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红字》语言双重性特征的翻译

2013-04-29 11:29甘丽红
作家·下半月 2013年6期
关键词:红字霍桑

摘要 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的代表作《红字》,以其完美的思想性、艺术性在美国文学史上散发出耀眼的光辉。本文从语义角度分析《红字》这部小说语言的双重性特征,在小说语用角度上分析语言双重性特征,并在小说句法角度上分析《红字》语言的双重性特征是怎样体现在翻译中的,使读者获得解读隐含义的线索。

关键词:纳撒尼尔·霍桑 代表作 双重性特征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一 在翻译中《红字》小说的语义双重性再现

纳撒尼尔·霍桑创作的《红字》这部小说,其语言的双重性特征在语义角度上首先表现出其中很多语段中所蕴涵的作者的内心思想及其创作想法,小说中字里行间都表现着作者内心丰富的知觉、情感、想象,深刻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情感立场与价值取向,这是由于作家的成长经历与家庭背景而形成的心理纠结,确实影响到了他对语言的运用,使得他的语言出现赞扬和指责同时存在的双重性,使得小说中描述性语段都饱含着象征意味。

1 主客观互相表现在翻译中的再现

互现是《史记》创造塑造人物形象的方法,后来在文学作品中成一种普遍的现象,在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法中,其实质是将一个人物的事迹分散在不同的地方,表达方式有主观和客观之分,以某一方面叙述为主。它主要是用来指出说话者对命题的主观态度或意愿,这种方法能够使文章统一完整,倾向鲜明,是作者影响读者并与读者交流的方式。在《红字》中,霍桑就是利用情态词与评价语,在客观表现的叙述中表达他的真实意愿,并通过矛盾对照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如:“The founders of a new colony,……they might originally Project,have invariably……earliest practical necessities……it may safely,这一段看似客观的陈述,翻译成中文所表达的大致意思是”“新殖民地的创建者们,……固执地认为他们原本实际需求之一,……也许能够完全正确地推断,无论哪里都可以成为他们国王教堂的老坟地.”“earliest practical necessities”这句话是霍桑对小说中人物形象的行为概括,但对于这种概括却没有清楚地表明了褒贬,直到最后该句才表明了其讽刺含义,并令读者在心中产生一种由最开始“人类美德与幸福的乌托邦”,到了从最接近实际的“最初的实际需要”,到最终却是“划地为监狱与坟墓”的强烈对比,这种强烈对比的运用是霍桑评价的一种方法。在英文中,“may safely”是矛盾的用法,这是由于英文中的“may”表现的是一种不确定,而“safely”一词又充分表达了一种肯定语气,作者通过这种写作手段让我们自己来做出判断。通过上面的这段文字我们看出,作者的态度实质是隐含表面客观的语言表达之下,换句话说,如果只做表层的翻译则只提供了客观的命题,如果我们再进行翻译就是作者对事实的一种批判。

又如,作者在小说中还会利用模糊指代词与矛盾对照,即通过表面上客观的描述,来反映作家内心深处的主观态度。“ON A FIELD,SABLE,THE LETTRE A,GULES.”作者借客观物的叙述,利用“it”的指向模糊性,把墓碑的状态和他对故事的评价融合在一个小句中。通过“LINGT”表现的“光点”与“shadow ”所表现的“阴暗”,突出了作家在表面客观环境的讲述中隐含的主观意向,表现了作家心境的由喜到悲。作家书写的红字道德光辉,使昏暗的清教徒社会感受到光明,使深陷在压抑中的人性得以暂时的解脱,并成为暂短的美德象征,而却无法摆脱令人扼腕的结局,它说明了虽然红字的光芒永恒,但于漆黑的土动也只是杯水车薪,这种矛盾对照其实是作者情绪波动的表现,与故事先扬后抑的过程相吻合。

2 翻译中《红字》小说语义褒贬并存的再现

霍桑书写的《红字》在客观的叙述话语中饱含了他内心的思想,而在作者主观意向的评论中,则通过褒贬共存的语言突出了写作者内心的矛盾。这是因为霍桑从小就生活在在清教徒教义里,带着非常深刻的原罪意识,导致其在观念上保存着传统道德观念,而其祖先迫害异教徒的回忆,又让他认清了清教徒教义的狂热、霸道并对人性的深度压抑。这在小说中表现出两种典型的褒贬并存現象,即对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的评价,常处于“介于生成与肯定以及反思与怀疑之间”,语句多以“慷慨陈词,然后以取笑颠覆之”的手法展示在读者面前,造成小说态度和语气上的模糊不清。其实这是作者心理在语言上反映,突出了作家对人物形象、对自己祖先褒贬并存的两种内心的声音。而将这种褒贬并存的语言现象在翻译中再现,能够让读者更深地认识到作者的宗旨,体会出作者对人物想表达的双重态度。

再如,小说中出现的词语“doubtful charm”和“hard,metallic luster”,翻译成汉语就是“可疑的魅力”和“坚强、金属般的光泽”。它包含了霍桑褒贬并存的态度。“doubtful charm”讲的是海丝特在怀孕时用惊人的意志控制忧伤,并将其遗传给了孩子,使孩子个性也因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话语中的性质词其实表达了作者对这种力量的疑问,并在此后告之读者了这种怀疑,孩子珠儿在作者眼里是缺少同情心的。同时,作家又表现出对她桀骜不驯的野性的担忧,那就是她这种个性没办法与别人在感情上产生共鸣。所以作家称“charm”是“doubtful”。另外,作家用“hard,metallic luster”来形容珠儿的性格,隐喻了他对自己所塑造的形象珠儿自由奔放且不通人情的双重态度。

二 在翻译中《红字》小说的语用双重性再现

隐含的语用意义最大的特色就在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在处理语用层面的双重性特征时,《红字》中全部人物话语准确无误地表现了人物心理状态与情感变化,而这些语言所包含的语用意义也反映了多层性,即人物话语表层下所暗示的人物意图、心理。它有利于读者解读话语背后所塑的人物由客观表面向主观内在心理变化的一个完整过程。

1 在翻译中话语的双重指向再现

双重指向出现在多个受众之时,比其他话语双重性更难体会,霍桑书写的《红字》由于小说人物心理和人物关系的别具一格,令小说人物话语在多个受众面前显示了双重指向。

如牧师丁梅斯代尔在小说场景中的话语受众是多元的,所以霍桑所使用的话语存在典型的双重指向。在文学创作中,一般具有两种类型的双重指向,第一种是指向说话人自己以及某一特定的听话人,因其内心思想被某种原因束缚,所以会产生某种内心的 “独白”,而第二种则是指说话人在面对多个受众时,表达出不同的意图,这就产生了话语的双重指向。而话语的双重指向在原语中常用模糊语与多义词来担当。因此在翻译时也要进行相应的模糊处理,使读者能够明白话语双重指向之下的人物心理与思想。如在小说中,当齐灵渥斯和丁梅斯代尔交谈时发现珠儿在坟地一点没有顾忌的举止,齐灵渥斯问丁梅斯代尔:她是不是人类的孩子?这时,丁梅斯代尔用具备了双向特征的语言:“None-save the freedom of a broken law (除了被违背的法律的自由外)”,回答了齐灵渥斯的疑问,同时也间接地表露了他自己内心的想法。这句话中丁梅斯代尔有向内的诉求,他看见珠儿那肆无忌惮的行为,内心里由衷地感慨她的大胆的自由,而后他的话语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纠结,感叹她的无忧无虑,而自己呢,却因无法言说的痛苦而生不如死。这句话也表达了丁梅斯代尔一直以来的信念:他们都犯下了罪过,珠儿却由于坦白而使苦难渐淡,而他自己却由于隐瞒更加痛苦。丁梅斯代尔在悔恨当初懦弱的同时,却又以经得起上帝考验为由表现出自豪。因此,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深埋在语言背后人物内心深外。

2 在翻译中再现话语的言外之意

霍桑的《红字》是一部情节淡化的小说,而这部小说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人物话语是作者展示人物心理活动的一种手段。如果我们将其进行翻译时,应当在译文中表达出与原文相似的语境效果,这样才会令小说所表达的话语具备双重性,使读者体会出语境中的言外之意。

如在小说中,齐灵渥斯与海丝特的對话表现出了他含蓄的态度,也暗示出了他内心的纠结:“那就别摘掉它……戴在你胸前倒显得挺有气派的!”这句话较好地传达出齐灵渥斯话语的双重性,其情景语境是海丝特前去与他会面,让他别再折磨丁梅斯代尔。而齐灵渥斯的这句话表面上是对海丝特的赞美,其实际目的是让红字替他报复海斯特。而当他看到复仇计划落空后,才说出这句尖酸刻薄的话语,而非真心诚意的夸赞,它隐含着齐灵渥斯未能如愿的失望。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为了再现出话语明褒实贬的双重性,应合理地通过语词之间的语义配合,使读者能够充分体会到话语中蕴含的人物态度。

三 在翻译中《红字》小说句法的双重性再现

《红字》小说的句法表层形式在内容意义之外具有特殊的意味。作家将其情感投射于句法形式,并在句子的序列中表现出美学效果。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更接近诗歌,或可以被描述为诗歌与小说的复合体”。它体现出小说与诗歌相似的抒情性特征,让我们能够感受到作者饱满充沛的诗情,像大海一样奔腾。

如作家在描写完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久久不愿离开森林的句子:“这里,唯有他一人看着,红字不能烧灼这堕落女子的胸!这里,唯有她一人看着,……”句子表达了作者对两位主人公处境的深切同情。因为只要回到清教徒的聚居区,海丝特就又得担起耻辱,而丁梅斯代尔则要戴上扮演超凡脱俗的圣人的假面具。只有在这清教徒们不敢涉足的森林,两个人才得到短暂的解脱与真实。在翻译中再现作者抒情的需要时,就要对作者的情感意向准确把握,只有这样,才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主观介入,句法的情感意义才能够充分地表达出来。

《红字》中句法的美学意义在于作家利用语序句子的序列呈现出类似于镜头切换的效果,让读者体会到小说中更深层次的意义,引导读者按照他提供的视觉细节感知事物,如霍桑在此特意用一句具有特写效果的句子:“在她胸前,用细红布做的,精美刺绣的,金线环绕的,字母A”,修饰语处理得短促有力,在翻译中为了再现原句的双重性,就必须让重要象征物“红字”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要控制好句子的冗余度,并传达出原句的美学意味,从而牢牢控制住读者的注意力,使原句的特写效果也得以再现。总之,霍桑会将众多视觉信息融入一个长句中,有意识地将语言艺术与直观的视觉艺术相结合,在表示修饰关系之外,还包含了美学意义。

四 小结

文学语言是一种多重符号,纳撒尼尔·霍桑书写的小说《红字》具有语义层面的双重性特征、语用层面的双重性特征,以及句法层面的双重性特征,小说以此充分体现出了作家语言的震撼力与表现力。在《红字》的翻译中,由于原文很多内容具有双重性,译者要进行深刻体会,才能在译文中再现出句法的另一重含义。在翻译时,要充分体现作家的思想,忠实地按照原文的方式,使读者能够在流动的意义中体验到作品所表达的真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纳撒尼尔·霍桑,苏福忠译:《红字》,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

[2] 方文开:《人性·自然·精神家园——霍桑及其现代性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3] Morris,W.C,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1.

[4] 陈德用、张瑞娥:《模糊与精确忠实与偏离——话语指向的多重性与翻译阐释》,《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5] 邹崎:《从〈红字〉中丁梅丝代尔言语衔接机制透析人物心理》,《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作者简介:甘丽红,女,1973—,广西柳州人,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课程教学,工作单位: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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