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外语教学中的直接教学法

2013-04-29 08:08欧阳智英
考试周刊 2013年64期
关键词:教学原则外语教学

欧阳智英

摘 要: 直接语言教学法于19世纪末在欧洲产生。在语言教学过程中使用直接接触外语的方法代替背诵语法的方法,以便弄懂句子的含义,建立起了语言与客观事物的直接联系,开辟了语言教学的新途径,把外语教学从书面语引向了口语,改死记硬背语法规则为培养听说读写的能力,在教授活语言、培养口语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以后的外语教学和第二语言的学习产生了重大影响。

关键词: 直接法 外语教学 教学原则

一、直接教学法的定义

语言直接教学法(Direct Method of Language Teaching),也称“反语法翻译教学法”、“自然教学法”或“现代教学法”。它是在外语教学过程中不运用母语、不用翻译而是直接运用目的语进行会话、交谈、阅读教授外语的一种教学法。19世纪下半叶,西欧各国的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国的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需求进一步加强,语言交流的不畅日益成了各国直接交往的最大障碍,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口语交际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为人际交往首先以口头交往为主,口语教学应成为外语教学的主要目的。此时,新兴的直接教学法作为传统的语法翻译法的对立物出现于西欧,并被推广应用,主要是在德国和法国。1892年由德国教育部在全国进行推广,时称“新教学法”;1901年由法国教育部命名为“直接教学法”。代表人物有德国外语教学法专家贝立兹(M.D.Berlitz)和英国语言学家帕默(H.E.Palmer)。

直接教学法注重口语,并力图通过教学直接学会所教授的语言。它在使用过程中注重以在具体的语言情境中接触外语的方法代替机械的背诵语法的方法,强调学习者对语言的实际运用而不是单一的翻译。它使用视、听、联想、模仿、手势、图画、实物等外部直观方式和口授法、口授逻辑法等内部直观方式弄懂句子的含义,表达说话人的意愿。由于它是第一个可以用联想主义心理学和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论证其理论基础的教学方法,因此被认为是第一个“科学的语言教学法”。它之后的教学法流派大都直接或间接地继承了它的一些理论和方法。

二、直接教学法的教学原则

夸美纽斯等人提出的“教育适应自然”的思想对直接教学法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提出的“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等都成为直接教学法的理论基础。研究直接教学法的学者们观察到:幼儿只需较短的时间就能学会说话,初步满足日常口头交际的需要,发音纯正,说话自然,学起来轻松愉快。他们认为,采用幼儿学语言的方法学习外语是“顺乎人类学语的自然规律”的。因此,在“幼儿学语”论的基础上,直接教学法形成了一系列教学原则。

1.直接联系的原则:以直接教学法从事教育工作的教育学家认为,外语学习与母语学习是类同的,他们常常用联想心理学解释所涉及的学习过程,认为应当把目标语的语言形式和说话人要表达的意思直接联系起来。因此,直接教学法强调在语言教学过程中尽可能地把所学的语言直接与环境中的客观事物和人联系起来。教师使用基本的词汇和句型,通过身体动作和视觉提示,突出、重复重点词汇或句型帮助学生理解、表达意思。

2.以句子为主的原则:句子是教学的基本单位,任何情感意思的表达都是以单个句子开始的。直接教学法不是从一开始就让学习者接触整篇的文章,而是主张用简洁精练的句子来训练,熟悉所学语言的表达方法,并用所学的句型表达自己的思想。

3.感知模仿的原则: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开始于感觉和知觉,而通过感知所获得的知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消失。学习者在感知所学语言并进行反复模仿后,所学的内容就能长久地停留在记忆中。直接教学法要求授课者首先让学习者感知语言的语音、语调,再进行多次模仿,以便达到掌握并运用所学的语言的目的。

4.归纳语法的原则:虽然语法规则是语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法教学在语言教学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直接教学法却把它放在相对次要的位置。在教授外语的初期,不进行系统的语法教学,待学习者学习了一系列语言表达方法后,再归纳所学内容中涉及的语法规则。

5.口语训练的原则:直接教学法重视语音、语调和口语教学,在学习口语的基础上培养读写能力。直接教学法以听力理解和口头表达为主要活动,在大量的语言实践中,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熟练技巧。

6.与时俱进的原则:直接教学法主张学习当代的、生动的、贴近学习者生活的语言,从学习者的实际需要出发,教授学习者所需要的语言知识,以现代通俗的语言表达法为主要教学内容,而不是学习古典文学作品中典雅优美,却不适合现代人表达思维的语言知识。

二、直接教学法的主要特征

直接教学法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法,有其自己的特点:直接教学法在教学中尽可能不使用母语讲授教学内容,不翻译所教的句子,直接用外语讲练外语,创造生动鲜活的外语交流环境;主张以口语为基础,以模仿多练为主,注重实践练习,培养语言习惯,即培养“语感”,让学习者能以所学语言的思维习惯进行表达和交流;以直接教学法从事教学活动的人认为外语教学应该从口语入门,在掌握听说能力的基础上学习读写技能;充分利用直观教具,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

三、直接教学法的优缺点

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地看,直接语言教学法也不例外。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直接法有它的长处和不足。

1.直接教学法的主要优点:重视口语、语调和语音教学,以听说代读写。有利于增强语感,提高实际运用能力,特别是听与说的能力;强调直接运用目的语进行教和学,重视活用语言,强调直接学习外语和直接运用外语,有利于培养直接运用外语理解和表达思想的能力。重视以句子为单位进行教学,有利于学生完整地理解句子的含义,以及进行有意义的句型操练;重视模仿、朗读和熟记,加深学生的感知印象,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言熟练技巧和语言习惯。

2.直接教学法的缺点:用教授母语教学的方法教授外语,忽视了外语与母语之间的差异性,容易使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产生无所适从感;直接教学法排斥母语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片面强调模仿和记忆,容易使学习者造成理解错误;运用直接教学法进行一系列句型模仿,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教授复杂和抽象的语言内容和结构。运用幼儿学习母语的方法,不适于成人对外语的学习。

直接法自19世纪中后期出现以来,一直广为流传,掀起了外语教学史上的一场改革运动,打破了语法翻译法一统天下的局面,建立起了语言与客观事物的直接联系,开辟了语言教学的新途径,把外语教学从书面语引向了口语,改死记硬背语法规则为培养听说读写的能力,在教授活语言、培养口语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以后的外语教学产生了重大影响。

参考文献:

[1]朱纯.外语教学心理学[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

[2]胡壮麟.语言学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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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彭定金.大学英语教学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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