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丽娟
摘要:本文着重分析了物流经营模式的相关特点,剖析了物流行业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探讨了有关建议,旨在为同行工作提供参考。
關键词:物流行业;税收负担;利率;改革;企业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强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物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也迎来了热火朝天的发展时期,成为目前人们关注的经济热点。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物流税收问题,成为影响税务工作的重点,也是物流工作人员探讨的热点话题。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物流经济体制还比较特殊、还不全面,存在着极为严重的垄断性问题,这就造成了在税收中涉嫌违法的问题的出现。因此,我们在工作中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根究和改革,从而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物流行业分析
所谓的物流企业主要是依据我国国家标准化管委会颁布的《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标准》而建立的一个社会组织,其主要指的是从事运输或者仓储服务的一种经营体制,并且能够按照客户物流需求对运输、存储、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基本功能加以管理和组织,且具备着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能在工作中独立的实行核算、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一个经济组织。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各地货物运输量的不断增加,物流行业也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段,成为当今社会发展中一个备受重视和关注的问题。
二、物流行业税收现状
就近几年我国社会发展现状总结得出,物流行业总体运行形势良好,保持着快速、稳定、持续发展态势,基本上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相互适应,是一个具备着稳定性、协调性的行业。但是由于受到当前经济发展中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得物流行业在经营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如税收负担过重、管理和运营成本不科学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的制约了物流产业的竞争力,影响着物流行业的发展。根据这种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物流行业面临的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物流行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收困难
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对于从事物流行业的资格审查比较松散,这就造成了在一些物流行业中对中小规模的企业纳税制度的宽松,活跃了部分小规模的纳税人。在这种现状的影响下,物流税收问题可谓是一个点多、线长、面广的问题,形象的说就是纳税人员经营方式多种多样、灵活多变,这就形成了业务的随机性大、核算困难问题,使得税收机关很难在工作中全面的掌握真正的经营状况。
2.企业链条式的经营模式,隐蔽了一些物流业的涉税行为
随着企业经营的逐渐成熟,具有一定实力的工商企业,大多都拥有了自己专用的物流队伍,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一系列物流活动主要依靠企业内部组织的自我服务完成。比如企业通用的“送货上门”经营方式,物流业务已作为整个货物销售的一个链条。理论上,企业在财务核算上对物流业务的不同处理方式,决定着物流行为的不同涉税性质。如果企业在财务核算上,把企业自身的“送货上门”中的物流行为作为整个销售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统一进行了核算,那么这类的物流行为应从属于销售货物所适用的增值税行为;如果在财务核算上,把企业自身的物流行为与销售货物的行为分离开而单独进行财务核算,那么这类的物流行为的涉税性质应归属于营业税中的“交通运输业”税目。
3.高科技的物流业户的发展,给税务征管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
高科技的电子信息在物流业务中能有效地强化物流计划、物流作业和物流能力。依托高科技的电子信息来发展物流业务,已经是世界物流行业发展的趋势。高科技的物流业务蕴涵着巨大的利润,也创造着丰厚的税源,税务机关如何对高科技的物流业进行有效的征管,已是燃眉之急。
三、改革措施
目前,税务部门对物流行业的税收管理形式大致有三种:一是按企业申报的账面金额征收;二是按开具发票金额征收;三是按核定的定额征收。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对物流行业税收政策及其征收管理正有待研究和改进。对于物流行业的税收征管,必须针对物流行业的自身经营特点,研究探讨与其相适宜的征管措施。
1.加强税法宣传,营造一个依法纳税的大环境
应该重视纳税人“知法”问题。物流行业税收难征易漏的根源之一是从业人员不知法,对有关物流行业税收政策不理解,被动纳税。让物流行业的业户由被动纳税转变为主动纳税,根本的一条路子就是把税法宣传辅导工作做到经常化、精细化,让物流行业的业户真正地懂法,才能达到自觉依法纳税的目的。
2.在强化税务机关征管措施的同时,要建立起协税护税网络
物流行业的经营涉及到的部门很多,如工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运输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和征费部门等。税务机关可以与这些职能部门建立起信息沟通网络,达到资源优势共享,联手整顿物流市场秩序。
3.加大税务征管信息软件的研发力度
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与步履姗姗的税务征管之间的不适应,不仅仅体现在物流一个行业,而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与税务征管科技之间的矛盾。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物流经济中蕴涵的税源,亟待需要有相应科技含量的税收征管手段来保证。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物流企业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物流企业综合税负偏高、所得税属地缴纳与现代物流业跨区域发展不符、资源整合中很难取得合法运输发票、物流企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较难认定与额度有限制、物流活动中土地使用费较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解决建议:物流外包业务营业税采取差额纳税、设计物流行业专用发票、统一计算与缴纳所得税、增加发票认证功能。
参考文献:
[1]王一夫:关于现代物流企业税收政策的调查与思考[j],现代营销,2011(3).
[2]张小爱:我国物流企业的税务筹划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博览,20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