然而因为自己媒介素养意识不强,没有给照片加遮挡处理,从而导致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事件的发生。试想,如果该女士在平时有接触和了解过相关知识的话,这样的侵犯他人隐私的事件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该事件应该引起广大网民对提高自身媒介素养的关注,自觉做到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他人隐私。

结语

当前,网民所发布的信息几乎可以不受限制地在互联网空间中自由地传播。广大草根民众的话语权也由此得到了空前的释放。在信息传播如此便利的新媒体时代,网民在提高自身的信息甄别能力的同时,更应当学会理智的运用自己的“网络发言权”。

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在拥有更多话语权的同时,我们还应当主动承担起更多的义务,这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新媒体时代,只有每个人都懂得并且愿意主动去维护他人权利,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也就有了最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2-12

②张开:《媒介素养概论》,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99

(作者:靳凯,华中师范大学信息与新闻传播学院2012级新闻学研究生;任庆军,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1级新闻学研究生)

责编: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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