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榕
对于图书编校质量问题,可說是年年讲,年年查。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图书质量管理规章和管理办法,但从原新闻出版总署的图书质量抽查来看,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编校质量总体不高。2011年以来,针对教辅图书市场“贵、乱、差”的现状,国家对教辅图书的出版进行资质审查和认定,以及配套教辅的授权、审定等等,展开了对教辅图书市场有史以来最全面的一次整治。其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又何止是教辅图书市场呢?只不过应试教育的现状导致教辅图书牵涉面最广、影响最受关注。那么,针对广泛存在的图书编校质量问题,作为从业人员,我们自身当何为?笔者认为,首先,我们应该搞清楚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哪些是属于系统内的,是可以通过调节系统自我修复的;哪些是系统外的,需要更大一级系统的修复才能解决。鉴于此,我们先来探讨一下图书编校质量问题产生的根源。
关于图书编校质量问题的原因探析,有关专业人士及同行们已经分析研究得比较全面了,梳理各家之言,融合自身之所思,笔者认为其根源可归结如下:
1 体制层面
出版社转企改制以后,作为一个企业群体,逐利的本质促使绝大多数出版社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加大了出书规模,而技术的进步虽然可以缩短工作周期,却不能涵盖主要工作还是靠人力来完成的工作环节,在书稿整体质量不高和编辑群体素养整体有限的情况下,单位时间的产出骤增带来的只能是产品质量的下滑,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再者,民营资本的进入打破了垄断的格局,市场开放搞活的同时由于政府监管不善,非市场因素增加,质量高低并不必然决定销售,众多的出版社在利益面前纷纷丢掉了文化的自觉和文人的矜持。
2 政策层面
尽管出版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国家对于编辑年工作量的要求却长期以来没有新的改变,与现实的截然差距相对应的是国家政策的长期沉默,这种长期的政策回避和沉默让出版社在高速增长中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编辑们向年产千万字的高产编辑看齐,不仅如此,编辑还要承担联系作者、催要回款、市场推广等其他职责。职责的多元化必然带来责任意识的泛化,加之图书作为文化产品的非标准化特点,在整体大环境的催逼下带来编校质量的下滑也是无可避免的。
3 制度层面
国家对图书质量监控实行的管理制度包括三审三校一读制、责任编辑和责任校对制,那么对于这些制度的执行又是怎样的呢?三审中的复审、终审基本流于形式,虽然有主观原因上不够重视之故,但在唯规模与速度至上的今天,客观上也的确很难落到实处;初审则基本上编校合一或者后移到二校甚至三校。三校制因为电子排版的变革使校异同日渐为校是非所代替,从而模糊了编校之间的界限,而编校人员之间比例的失衡以及品种规模的扩张和编辑责任的后移使校对环节难以从根本上保证质量,更有不少出版社取消了专职校对,聘用外编外校,结果可想而知。责任校对制则一直以来没有得以全面认真贯彻。至于印前审读,即使设有专职岗位,因其检查范围有限,且监管实效常常让位于市场需要,取决于编辑自身的责任意识,功效有限。制度的虚位必然导致质量的下滑。
上述三个层面的归纳并没有必然的内在逻辑,三者之间也不是独立的关系,而是相互联系、影响、交叉。之所以将它们定位为图书编校质量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因为三者与当前图书编校质量问题的存在有着广泛而直接的关系,是解决编校质量问题所无法回避的,是根源性的也是共性的。其他一些具体的原因或者是它们派生的,或者是内在于它们的。比如,合作图书造成编校质量失控既与体制有关,也与三审三校等制度失控有关;教辅图书的编校周期短与教材变动频繁不无关系,而教材变动频繁是否合理似乎也可归为体制问题;都說质量是图书的生命,可为何有如此多无畏的出版商?高定价低折扣何以大行其道?如此等等,无不与体制有关,也无不派生出质量问题。至于编校合一,编辑责任后移等也都属于三审三校制度管理范畴。明确了问题的根源,解决问题的思路才会更清晰。当然,对于问题的根源我们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思考,因为从系统论的视角,上述根源涉及不同系统,有出版系统自身的,有涉及教育系统的,还有社会大系统的。有的是出版系统自身可以修复的,有的则需要数个系统甚至社会大系统的整体变革才能修复。因此,只有更进一步地理清关系,明确需要修复的内容,责任到相关主体,针对问题的举措才可能被落到实处。
就体制根源来說,出版行业属于文化产业,作为一个产业,因为带有文化的属性,所以很难与其他产业相比较,加之图书作为商品具有很强的个性,再加上中国国情下的出版社内部以及与民营书商之间存在各不相同的出版环境,导致出版市场的标准化程度很低,潜规则盛行。如此,作为企业生命线的质量问题将始终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但是,从长远来看,这种不顾质量地追求增长带来的必将是有限的增长,并不是真正的发展。
因此,出版系统内部,必须规范自身的运行机制,培育健康的市场环境,真正地实现以市场为导向而不是以利益链为驱动。同时,对于非出版系统存在的问题,也要积极寻找应对之策,甚至主动上报更大一级系统,谋求更高层次的解决。
就政策层面来說,制定标准要合理可行,要全面灵活,要有一定的弹性空间,要兼顾新时期编辑角色的转型。
就制度管理来說,对于现阶段三审三校制度的失效不能一味地批评指责,而是应该寻求制度创新,重新制定图书质量控制和保障体系,在面对现实的基础上寻找应然的举措。这是与时俱进发展观的要求,当然,前提是真正的发展。在此,笔者提出一己之见,以供大家讨论。其一,三审应视图书性质和书稿质量而定,不必强求平均用力,各审级侧重不同,编校合一也并非完全不可行。其二,三校次也应视书稿质量而定,重新划定编辑与校对之间的职责分工,超越是非与异同的传统定势,在时序上进行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有侧重。同时,重点图书实行责任校对。其三,加大印前审读的力度,强化质量考核,杜绝侥幸心理,提升编校人员基本素养。其四,强化文案编辑的重要性,合理导向策划编辑与文案编辑的人员比配及薪酬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