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研究通过深入走访、问卷调查对贵州省遵义、毕节地区部分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旨在通过对影响阳光体育运的各种因素(学校、学生、教师、运动场地及器材)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发现问题,为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科学的反馈和参考意见,同时也为相关领导部门制定措施,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中小学;阳光体育;调查分析
2006年12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颁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教体艺[2006]6号),其内涵是开展体育锻炼,阳光体育运动不仅是全民健身的基础,而且是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是在学校体育课程的基础上,以增强体质、培养运动兴趣、营造运动氛围、掌握运动技能、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外延是全国亿万大中小学生,实施的范围不单指向课内、课外,而且还包括社区、家庭和其他团体与部门。阳光体育运动得到了贵州省各级政府部门及各级学校的积极响应,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贵州的地形条件,使得运动场地严重不足,如何使在场地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阳光体育运动,如何通过阳光体育运动来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如何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这些都可以有效地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文正是基于此,通过深入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遵义、毕节地区阳光体育运动的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的反馈和参考意见。
1、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分别在遵义毕节各抽取4所学校(遵义3所小学1所中学,毕节2所小学2所中学)的400名学生和45为体育教师作为问卷调查对象,学生有效问卷为386份(男186份,女200份),教师有效问卷42份(男40份、女2份)。
表1 被试学生情况
表2 被试专职体育教师情况
1.2 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资料发、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
2、结果与分析
2.1 遵义、毕节地区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
2.1.1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的主线,其测试的普及率和及格率是考核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及成效的重要指标,它是督促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动力,也是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监督的一个切入点。根据近几年上报测试成绩显示:遵义、毕节地区85%以上的中小学都开展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学生测试及格率达到85%以上;近80%的中小学能将学生成绩记入档案,作为以后升学的依据。但调研组成员实地考察发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存在问题:第一,一部分学生对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积极性不高,有应付的成分存在;第二,绝大部分学校在体育课上进行测试,挤占体育课时间,没能实现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的“教测分离”的要求;第三,大多学校测试条件简陋、器材不够完善,农村学校器材极为匮乏。
2.1.2 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
2004年11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规定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每周不少于3课时。调查的两个地区的8所城市和农村学校均按照教育部要求开设了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为每周4节,三到九年级为每周三节,高一到高三年级为每周两节)。由此可见,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后遵义、毕节地区学校体育课开课情况总体良好。
2.1.3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所调查的8所学校都能够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小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40分钟大课间活动,其中一所城区小学由于长过于紧张,采取不同班级的间天出操的方式来进行大课间活动,由表3可知,城市小学的大课间活动较为丰富,中学生大课间多为广播体操。农村学校的大课间活动多为广播体操。
表3 学校大课间活动方案
2.1.4 学生对大课间的满意程度
从表4学生对大课间的满意程度调查中发现,总的有73.5%的学生对目前的大课间感到满意,其中城市有89.3%的学生对大课间感到满意,二农村只有26%的学生感到满意。以上数据表明,城市学校在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后,大课间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组织形式基本都得到学生的喜欢。农村学校学生对目前大课间的满意率极低,其主要原因是缺少专职体育教师,活动单一,体育器材紧缺,部分学校大课间基本处于放羊式状态。
2.1.5 学生对体育课外活动的参与度
课外体育活动是阳光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课外体育参与度的高低可以反映学生的体育意识和体育习惯。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参与度高,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越好。城市学校中有31%的学生每周参加体育课外活动3次以上,有54%学生每周参加1-2次体育课外活动,有15%的学生从不参加体育课外活动;农村学校中,有13%的学生每周参加3次以上的体育开外活动,有22%的学生每周参加1-2次体育课外活动,有65%的学生从不参加体育课外活动。从学生的参与度可以看出,城市学校明显高于农村学校。城市与农村的学生参与体育课外活动之间的差异应引起相关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
2.2 影响阳光体育开展的因素
对教师的调查结果显示,影响阳光体育开展的主要因素,城市学校中有41%的教师首选领导重视程度,这说明领导对于体育学科的重视程度,极大地影响着体育教师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积极性;有32%的教师认为学校场地器材短缺是影响,这说城市中的中小学也面临体育运动场地器材的短缺;有16%的教师认为安全保障的不足,不能很好地让学生参与运动;有11%的教师认为缺少具有专业素质的专职体育教师,在深入调查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学校对于女性体育教师的需求量较大。农村学校中有80%的教师首选缺乏具有专业能力的体育教师,从抽查的两所农村学校可以发现,农村体育师生比严重失衡;其次有20%的教师认为场地器材缺少是阻碍阳光体育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
对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影响阳光体育开展的主要因素,城市学校中有39%的学生首选教学内容,这说明教学内容的丰富新颖程度极大地影响着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积极性;有29%的学生认为学学习压力是影响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因素,这说城市中的中小学面临严重的课业负担,从而影响到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有22%的学生认为学校体育器材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和保障学生的运动兴趣;有10%的学生认为体育教师的组织方式是影响其参加体育运动的因素之一。农村学校中有36%的学生首选课业压力大,这可能是因为学生希望通过更好地学习来改变自身的生活条件;其次,有26%的学生认为学校缺乏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影响他们参加体育运动的主要因素;有20%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是影响阳光体育发展的影响因素;还有18%的学生认为教师的组织形式是影响他们参加体育运动的因素之一。
3、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影响遵义、毕节地区阳光体育开展的主要由以下因素:1、重智轻体、学习好是唯一的出路等传统观念在全社会根深蒂固,它阻止了“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导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减少;2、体育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多数学校只能保证基本办公经费,而体育专项经费无法落实,做不到专款专用;3、解决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不完善,现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中所规定的学校与教师应承但责任的事故概括性太强,有些事故是学校与教师不应承担责任的,而受害方也能从其处理办法中找到相应的条款与理由;4、体育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学校体育教师人员不足,在调查的5所小学中专职体育教师师生比只有两所合格。
3.2建议
3.2.1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做到减轻中小学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有效地利用时间,扎实开展各项学校体育工作,以促进阳光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3.2.2 政府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重点解决薄弱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的短缺问题,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要依据有关规定,改善办学条件和环境,逐步达到学校场馆、器材基本要求。
3.2.3 继续完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明确责任事故与意外事故,使学校与教师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做好积极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后敢于放手工作,为学生体能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2.4 加强对体育教师的培训工作,提高体育教师的敬业精神和专项能力,建设一支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的体育师资队伍。学校按照要求配齐体育教师,保证体育课程课时的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各项学校体育工作的质量。
4、结语
青少年学生的身体素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基础,是一个民族昌盛的重要特征,而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是新时期加强人才建设的战略措施和富国强民之本。各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两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阳光体育运动已经充分显示了其必要性和意义所在。但是,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我们各部门的重要任务,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建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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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骏一,贵州师范大学助教,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运动心理学。