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菲
摘要:小学阶段是儿童学习音乐的初级阶段,根据他们的年龄和心理特征,教学应尽量结合音乐实践活动和音乐欣赏进行,让孩子们在快乐的活动中体验,培养他们的音乐兴趣,使其发自内心地随着音乐律动、舒展、想象,用心灵感受音乐,以此鼓励儿童大胆表达自己的审美经验,最终达到音乐的审美教育功能。
“宝宝,今天学校的音乐课你们学唱了什么歌曲呀?”
“我会唱《×××》了……”
相信这会是很多父母与孩子的对话。很少有父母这样问孩子:“宝贝,今天你在音乐课上感受到了什么?你觉得音乐美吗?”这其中的原因来自大多数孩子家长对音乐课的理解,认为音乐课=唱歌课。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的中小学音乐课也曾习惯地被当成是“唱歌课”。
在传统的中小学音乐教育中,“表现”领域中的“歌唱”一直居于音乐教学的中心地位。新课程改革过程中,《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将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内容划分为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四个领域,并以“把音乐审美为核心”作为音乐课程的最基本的理念。[1]课程标准有了新的整合与拓展,突出了音乐听觉审美体验的艺术特征,淡化了技能与知识的专业性。《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又在实验稿的基础上,将“感受与鉴赏”领域调整为“感受与欣赏”。在降低难度的同时,激发儿童参与音乐表现的兴趣,让其在音乐实践活动中获得审美的愉悦,丰富儿童对音乐的审美经验,提高其音乐素养。世界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学校教育过程的素养,在许多方面决定于学校生活由音乐的精神而充实到什么程度”。[2]他还说过:“借助于音乐,唤醒了人身上关于周围世界和自身中崇高的、雄伟的、美好的东西的观念”。[3]由此可见,培养学生音乐审美素养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培养儿童音乐审美素养,首先要帮助儿童积累并丰富发展音乐审美经验。
一、音乐审美经验——一种特殊的经验
当我们聆听到奥地利作曲家莫扎特创作的《渴望春天》(本文所引音乐作品均选自江苏少儿出版社出版的小学音乐教材,后文引用时不再注明)时,眼前仿佛看到了换上绿装的树林、河旁开放的紫罗兰、歌唱的布谷鸟和夜莺,还有在草地上翩翩起舞、游戏的人群。当远离故乡的人们听到美国作曲家福斯特创作的《故乡的亲人》时,常常会激起自己对家乡和亲人的无限眷恋与思念,甚至要淌下激动的热泪。这是因为我们所倾听的音乐与我们已拥有的音乐审美经验似曾相识。可以说音乐审美经验,它是由音乐作品唤起的一种特殊的经验。
审美经验,即审美主体在观赏审美对象时,唤起的一种对美的认知经验。由于这种经验是通过一次次实践得来,故审美经验应当是保留在审美主体记忆中、对审美对象以及与审美对象有关的外界事物的印象和感受的总和。[4]而音乐审美经验是由审美主体在对审美客体(音乐作品)的多次聆听体验、感悟交流中,经过不断的音乐审美实践,在积累审美体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一般认为,审美经验是由审美主体“观赏”审美客体时,唤起的一种经验。而笔者认为,音乐审美经验应是建立在“听赏”基础上的一种特殊经验。例如:当我们欣赏一段美妙的音乐时,作为审美主体的我们首先是在听觉上感受到音符的跳动,旋律的起伏以及节奏的变化。其次是音乐旋律、节奏模拟了我们人的情绪情感的表情,进一步地深入到我们的内心深处,令我们产生种种遐想,从而获得一种审美愉悦感。而这样的一种流动的动态的体验过程,始终伴随着我们从欣赏音乐开始,到欣赏音乐结束。再如:音乐审美活动的实践过程中,很多教师会问学生这样的问题:“小朋友,这段音乐优美吗?它的情绪怎样?节奏和速度有什么特点?音乐可以分成几个部分?有几个乐句组成?旋律描绘了一幅怎样的画面?如此欢快的旋律表现了一个怎样的音乐形象?等等。那么,儿童要完成这些审美实践活动,首先要做到持续地“聆听”音乐。音乐审美主体通过对审美客体音响的聆听,才可实现对音乐美的感受与鉴赏。[5]由此可见,音乐审美经验是通过听觉来感受、理解作品所塑造的音乐形象而产生的音响和感受的总和。
如欣赏管弦乐《打字机之歌》时,可以让儿童从熟悉主题入手,进而听辨、把握主题出现的次数、变化特点和情绪特征。儿童对音乐作品美感的体验、感悟,将唤起保留在其音乐记忆中的审美经验,即利用已有的经验,感知乐句的相同、相似与不同,感受、体验主题的重复,明确分辨乐句与乐段的开始与结束,学生很快能用体态动作表现作品的三部曲式:ABA。复听时,学生和着音乐在出现击键声音的位置进行模仿打字动作,再次唤醒其音乐记忆中的审美经验:通过运用音色、节奏、力度等音乐要素感受乐曲情绪,很快感悟到伴奏声部打字机急促的击键声、连续出现的满行预告铃声及推动机头的卡嚓声交织在一起,形成的一种繁忙的办公场面。这个过程很好地启发了儿童的音乐想象力。儿童通过多种音乐实践活动和训练,获得了音乐审美的愉悦感和成功感,同时不断积累、丰富了音乐审美经验。
二、音乐审美经验——需要长期特殊的训练与激活
如果把每次欣赏音乐比作是一次音乐之旅,那么音乐的审美经验在活动中就好比起到了“音乐地图”的作用。而在学习音乐的旅途中,无论教师带领儿童去哪个“音乐景点”(音乐作品),沿途都会经过这些“音乐小站”(主题、段落、乐句)。这就需要教师用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丰富儿童的音乐审美经验,让其在学习音乐的道路上收获美丽的风景。由于这种经验需要一次次实践、积累而不断丰富。因此,教师引导儿童获得丰富音乐审美经验便成了一项需要长期训练的实践活动。
任何一首音乐作品,都要通过多种“语言”要素才能表达出来。但音乐语言不能像普通语言那样直观地述说,也没有具体可感的空间形象或实物,所以会给审美主体理解音乐作品带来一定的难度。而丰富的音乐审美经验在音乐活动中犹如一把无形的钥匙,能够带领儿童开启通往音乐殿堂的大门。儿童对它的理解和把握有利于其形成对音乐作品的深刻印象;同时有序地引导他们的音乐兴趣,提高对音乐的审美。这样,有利于发展学生的音乐思维,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与鉴赏音乐的能力。反之,如果儿童缺少必要的音乐审美经验,对音乐审美对象无动于衷,再美的音乐都不能为其所感受,更谈不上陶冶情操、培养性情了。所以,教师应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训练学生亲身参与音乐活动,学会感受美、表现美;让儿童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有所提升,培养其丰富的音乐审美经验;这对启迪学生的智慧、陶冶情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如何培养儿童拥有音乐审美经验,怎样把音乐教学这道大餐做得更加美味?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将对小学音乐教学的重视程度提到一个更高的层面,即不以“你会唱歌”或者是“你会唱多少歌曲”来衡量音乐学习,而是用“你从这段音乐中感悟到了什么?”“你对这个作品理解了多少?”“你是怎样诠释这段音乐的?”来判断对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质量。笔者认为,音乐的审美经验就是从审美主体对音乐作品的感受、体验和鉴赏中获得的。在音乐课程中,感受与鉴赏这一教学领域一直被视为培养儿童音乐审美经验的有效途径。它以一定的音乐作品为审美对象,以参与欣赏活动的儿童为审美主体,形成一种特殊的关系。当音乐审美主体通过对审美客体音响的聆听,可实现对音乐美的感受与鉴赏。由此可见,音乐欣赏教学具有最直接、最具体、最重要的审美教育价值。
1.“特殊”训练之一:感受与鉴赏音乐作品主题
音乐教育家吴斌先生曾说过:“欣赏教学中最重要的学习内容就是乐曲的主题。当然,小学音乐教学中要求儿童对音乐作品主题的学习不需要像高校专业化那样,每个音都必须牢记不忘。”[6]笔者认为:只要在某天,相同的音乐再次响起时,能够唤起儿童的音乐记忆就行。
主题的学习是感受与鉴赏的基础,也是重中之重。那么,应该如何去感受鉴赏音乐主题呢?(1)学习记忆主题;(2)感知主题的变化。如:五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的铜管乐合奏曲《祝你快乐》是一首结构相对比较复杂的乐曲。记得某教师在教这一课的时候,鼓励学生边走边听,并根据音乐旋律的变化设计不同的队形和动作。当儿童听到主题1重复出现的时候,即做相同的动作和队形。音乐结束,学生很快就将乐曲的结构分析为:A→B→A→C→A五个部分,即主题部分出现三次。这样的学习过程,一方面儿童从音乐中获得美的感受、精神的愉悦、理性的满足,另一方面通过欣赏教育,使学生的鉴别能力、音乐记忆能力得到增强,丰富了他们在音乐艺术上的审美经验。
2.“特殊”训练之二:感受与鉴赏音乐作品结构
当一个个音符有组织地串联形成了乐句或是一小段旋律,这时的音符就变成了句子,显然它已具备了表达意思的能力。如果说我们的教师可以让儿童通过感受与鉴赏“读懂”哪怕是其中的一句,那将会对整个音乐的理解起到很大的作用。四年级下册第四单元歌曲《五月的夜晚》导入部分,某教师是这样设计的:
(1)聆听感受,模仿动作
师:今天马老师带来了一段录像,里面有我和我的学生们一起跳的舞蹈。请同学们听着音乐,仔细看看我们做了些什么动作?(播放音乐)
(2)分析顺序及路线
师:下面再看一遍,这次请注意我们的动作顺序以及走的路线。(播放音乐)
生:共三组不同的动作。
生:第一、第二组动作分别做了两次相同的(板书:2+2),还有一组原地站着(板书:+1)。
师:如此看来,这首音乐就有5个部分组成(2+2+1=5)。用音乐的语言来说,它有5个乐句。
(3)师生集体舞感受5个乐句的动作变化
教师将歌谱直接录制成集体舞的伴奏音乐,儿童在反复的舞蹈中,不仅熟悉了《五月的夜晚》的分句、旋律走向、结构,而且在活动中得到音乐审美,很快就感悟到了歌曲有5个乐句组成。整个音乐活动,没有墨守成规地分成所谓的“演讲者”和“聆听者”,而是师生全员共同参与学习,一起互动,一起感受音乐,诉说畅谈,交流表现着音乐传达给我们的美好律动,以此培养儿童鉴赏性的思考,有效地提高了音乐的审美经验。
3.“特殊”训练之三:感受与鉴赏音乐主题、段落和乐句的变化
过去的音乐欣赏教学教师直接介绍、分析乐曲、强迫学生找感觉,一味地感受老师的体验,儿童由于年龄和生活阅历的限制,不易接受。在欣赏作品的时候,有些乐曲的主题不断重复出现,教师可在学生非常熟悉主题的基础上,让其完整聆听全曲,并用动作记录主题出现的次数,然后再用符号记录主题与非主题出现的顺序与位置(形同的音乐应用相同的符号),这样很自然地就将音乐的曲式结构表述出来了。如:三年级下册第三单元民乐合奏《赶花会》经过多次的呈示变奏,表现了在我国西南地区的“花会”佳节中,人们兴高采烈、载歌载舞的欢乐情景。乐曲一开始,主题的呈现轻巧、活泼,富于歌唱性,叙述了人们穿着节日的盛装,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花会,百花吐艳,人群熙攘,处处欢声笑语。欣赏第一段落,即主题部分时,某教师这样设计:
(1)仔细听这一段有没有相同的乐句?用图谱表示
V V V V ︴, , V V V V ︴, ,
⌒ ⌒ ○ ○ ○ ○ ○ ○ ○ ○
(2)根据音乐的节奏特点,给图谱配上适合的动作加以表现。
V表示拍手;︴表示晃手;,表示捻指;⌒舒展打开手臂的动作;○手叉腰,按节奏点头(左、右)
(3)完整聆听音乐作品
师:有几个地方出现了这个熟悉的音乐?
生:2段。
生: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是相同的。
师:除了引子外,你总共听到了几段音乐?它们有什么特点?
生:3段。第二段给我一种逍遥、快乐的感觉。
师:如果用图形表示这3段的区别,你会怎么表示?
(生现场画△○△。)
通过动作的变化,儿童在活动中得到音乐体验,很快就感悟到了作品的单三部曲式A→B→A(△○△)结构,从而更好地把握整曲的情感和意境,抓住作品主题的理解。这样的音乐活动,不但让学生熟悉了音乐,而且丰富了学生的参与活动。图谱记录将抽象复杂的曲式结构也变得很浅显了,化抽象的知识为具体形象,变无形为有形,变不确定性为指定性。在调动学生主体参与的同时,帮助学生把握音乐形象、树立音乐结构、理解音乐知识、记忆音乐内容和表达音乐情感,从而激发学生音乐学习兴趣及探究欲,优化课堂教学,提高学生分析音乐作品的能力,同时学生的审美能力也得到了提高,更好地丰富了他们对音乐的审美经验。
音乐教学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儿童在亲身参与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对音乐的丰富的审美经验,为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教师应尊重音乐艺术的表现特点,强调儿童的感受体验与参与表现,以一种更为“音乐”的方式进行审美活动,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各种音乐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从而潜移默化地提高他们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的能力,使每个儿童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感受到学习音乐带来的快乐与美好!
参考文献:
[1]金亚文.小学音乐新课程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273.
[2][3]张万祥.苏霍姆林斯基教育名言[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8:417,417.
[4][德]汉斯·罗伯特·耀斯.审美经验与文学解释学[M].顾建光,顾静宇,张乐天,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364.
[5]康毅.小学音乐欣赏的实践与思考[J].儿童音乐,2011(1).
[6]吴斌.关注音乐[J].中国音乐教育,2006(1).
责任编辑: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